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作受伤法院认定属工伤单位应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42:43 72 人看过

一男子在建筑工地第一天工作的过程中被砸伤手指,后为维权将用人单位诉至法院。近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用人单位某建筑工程公司10日内支付原告赵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98756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20日,原告赵某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王利达成口头协议,在该公司承建的温宿县某住宅楼工地从事钢筋工的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上班后的第一天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原告赵某操作不慎手指被砸断一节,在住院治疗期间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了赵某全部的住院治疗费用。出院后,赵某申请工伤认定,经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认定赵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之后,经阿克苏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0级伤残

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辩称,赵某虽然是在我公司从事工作过程中受的伤,但公司以为其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公司有明确的规定,钢筋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赵某由于在试用期内受伤,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因赵某就赔偿事宜与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协商遭到拒绝后,2013年10月,赵某向温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温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做出仲裁裁决。赵某对该裁决不服诉至温宿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赵某口头达成用工协议,聘用赵某为钢筋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赵某在试用期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据此可以认定,赵某受伤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应该给予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单位应该如何赔偿工伤认定后的员工?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有哪些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因不能参加工作,所以享受停工留
    2023-07-07
    270人看过
  • 保定工伤索赔律师: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该怎样赔偿
    核心提示:《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
    2023-06-02
    74人看过
  • 打工妹工作时跌倒受伤用工单位赔偿10万
    4月28日,从山东省到江苏省镇江石打工的打工妹姬丽霞接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准许镇江某塑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均按照原审判决执行。即镇江某塑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姬丽霞各项工伤待遇合计10.67万余元。2004年10月,山东省鄄城县的打工妹姬丽霞到镇江某塑业有限公司工作,当时公司没有和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她办理工伤保险。2005年7月1日,姬丽霞在工作中跌倒受伤,致下颌骨多发性骨折,牙创伤性脱位、颏部软组织挫裂伤、牙折、右下齿槽神经损伤,送镇江市中医院治疗,2005年7月2日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九医院住院治疗,至9月6日出院,住院66天。期间在镇江市中医院发生医疗费用4534.85元、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九医院发生医疗费用13600元,合计发生医疗费用18134.85元,此款公司已支付给姬丽霞。姬丽霞住院期间,公司未派员陪护,由姬丽霞家人自行护理
    2023-04-22
    105人看过
  • 员工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的工伤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和“服务证”可以证明其身份(3)用人单位填写的“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对第(一)项的有关证明承担举证责任,(三)和(四)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三)医疗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长职工发生
    2023-05-07
    489人看过
  • 职工借调期间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如何赔偿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一、在厂里脑出血如何索赔在厂里脑出血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作期间如果是个人本身原因造成的突发疾病,公司不承担责任。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去世或者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双方是劳务关系,权利与义务按劳务关系的规定办理;工作中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正常支付医疗期期间的工资、护理费用、5-10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补偿金。二、工伤保险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吗?是的,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
    2023-02-09
    88人看过
  • 遭受工伤单位不赔偿,如何应对?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不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工伤纠纷投诉怎么办1、职工因工伤事项,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投诉;3、工伤纠纷并非只有投诉一种处理方式,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第三方介入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工伤纠纷;4、要求仲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注意: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
    2023-07-03
    254人看过
  • 职工在其他单位受伤,认定工伤吗
    一、职工在其他单位受伤,认定工伤吗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
    2023-03-11
    170人看过
  • 参加单位文娱活动受伤也应认定工伤
    张某系某公司职工,酷爱踢足球。近日,公司决定占用一天工作时间与友好单位组织一场足球比赛。张某也报名参加了。在比赛的一次对抗中,张某左腿韧带撕裂。经住院治疗后,张某向公司提出工伤申请。但公司认为张某不是在工作中受伤,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张某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审判实践中,上述所谓的工作原因不仅仅是指劳动者做自己的专职工作,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也并非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上班时间和办公地点。只要是公司、企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给自己的职工安排的与工作有关的任务,都可以视为工作。所以本案中,张某参加公司组织的体育活动应当视为参加公司安排的工作,这可以说是积极工作的表现,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6-10
    361人看过
  • 单位 发生工伤 应赔偿
    单位工伤的赔偿标准是: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相关知识:员工工伤可不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员工工伤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023-03-11
    168人看过
  • 病假期间在单位工作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主要是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工作原因等因素哎判断的。若职工因为生病请假后,临时到公司工作,但是期间却受伤,那么该职工的伤应该认定为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对职工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作了明确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或意外伤害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一般性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构成要件。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工作时尚在请病假期间,但来到公司工作,即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的结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2023-05-03
    302人看过
  • 工伤公司不赔偿怎么办,不认定工伤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实践中,用人单位未在上
    2023-06-20
    462人看过
  • 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对于童工来说,即使不是工作期间受的伤不属于工伤的范围,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非法用工(包括使用童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从保护童工和未成年人的权益角度出发,应当将本条中的“事故伤害”扩大理解为包括非因工受伤比较适宜,而不应仅仅将“事故伤害”局限于“因工受伤”。酒店童工受伤能进行申请工伤认定吗1、酒店童工受伤,一般不能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来依法支付赔偿。劳动能力鉴定则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2、法律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
    2023-07-24
    164人看过
  • 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单位举证期限
    一、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单位举证期限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
    2023-06-07
    198人看过
  • 小伙试用期内受伤可做工伤认定
    日前,司法所来了一名手缠纱布的小伙子,他与一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工作时把手割伤。他问:试用期内受伤能算工伤吗?古城司法所工作人员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确定认定工伤的前提是需要申请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在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作原因的条件下,试用期内受到的伤害同样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林兰)阅读延伸:工资福利劳动就业一、中午回家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要根据受伤的原因才能确定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2023-06-27
    8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工作时受伤,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7
      自己在一年之内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 在单位工作时受伤认定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3
      有6种情况不能认定为: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工作单位受伤认定工伤后能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按现行的规定,如果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是可以同时申请工伤和人身损害的赔偿的,这两个并不冲突的,不过医疗费的部分,不可以双重享受的。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作出工伤认定,但未要求劳动者一次性工伤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者工伤,须经认定。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用人单位怠于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径行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因工伤要求工伤医疗待遇,不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的,无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工伤,须经认定。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用人单位怠于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径行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
    • 员工工作受伤,工伤赔偿单位负担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0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