居住所在地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8:21:27 146 人看过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一、被告有两个住址哪里有管辖权

被告有两个住址,即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到哪里申请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居所”的问题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如何选择合适的“居所”呢?实践中,有在宾馆或者招待所,也有单独找个地方的,这些很难说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这也会出现二个问题:一是安全问题,二是管理问题。现在是在过渡期,各地并没有专门的指定居所,即由检察机关专用或保证检察机关使用的监视居住指定居所,并配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设备,以保证依法使用该强制措施的需要。指定监视居住居所的条件,应当包括“便于监视管理”、“符合办案安全要求,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具备正常的休息和生活条件”等方面,但如何与专门的办案场进行区别,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来界定。本人在江苏检察机关工作,在实践中,只要休息的地方与专门的讯问室分开,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休息权,那个专门睡觉休息的地方就是指定居所,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5年吗(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在监
    2023-08-06
    166人看过
  • 所在国家的居住证明是什么
    所在国家的居住证明是公民带上有效的资料到当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机构办理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一、北京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北京居住证过期,有两种方式可以进行续期。具体情况如下:1、现场续期。应于期满前的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办理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2、网上续期。一、办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份证、户口本等;2、当地的居住证申请表;3、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即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二、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1、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名;2、拍摄一寸照片;3、事务中心受理后发出受理回执;4、符合条件的办理居住证并通知申请人领证;5、
    2023-03-30
    442人看过
  • 建档是按照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地
    孕妇建档是指孕妇在怀孕12周左右前往医院建立一个孕期档案,这个档案中记录了孕妇的基本信息以及怀孕过程中所有的检查时间、项目、预产期等信息,还包括了孕期妈妈必知的一些知识。怀孕三个月内,在社区街道医院,建小卡,那个是孕妇健康手册!拿了小卡,就到你要生宝宝的大医院,去建大卡!建大卡的医院,你就去那里产检,他的病历卡就是大卡,期间不能转院直到生产。一、户籍所在地怎么填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省**县(市)
    2023-02-27
    172人看过
  • 计生证明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地开
    计划生育证明是在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理。办理流程: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一、准生证在哪里办?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办理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配合,涉及到的部门包括: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准生证由县级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发。一般是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领取。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持双方的婚育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去领取。农村准生证在乡镇计生部门办理,城镇在街道社区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该在婚后常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准生证;第三方居住
    2023-02-23
    433人看过
  • 机构所在地与居住地区别
    一、机构所在地与居住地区别(一)机构,就是广义的单位。所在地就是主体坐在的地址区域。机构所在地,就是单位在什么地区。(二)居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如何认定经常居住地(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这个是要原告在起诉时举证,一般需要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开具证明。如果对确定对方办理了暂住证,还可以调取对方的暂住证作为证据。)(二)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三、居住地是户口
    2023-06-08
    310人看过
  • 民法典中住所地指什么地方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4-21
    102人看过
  • 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怎么办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诞生了。一、监视居住后一般会怎么判刑监视居住后一般会怎么判,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证据充分会根据罪行判刑。但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对于“监视居住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以什么时候为准”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起止时间的确定方法与刑事拘留、逮捕的确定方法一致,以宣布之日开始计算,而公安机关则是以宣布的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有作出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3-04-11
    123人看过
  • 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异同
    一、定义不同,常住户籍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二、标准不同,常住户籍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常住地址,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户籍所在地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居住地和户籍地一样吗一、居住地和户籍地一样吗1、居住地和户籍地是否一样需根据情况而定:(1)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2)户籍所在地是指我
    2023-07-06
    244人看过
  • 可以在居住证所在地办理离婚么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办理离婚的程序也是不同的。第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采取的方式,夫妻双方自愿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第二如果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两人都在外地该如何离婚?夫妻在外地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不能在异地进行办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2023-06-27
    336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在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则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一、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
    2023-04-02
    441人看过
  • 住所地是不是户籍所在地
    一、住所地是不是户籍所在地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二、什么是住所地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为准。只要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本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内,该公证机构就有权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三、什么是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公安部门正在起草《户籍法》准备提交全国人大,预计会对严格的户籍规定做松动。部分地区(例如青岛)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
    2023-04-24
    2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有着非常大的区别,比如居住地有不同,犯了错误的严重程度也不同,犯了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民事诉讼法没有这么严重。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呢?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15年)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
    2023-03-17
    372人看过
  • 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一样吗
    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是不一样的,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指父母出生时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本上的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出生地和居住地没有改变,户口所在地未变更的,应与户口所在地相同。但因就业、搬迁、升学等事项,居民不在原出生地居住时,将形成户口所在地。一、小学户口所在地怎么填写?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是指你进入大学前你户籍的所在地。2、高考生源地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需要一样。否则不能参加高考。3、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盖有县级公安机关的章的那个县。一般是具体到镇或街道。4、简单说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一般情况下再填写户口所在地的时候,只需要依照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来进行填写就可以了,这个户口所在地需要精确到自己所在的村子,在填写的时候一定要详细。二、问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是什么意思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指的是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通俗讲户口本上登记的户籍地址,此地址政府部
    2023-06-21
    406人看过
  • 对于涉嫌在住所有碍侦查的可以在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吗
    对于涉嫌在住所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以在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一、监视居住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案件的特殊情
    2023-03-01
    21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所在社区是指居住地还是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户籍地是你户口所在的地址,具体是户口本第一页及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定一致,现在有很多人户分离的情况。如果不清楚居住地与户籍地是否统一,可以询问派出所管片民警或是社区工作人员就能知道。
    • 判到居住地报到,居住地指的是现在住的地方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居住地一般认为是户籍地,司法实践中也经常要求回户籍地报到。
    • 离开所在地的范围是指本县市内,还是居住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般是父辈的祖籍所在,至少是祖父那一辈上的。户籍,是指登记居民户口的册籍。户籍所在地一般是出生地,之后基本会随人迁移(自己办理)籍贯是俗称的老家户籍所在地是指当地派出所,(如北京),如果全家几代人都居住在一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同。户籍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同,户籍地的地方
    • 固定住所里监视居住指的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1996年刑事诉讼法首次表述“住处”、“固定住处”、“指定的居所”三个术语之后,1998年《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98年《公安部规定》”)第九十八条就对解释“固定住处”作出过尝试,将“固定住处”解释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由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与新刑事诉讼法在提及“住处”一词时,又将住处强调为“固定住处”,换句话说,法律在表述“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
    • 涉外纠纷中的经常居所地是指居住地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
      所谓“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是指一种相对持续的居住状态,例如:当事人因为工作派遣、短期学习、出国旅游、外地就医等原因导致无法始终居住在某一地,但只要其居住状态是相对持续的,且达到一年以上,并不会影响经常居所地的判断。 就认定“作为生活中心的地方”而言,则要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家庭生活、社会关系、主要职业、财产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