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0:11:38 447 人看过

一、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审判实践中,有下列原则来进一步界定违约间接损失的范围:

(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

(二)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

(三)违约时受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

(四)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

二、间接损失有哪些类型

1、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2、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同样具备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三个特征,所不同的是,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利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人身权利,诸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等而造成的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停电对间接损失的补偿规则
    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1、可预见规则。指违约方仅对其在订约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减轻损害规则。3、损益相抵规则。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获得的利益应从所受损害中扣除,即计算净损失(真实损失)。突发故障停电造成损失赔偿供电局与电力用户之间是有合同关系的,作为供电局在停电前应当及时通知客户,以便于客户做好准备,若供电局因设备维护不当、私自随意断电等造成突然断电的,因突然断电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供电局承担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就损失金额协商,协商不了的,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023-07-07
    144人看过
  •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1、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2、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1)权利代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2)物上代位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及构成条件(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2)重复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同
    2023-04-23
    25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精神损失赔偿金原则是什么?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法的原则包括哪些1、国家赔偿法的原则包括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及慰抚性原则等。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3-07-09
    238人看过
  • 损失赔偿要求中的间接损失条款
    审判实践中,有下列原则来进一步界定违约间接损失的范围:(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二)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三)违约时受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四)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如何申请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1、停运损失。最高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2、养路费、保险费、
    2023-07-05
    158人看过
  •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原则
    一、解除合同赔偿的规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解除合同补偿金的计算(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
    2023-02-25
    137人看过
  •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是什么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是: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责任应负灭失或损坏的规定可以解释为承运人仅就物质损失承担责任;《维斯比规则》中该规定的目的仅在于明确货物价值的计算方法而不涉及其他损害是否应当得到赔偿,故经济损失是可赔偿的;《汉堡规则》中的货物的灭失和损坏则仅仅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客观状态,货主的损失是用灭失或损坏导致的损失来表述的。由于损失的含义不再局限于货物物质损失,因此《汉堡规则》明确了承运人的赔偿范围包括了经济损失。由此可以看到,将经济损失纳入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是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
    2023-08-01
    34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是否应当赔偿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一)停运损失。最高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二)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规费)。保险费系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无论车辆是否运行;养路费也是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新车缴费一年后即可短期报停,并非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然产生的损失;养路费、保险费的性质与运管费相类似,系营运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是其取得营运
    2023-05-06
    442人看过
  • 无效合同之损失赔偿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赔偿损失责任以“补偿损失,尽可能地恢复原状”为原则,即:使无辜的当事人处于他未受到损害或损失时所处的状况。在英国一个早期的判例中,主审法官**·布莱克·本最先阐述了这个原则。他指出:应当尽可能找到一个补偿数额,使受到损害或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处于假设他没有受到损害或遭受损失时所处的状况。这个原则至今仍然在涉及合同性质损失赔偿的案件中得到广泛采用。根据这个原则,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院授予对方当事人的损失赔偿数额,一般应当使他处于假设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情况下他所处的状况。在某些情况下,则应当使对方当事人恢复到未签订合同前的状况。那么,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于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笔者认为,惩罚性赔偿在特殊的情况下即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时候才适用。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
    2023-06-26
    438人看过
  • 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
    一、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审判实践中,有下列原则来进一步界定违约损失的范围:1、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2、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3、违约时侯受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4、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来认定。二、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有哪些区别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有着原则的区别。首先,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其次,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最后,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
    2023-04-14
    428人看过
  • 赔偿损失应当遵循完全赔偿的原则
    完全赔偿的原则,指的是遵守合约的一方因违反约定的一方的违约所受到的损失,全部都应当由违约方以赔偿,它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守约方利益的有效措施。赔偿损失应当以守约方有损失为前提;同时,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违约方也要全部赔偿,通过赔偿使守约方的利益能够达到合同得到履行的相应状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不仅要包括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的现实的损失,即守约方现实的财产减少、丧失和费用的支出,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虽然不是现实的财产损失,但它是合同如约履行后当事人本来可以获得的财产利益。例如,在涉及转卖的合同关系中,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无法转售,其所遭受的利润损失,就是方得利益损失,违
    2023-08-11
    359人看过
  • 赔偿间接损失的法律依据
    一、赔偿间接损失的法律依据赔偿间接损失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合同纠纷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是合同纠纷,是侵权纠纷,是一般侵权。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三、侵权财产的赔偿的方式有哪些侵权财产的赔偿的方式有: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
    2023-04-30
    445人看过
  • 分析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原则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精神损失费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婚内一方出轨房产如何分割婚内一方出轨房产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前提条件是房产是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依法归房产所有权人,不能分。一方婚内出轨,在判决房子时人民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
    2023-08-06
    98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中损失计算间接损失吗
    国家赔偿中损失不计算间接损失,因为直接损失有着非常明确的参考依据,而国家相关单位的侵权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间接损失没有办法准确的预估。虽然不会赔偿造成的间接损失,但对于侵权的行政机关或司法部门来说,除了支付经济赔偿金,还要公开赔礼道歉的。一、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是什么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为,将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与被侵权人通常行使知识产权或与邻接权收益接合起来考虑确定的数额为准。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商业信誉损失,必要用于诉讼的费用。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侵害名誉权怎么起诉如果侵害名誉权要怎么起诉呢?第一步要确定侵权行为满足侵害名誉权的四个构成要件:1、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并为第三人知悉。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
    2023-03-23
    106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什么,违约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违约损害赔偿是指什么违约损害赔偿:就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合同责任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也是充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一种主要的补救方式。从性质上看,违约损害赔偿实际上是法律强制违约当事人给受害人一笔金钱,目的在于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态。二、违约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范围有约定赔偿、一般法定赔偿和特别法定赔偿之分。约定赔偿指由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
    2023-06-22
    238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民事损害赔偿基本原则是什么?损失填平原则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民事损害赔偿基本原则是一、全部赔偿原则二、财产赔偿原则三、损益相抵原则四、过失相抵原则我国民事侵权理论往往将损害分为财产损害(分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和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依据我国的民事侵权赔偿理论,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就赔偿多少。这种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全部赔偿之后果即为填平。填平就是将受害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
    • 违约造成的损失有直接的间接损失还是间接的间接损失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的损失、减少坏。间接损失是指违约造成的损害后果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间接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应当赔偿约定的间接损失。
    • 国家赔偿赔的直接损失是直接损失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家赔偿赔的是直接损失,你的情况适用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 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及产生的间接损失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一、怎么要求赔偿交通事故间接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
    • 合同违约中的赔偿限制原则是只适用于间接损失还是适用于所有损失?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应该适用于所有的损失:公平公正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更是如此,既不让你因对方违约而受损,也不能让你因此而得不合理的利益!这就是为了让损失与赔偿得到大体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