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中止的情况一般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8 05:16:09 71 人看过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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