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
1、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2、事业单位与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3、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有关人事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上述受案范围,均属可以申请受案范围。
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庭组成和仲裁参加人
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三名以上(含三名)的单数仲裁员组成,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仲裁员。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非法人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在仲裁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更换,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继续参加仲裁活动,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的行为有效。
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死亡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到二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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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是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4根据《xx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 1、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2、事业单位与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3、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有关人事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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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志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4仲裁员享有下列权利: 履行仲裁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依法审理案件部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它相关合法权利。 第五十条【仲裁员统一着装与标识】仲裁员庭审时应统一着装,并佩戴仲裁员徽章,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解释】本规则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组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照本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因地制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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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51、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书面申请书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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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是怎么的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用人单位的公司账户或者公司的财产进行一定的查封和拍卖,如果用人单位的老板故意转移财产的,法院可以视情节的严重进行拘留的。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后果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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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图标的相关规定是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2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称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 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