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53:57 317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是什么?是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1)承包人占有承包土地和森林、山、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和位置的土地和森林、山、草地、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商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二)利用承包地或者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三)收取承包地或者其他生产资料的收入,按照约定的数额向用人单位支付收入后,取得剩余收入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合同收入可以继承。(4)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承包人对承包经营权的惩罚。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将承包土地分包出去,没有劳动力或其他业务。承包经营权转让所得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后,仍有权按照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业机械等。(六)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1)合理利用承包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不仅要求承包人不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不搞掠夺性经营,而且要求承包人根据土地情况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和改良土地,提高土地生产力。(2)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支付承包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的收入。(3)承包商应独立承担风险。承包人承包土地后,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除发生不可抗力外,承包人交付约定金额合同收入的义务可以减少,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当接受集体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干涉。承包人连续两年弃耕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耕地。

阅读本文后,您对这个问题已经很清楚了。在实践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需要通过上述规定来进行,这样才能保护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一项重要的权利。我们应该有深刻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二、特征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
    2023-02-25
    17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
    承包人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
    2023-03-04
    154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一、怎样办土地确权证书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2、调查摸底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
    2023-03-14
    19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
    2023-04-30
    34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一、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能更改吗是可以修改的,土地确权后可以修改,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
    2023-03-15
    16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通过转包、租赁、交换、转让等方式转让。1。分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中。分包商是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分包商是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分包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保持不变,分包商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取得承包土地收益,并向分包商支付分包费用。分包不需要业主的许可,但分包合同需要向业主备案。2。租金。租赁主要是指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承租人是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人。租赁是一种对外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权,并向农民支付租金。农民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但出租人需要向用人单位备案。3。交换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之间为方便耕作和自身需要而进行的土地承包经营
    2023-05-31
    44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一般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如果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承包经营权,确需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4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理由是: 1、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 3、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追及
    • 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0
      我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得到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权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男女,都应当平等地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保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1
      1、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登记予以保护。登记机构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凭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
      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一般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如果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承包经营权,确需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