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件)。
二、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三、当事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遗产继承等原因,申请出具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应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档案在婚姻登记机关保管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记载内容为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
五、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时档案不在本部门保存的,不予出具,并告知当事人向档案保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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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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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常见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1-01-30【一】关于户口薄 1、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相同,内容清晰。 2、户口簿上有承办民警印章和公安派出所印章,户口簿为1999年新版(棕色封面)。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户籍证明;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与当事人实际的婚姻状况一致,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丧偶者(空白视为未婚)。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3、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页和户口首页,或有派出所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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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你好是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开具。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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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2目前,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发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书那样,除了在相关台和本通知附加列表中列出国家公证事项外,还可以继续发行证明书。各部门已经收到通知,不要求个人向婚姻登记部门发行相关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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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条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6一、申请人应具备条件1、户籍在本辖区;2、达到法定婚龄;3、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4、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5、当事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6、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律师港湾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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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何办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81、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亲自到场。 2、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军人要交军人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的当事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的,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户口簿中婚姻状况应为离异或丧偶,未改的请先到户所在派出所更改)。 4、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当是未婚、离婚或丧偶。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