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么样进行财产保全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4:40:12 484 人看过

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被起诉后多久能恢复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不管多久都不可以转移夫妻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打离婚官司要冻结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打离婚官司是不需要冻结财产的。

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离婚财产分割争议进行保全财产离婚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保全过后分配规定是按照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平均的分割。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一、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
    2023-02-23
    128人看过
  • 涉外财产应该怎么进行财产保全
    一、涉外财产应该怎么进行财产保全涉外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的处理如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二、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如下: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6.其
    2023-05-22
    222人看过
  • 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办理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
    2023-08-05
    183人看过
  • 离婚时怎么对共同财产进行确定
    一、离婚时怎么对共同财产进行确定1、离婚时对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个范围进行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离婚财产分割比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
    2023-06-12
    198人看过
  • 立案前的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在立案前,也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这叫作诉前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列明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保全请求、保全理由及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所在地等情况。2、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财产可以为现金、房产或车辆。现金担保的,需存入法院指定帐户;房产担保的,需提交产权登记部门的无抵押和未被查封的证明原件,出具产权证明原件并提交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汽车担保的,需提交车辆登记部门的无抵押和未被查封证明原件,出具所有权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和车辆财产、第三者责任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交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提交担保书的同时担保财产所有人本人应到法院签名盖章确认担保意
    2023-06-14
    488人看过
  • 怎样进行二次离婚财产处理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男女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依法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则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判决。一、婚后财产分割条件都有哪些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
    2023-02-12
    110人看过
  • 离婚诉讼可以进行房屋财产保全吗
    一、离婚诉讼可以进行房屋财产保全吗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有一方当事人需要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中,诉讼保全申请却很难得到法院的批准。主要原因在于: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条件过高,当事人无力承受。诉前的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不是必须的,是否提供担保完全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管是诉前还是诉讼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以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当然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保证人的方式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就是同意了,在现在这个社会,有几个人能顺利找到愿意为自己担保而且法院也会认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呢那么,剩余的方式就是当事人必须提供金钱担保或者物的担保。夫妻双方结婚一段时间了,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好不容易才积累了一点财产
    2023-03-26
    474人看过
  • 在保全期限内,财产保全怎样解除
    一、在保全期限内,财产保全怎样解除1、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在保全期限内,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二、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1、首部:注明文书名称。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
    2023-04-20
    411人看过
  • 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诉前财产保全主要内容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两份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申请人为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当提交法人主体登记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诉讼代理人主体资格证明等;3、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材料、居住证登记材料、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址证明等证明材料;被申请人为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的,应当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材料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4、申请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房屋产权信息表、银行开户证明等。;5、担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担保书,申请人以外的自然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还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字;6、担保财产价值等于申请查封价值的证明材料,如银行
    2023-08-08
    178人看过
  • 离婚诉讼进行时法官询问的内容
    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将一下,法官了解双方是闪婚啊,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等等,自由恋爱,恋爱时间较长的,属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的,如果是闪婚相亲之类的,感情基础要差点,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除了起诉状上所
    2023-07-15
    303人看过
  • 打离婚官司是否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
    1、打离婚官司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2、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怎样作好离婚诉讼的准备1、一旦出现婚
    2023-06-24
    104人看过
  • 离婚保全财产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保全财产的范围。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离婚保全财产的费用是多少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保全财产数额确定,但财产保全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
    2023-08-14
    381人看过
  • 离婚时财产保全会查银行流水吗
    一、离婚时财产保全会查银行流水吗一般情况下需要等案件审结后如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即可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现实危险。二、离婚时要求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离婚时申请法院做财产保全的时候,有两个成本,一个就是向法院交财产保全费,上限是5000元,基本都可以承受。第二个成本,就是需要向法院提供等值的担保,就是说,如果你想保全对方的价值500万的房产,那就要拿出500万的现金或者不低于500万价值的担保物,这对申请保全的一方的经济压力就会非常大。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
    2023-06-19
    323人看过
  • 离婚财产怎样分割,保全财产最大限度的保全利益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二)男女平等。(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二、孩子抚养权归属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
    2023-03-10
    32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离婚时对于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在什么范围内进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
    • 防止一方转移财产,离婚中财产保全是怎样进行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
    • 专业人士离婚财产保全时间的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3
      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离婚财产保全时必须在哪些条件下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2
      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具体如下: (1)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
    • 夫妻离婚财产该如何进行保全?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4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