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对伤情鉴定有异议都可以重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0 11:00:34 432 人看过

民事诉讼对伤情是可以重新进行鉴定的,但还是需要得到法院的同意,重新申请也是必须要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而且还要提出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就意味着之前所有的文件都需要进行改变同,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出来

一、被害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

2、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

3、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等。

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3、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同被告人辩论

4、申请回避;提出上诉

5、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等。

二、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吗

司法鉴定能重新申请。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术对相关问题进行判断或者提供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结果有时是作为定案的依据或者赔偿的依据。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果提出异议时,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诉前鉴定被告必须去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告在诉讼中所提供的有关检查、治疗和鉴定等的事项,不一定都需事先告知被告,但原告提出的相关费用请求,应当有相应的法定票据等证据证明,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之证据进行质证,对有关证据提出异议或者直接予以否定。

原告在诉讼前自行委托有关具有鉴定资格的法定机构对有关事实进行鉴定,当然,如果在庭审中,被告认可原告所提出的鉴定结果,则不存在被告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果被告对原告所提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当然可以申请对有关事实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机构的选择,可以双方商议确定,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资质的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如果被告对司法鉴定有异议,被告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怎么选择司法鉴定机构1、首先可以去省或市级的司法局官方上查询司法鉴定机构名单查询该司法鉴定所是否在司法部门备案了。2、查看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有这个证才是正规的鉴定所,才有鉴定的资质。3、查询司法鉴定所有没有你要鉴定案件的所属类别,比如有人要鉴定笔迹,就是文书鉴定的类别。有人要鉴定声音或者图像是不是本人或他人,就属于声像资料鉴定。有人要鉴定伤残,就属于法医鉴定了。4、要选择一所好的司法鉴定机构,并不是选择收费最贵的,而是要看重鉴定所内所聘用的专家,一些小所聘用的专家职称是中级工程师,经验和专业技能方面当然就没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丰富,所出具的报告也不够有说服力。所以大家在选择鉴定所的时候可以从网站或者其他渠道了解一下,选择具有多名并执业年限长的高级工程师的鉴定机构。
    2023-12-12
    230人看过
  • 鉴定结论异议原告可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有关鉴定结论的认定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指出,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准许: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规定指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如果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则应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鉴定书内容是否有欠缺或鉴定结论是否明确。如果内容有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规定同时指出,法院可以
    2023-06-06
    1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对伤情可以重新鉴定吗?
    一、民事诉讼对伤情可以重新鉴定吗?可以,但需要申请并经过法院同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有哪些(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第一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由于这是当事人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可靠性差,所以法律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作了较宽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即应予准许。在这里“有证据足以反驳”是指只要有证据支持反驳的理由,法院就应准许当事人提出的重新鉴定
    2024-01-04
    237人看过
  • 成都市哪里可以做伤情鉴定
    当事人做伤情鉴定的,持公安机关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属于为了查明案情而进行的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2024-05-13
    487人看过
  • 伤情鉴定可以出院以后做吗
    一、伤情鉴定可以出院以后做吗在医学领域中,强有力的证据支持进行伤残鉴定通常是在患者完全康复之后再行进行。在这个过程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既定的期限和程序,对所提交的病历资料、患者的生理数据以及其它任何相关材料进行详尽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最终形成书面的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这些报告和意见必须由鉴定人员亲自签署,同时,鉴定意见还需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以示权威性。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中,应当详细记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明确报告或意见的委托方;其次,注明委托的具体日期及事项;再次,详细列出所有提交的相关材料;最后,明确检验和鉴定的具体时间,以及依据何种标准和方法得出的结论性意见。如果是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性意见,则应提供详细的分析证明过程。此外,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还须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便于验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
    2024-04-12
    215人看过
  • 未做伤情鉴定可以撤案吗
    一、未做伤情鉴定可以撤案吗当事人未做伤情鉴定,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可以撤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二、受害者不要求做伤情签定公安机关怎么处理受害人不要求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以在案卷中注明,然后就案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按调解案件处理。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者,就现有的材料,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然后就有关民事赔偿告知双方到法院诉讼解决
    2023-06-16
    162人看过
  • 伤情鉴定4年后可以做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伤情鉴定4年后可以做吗伤情鉴定4年后不可以做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二、伤情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伤情鉴定都需要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3.交通事故认定书。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6.律
    2023-08-06
    134人看过
  • 被告可申请法庭对原告做精神鉴定吗
    可以,法院会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同意申请。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2023-06-14
    460人看过
  • 伤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可以重新鉴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但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要提醒你的是,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如果你错过工伤认定的时间,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更不谈伤残鉴定了。依据是下面两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重
    2024-04-08
    319人看过
  • 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吗?
    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一、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4、鉴定结论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二、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委托法院的名称;2、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3、鉴定材料;4、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5、对鉴定过程的说明;6、鉴定意见;7、承诺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4-04-28
    423人看过
  • 互殴立案后可以问对方有没有做伤情鉴定吗
    一、互殴立案后可以问对方有没有做伤情鉴定吗在纠纷或者斗殴之后,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中的司法鉴定来了解对手所受到的伤害程度。当这类事件发生后,您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在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对事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同时向报案人提供司法鉴定的相关信息和建议。公安机关将会为受害方开具一份鉴定委托书,以便他们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司法鉴定。在收到委托书后,受害方必须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部,并凭借这份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请求。法医在接收到鉴定请求后,将对受害方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和拍照记录。如果受害方只是遭受了体表的损伤,那么法医通常会在现场直接给出鉴定结论;但如果受害方还存在内部器官的损伤,法医则可能会要求受害方进行相应的辅助检查,以确定其内部损伤的具体情况,然后再进行全面的鉴定工作。在所有的伤势检查完毕后,法医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正式的鉴定报告,或者告知受害方已经完成了
    2024-05-25
    348人看过
  • 打架对方不做伤情鉴定,可以不赔偿吗?
    可以,只要能证明是对方打伤的就行。但是,如果没有伤情鉴定,公安机关也就无法立案对对方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了,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判决对方赔偿损失。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去哪里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2023-06-22
    231人看过
  • 伤情鉴定不做对谁有利?
    对打人者比较有利。被害人不作伤情鉴定,就意味着公安局不会立案。法院也就不能依据伤情鉴定作出判决。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建议去做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是赔偿的依据,应该做的。因受伤但是却不去做伤情鉴定,结果就是没有赔偿,而且治疗的费用都是要自己承担的。做伤情鉴定的材料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
    2023-08-04
    141人看过
  • 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情况
    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二、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三、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
    2023-08-17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伤者提出重新鉴定,对伤情有异议,请问可以重新鉴定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律师是法律专家、不是法医学专家,对于已经形成的鉴定意见,律师可以从证据角度进行审查、判断与运用,但无法根据伤情自行判断鉴定意见结果。 刑事诉讼中的人体损伤法医鉴定,分为两种,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和“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用以确定罪与非罪及法定刑幅度;重伤与轻伤又各分三级、轻微伤再
    • 伤情鉴定伤残鉴定哪个都可以做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一是两者的概念不同:所谓伤情是指受伤害的情况、情形、程度。所谓伤残是指身体受到了一是损害,伤害;二是形成了残缺,残破;三是因受伤达到了残废状态。二是两者的延伸指向不同:提及伤情就会延伸到伤情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提及伤残就会延伸到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临床法医鉴定项有: 1.损伤程
    • 伤情鉴定对鉴定意见有异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7
      伤情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对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是某一学科的法律专家、不是法医学专家,律师可以对已经形成的鉴定意见、从证据的角度进行审查、判断与运用,但却没有资格根据您简介的具体伤情给出鉴定意见. 适用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 2004年4月14日)
    • 伤情鉴定可以重做吗,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1
      伤情鉴定可以重做。 当在首次鉴定结束后,如果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此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并能提出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有权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或者侦查机关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满足一定的条件,如: 1、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 被告对原告伤害有异议可以提出检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