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的期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6:08:38 339 人看过

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的期间包括公告、鉴定期间,执行中拍卖被查封财产的期间,中止诉讼的期间,审理管辖权异议的期间等,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一、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的期间有哪些

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的期间: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中止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恢复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审审限: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6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民事案件审理流程

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2.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

4.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5.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立案哪些时间不被计入审限
    (一)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三)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又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四)二审开庭审理之前,检察院阅卷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五)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逃跑的,逃跑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六)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时,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一、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以后,经过了审查后,认为这个犯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还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就可以按照规定立案,那么就是说只要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2023-03-01
    258人看过
  • 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
    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中第十三条的规定有:1、公告送执行达法律文书的期间;2、暂缓执行的期间;3、中止执行的期间;4、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期间;5、与其他法院发生执行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的期间。执行特点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①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②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③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执行条件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①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
    2023-06-14
    439人看过
  • 鉴定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一、鉴定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4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判决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刑事诉讼法》第149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鉴定的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刑诉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3条: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它鉴定时间都应计入办案期限。二、法院办案期限1、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
    2024-01-30
    376人看过
  • 哪些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
    一、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1、《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明确: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4-01-23
    67人看过
  •  立案、结案期限及案件审理期限的计算原则
    该条规定了人民法院立案的时间限制和审理期限的计算方式。立案机构应在立案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在审理过程中,有多种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如精神病鉴定期间、延期审理、检察院查阅案卷等。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第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状)或执行申请书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在七日内立案,而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的案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立案。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内立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第七条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
    2023-11-24
    267人看过
  • 审理、执行期限中有哪些时间不计算?
    以下期限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等。监外执行期限是否计入刑期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但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一
    2023-07-06
    68人看过
  • 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吗
    延期审理的期限,是不会计入审理期限的。延期审理,是指在遇有法定事由时,使人民法院已经确定的开庭期日或者正在进行的开庭审理无法继续进行,而顺延至另一个期日进行审理的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其解释如下:延期审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
    2023-06-13
    121人看过
  • 不能独任审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1、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2、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4、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5、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6、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律师补充:1、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2、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五)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
    2023-05-06
    153人看过
  • 一审案件审理期间有哪些问题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1、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2、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法庭宣布延期
    2023-04-25
    347人看过
  • 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审理期限可延长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羁押的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延长审理期限的理由、批准或决定延长审理期限的机关及可延长的期限和公诉案件一致;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从受理到裁决一般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果超过期限没裁决,可以去法院直接起诉单位。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
    2023-08-15
    4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延期和审判期限的重新计算
    1、延期审判概述定义:延期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确定审判日期后,或者在审判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律原因,决定延期审判的诉讼制度。推迟审判只能发生在审判阶段。延期审理前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在延期审理后仍然有效。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和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检察人员认为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延长的时间不计入审判期间,检察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也就是说,检察官延期审理的案件,自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并移送人民法院恢复审理之日起,人民法院的审理在延期审理前终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即在一个月内宣告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对检察机关提出延期审理的情况也作了两项具体规定。第一,检察官提出延期审
    2023-05-07
    215人看过
  • 节假日是否计入刑事案件上诉期限的时间?
    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应当顺延,中间是节假日的,包括在内。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上诉的期限是不同的,就如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10日,而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为15日左右。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上诉期限遇到节假日的处理上诉期限包括节假日,最后一天如果是节假日,可以顺延。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上诉期限从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送达后次日起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普通的共同诉
    2023-07-04
    35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计入商标审查期限
    以下情形不计入商标审查期限: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文件公告送达的时期;当事人按照补正要求补充证据文件的期间;更换当事人,新的当事人重新答辩的期间;同日申请提交使用证据及协商、抽签需要的期间;优先权确定的期间;审查、审理过程中,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间。马德里商标审查期限(一)有效期限为20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限为20年;根据《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二十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
    2023-07-29
    3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不计入审限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4)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5)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6)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7)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8)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9)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法院也需要根据笔迹鉴定机构所需要的时间来主持审理工作的
    2023-03-22
    4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二审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计算期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
    • 案件的审理期限,哪些期间可以不计算在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从立案之日起计算,也就是从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计算,转化为普通程序后期限继续计算.例如3月1日立案决定用简易程序审理,13日决定转为普通程序,那么一审的期限就从3月1日开始计算。
    • 不计入延期审理的期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其解释如下:延期审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
    • 案件被延期处理那么延期审理的时间是否计入审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此外,《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
    •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计入审限情形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9
      不计入审限有2种: 1、延期审理,计算剩余期限(时效中止),例外:补充侦查的延期审理必须重新计算审限; 2、重新计算期限(时效中断) 2012最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三)项计算剩余期限(时效中止)不计入审限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