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对伤情是可以重新进行鉴定的,但还是需要得到法院的同意,重新申请也是必须要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而且还要提出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就意味着之前所有的文件都需要进行改变同,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出来
一、被害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
2、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
3、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等。
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3、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同被告人辩论
4、申请回避;提出上诉
5、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等。
二、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吗
司法鉴定能重新申请。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术对相关问题进行判断或者提供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结果有时是作为定案的依据或者赔偿的依据。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果提出异议时,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诉前鉴定被告必须去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告在诉讼中所提供的有关检查、治疗和鉴定等的事项,不一定都需事先告知被告,但原告提出的相关费用请求,应当有相应的法定票据等证据证明,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之证据进行质证,对有关证据提出异议或者直接予以否定。
原告在诉讼前自行委托有关具有鉴定资格的法定机构对有关事实进行鉴定,当然,如果在庭审中,被告认可原告所提出的鉴定结果,则不存在被告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果被告对原告所提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当然可以申请对有关事实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机构的选择,可以双方商议确定,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资质的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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