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4:14:13 382 人看过

1、拾得人的义务:

(1)通知义务。

(2)保管义务。

(3)送交义务。

(4)返还遗失物义务。

2、拾得人的权利。

(1)费用偿还请求权。

(2)意定报酬请求权。

(3)拾得人的遗失物留置权。

(二)关于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责任

1、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拾得人和有关部门均可成为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责任的主体。

2、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责任的发生事由。拾得人和有关部门仅因故意或

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责任的发生时间。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关于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法律后果

所谓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是指拾得人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遗失物的情形。其法律后果是:若拾得人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遗失物,则拾得人丧失费用偿还请求权和意定报酬请求权,且应承担返还遗失物的民事责任。

(四)关于无人认领遗失物的归属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五)关于拾得人对遗失物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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