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分类体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25:17 89 人看过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可分为如下:

1、公民的作品。其出版权、使用权和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身和死亡后的50年。自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公民之间的合作,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出版权、使用权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12月31日;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出版的,不再享受保护期;

3、电影作品和类似于电影制作方法的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出版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出版的,不再享受保护期;

4、出版商享有的图书和期刊的布局设计保护期为10年,截至首次出版后第10年12月31日;

5、录音录像制作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产品首次制作后第50年12月31日;

6、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广播、电视首次播出后的12月31日。

著作财产权保护期过后的法律后果

著作权保护期经过后,该作品即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使用该作品,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和支付费用。但是使用这类作品时,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即合作作品可能存在整体著作权与单立著作权的问题。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中可以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的部分的作者对该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

合作作品之共同享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著作权人按照各自创作的那一部分作品所应得的权利份额,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即按份共有。著作权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全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但在转让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同共有著作权,即共有的著作权人不划分各自对著作权所占有得份额,共同对合作作品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著作权人在分割财产权力时,一般是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财产权相关文章
  • 著作权中的立体作品保护有什么类别?
    第一、文学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文学作品。它是一种通过与文字(包括数字符号)相当的文字或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感情的形式。第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演讲、讲座、法庭辩论等口头形式的作品。诗歌朗诵等预先创作的口述作品不属于口述作品。但关于口述作品,他们必须是即兴创作的。目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杂技等新作品。第三、立体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包括建筑本身,包括建筑设计图纸、模型)建筑工程,顾名思义,是指建筑物、构筑物状况所表现出来的具有美学意义的工程。中国著作权法只包括建筑物本身,设计图纸和模型单独列示,予以保护。一、著作权侵权怎么认定(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
    2023-03-30
    72人看过
  • 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一、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侵害著作权保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在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数额,但在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因素酌情处理:1、受害人所受损失后果是否严重;2、侵害行为致作品价值降低程度;3、侵害出于牟利或其他不当目的;4、侵
    2023-04-29
    498人看过
  • 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个人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在作者有生之年到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个人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包括复制权,表演权,发行权,出租权合展览权等。一、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二、个人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包括哪些个人著作财产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2023-07-14
    194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作者及著作权受保护的物体
    著作权人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此可见,著作权首行属于作者。这里的作者指著作权法所承认的作者,不单纯是事实睥创作者,因为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作品必须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意志创作,上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这样的作品也称为单位作品。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
    2023-07-06
    163人看过
  • 著作权法不保护哪项权利,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一、著作权法不保护哪项权利著作权法不保护的权利主要有: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二、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主要有:《著作权法》第三条,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
    2023-06-25
    5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著作权的四大权利包括公开权、姓名权、修改权、完整保护权。其中,公开权指著作权人可以公开其作品,姓名权指著作权人可以保留其姓名和名称,修改权指著作权人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完整保护权指著作权人可以保护其作品的完整性。1.公开权,指的是决定作品是否与公众分享、发表的权利;2.姓名权,就是作者有权在作品中署上自己的姓名,以表明其创作成果;3.修改权,指的是作者具有对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4.完整保护权,是指作品在未经歪曲或篡改的前提下,受到保护的权利。著作权法保护了哪些知识产权?著作权法是一部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法律,其保护范围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根据著作权法,作者在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后,将享有某种权利,其中包括:1. 署名权: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的署名方式,例如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或者匿名。2. 复制权: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复制其作品,包括出版、
    2023-10-26
    163人看过
  • 著作权主体的分类是什么?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2、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
    2024-04-21
    460人看过
  •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区别:(1)概念不同。(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
    2023-08-17
    375人看过
  • 著作财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著作财产权的种类在过去一百年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原先较单纯的出版权、演出权,因电影的发明而有公开上映权、因广播及电视的发明而出现公开播送权,时至今日因应因特网的普及化,公开传输权随之而生,除了这些一个接着一个出现的新型态著作权利,另外一些较传统的权利也由于人类生活型态的转变而发生变化,例如因为国际间的交流日渐频繁,著作物在各地区以及国际间的散布权问题获得重视;著作物所有人以往基于所有权拥有将该物出租的权利,规模有限,对于著作权人的利益影响不大,但由于大型连锁租书店的出现严重影响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从而使得著作物的出租权亦须被顾及。一般来说,著作权人对于著作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其中有一些是专属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属权。著作权人可以禁止或许可:以各种形式对各种著作进行重制,例如以印刷或录音的方式重制语文著作或音乐著作。将其著作公开口述、演出,例如将戏剧及表演
    2023-06-13
    194人看过
  • 著作权的权利体系
    (一)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
    2023-02-21
    50人看过
  • 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
    一、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一)、著作权种类有: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11、广播权,
    2023-04-27
    179人看过
  • 我国信息产业著作权保护体系与时俱进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非常快速。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仅仅用了20年的时间,就实现了从低水平向高水平的发展,实现了从本土化向国际化的转变。正如前世界知识产权总干事鲍格胥博士所言,这一成就是举世瞩目的。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与时俱进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制度面临新挑战。今天,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促使社会由传统的产业时代向信息时代转变,信息的网络化传输特性,在为人们的信息获得提供充足便利的同时,也向人们提出了信息在新传播途径下的使用和保护问题。其中,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成为摆在各国政府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正如日本学者所言:在信息的个人利用产生爆炸性增长的21世纪,权利人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现实,即不受其控制的利用在不断增长。以这种不受控制的利用为前提,著作权法必须重新构建。中国的著作权制度,根据不同时代的不同特点,不断地进行了调
    2023-06-08
    466人看过
  • 著作权主体有哪些分类
    著作权主体分类亦称,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区别:(1)概念不同。(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2、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
    2023-05-01
    111人看过
  • 保护著作权的具体措施
    法律综合知识
    1、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2、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坚决抵制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3、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各个地方职能部门严厉进行盘查,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业做出应有的制度上的检查,做出严肃处理。查处未经许可擅传他人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样会很有效果。4、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文章原创证明,这样在维护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关于著作权的保护,不仅仅针对本国的著作权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外国人、
    2024-01-11
    248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控制作品的使用并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具体是五十年。且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视听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 更多>

    #著作财产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种类具体来说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0
      1、文字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 2、口述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
    • 著作权中的立体作品保护有什么类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30
      著作权中的立体作品保护的类别包括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宝包括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口述的作品还有立体的工程等,都属于立体的作品保护范畴,其中口述作品包括演讲,讲座等形式。
    • 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是哪一类著作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三)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概念、条件、12种合理使用的情形
    • 著作权保护期限及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多少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 (二)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
    • 作者身份不明著作权财产保护期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0
      ①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第一,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绝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我国在制定著作权法时,参照《伯尔尼公约》要求的最低标准,规定了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第二,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的保护,大多数国家规定作品保护期为50年,但也有一些国家规定的保护期少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