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22:50:53 79 人看过

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不当和行政违法。行政责任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实践中,对环境的破坏多表现为故意,对环境的污染多表现为过失。

3、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不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而不是表面的、偶然的联系。当然,在不以危害后果为必要条件的场合,则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拘留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什么行为作前提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是指合同当事人、第三人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必须承受的法律制裁。违约行为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1、不能履行(由于种种原因,单方或双方责任引起);2、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部分履行适当,部分不适当造成部分不能履行,此情况可称为履行不当行为。这种情况违约方当事人承担部分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不履行义务要承担是什么违约责任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
    2023-02-22
    79人看过
  • 债务是责任什么的前提
    我国的民法典对债务承担责任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承担通常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转让债务协议后,把部分或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才可以把部分或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债权人未作表示的,就算不同意。一、民法典不征得债务人同意后债务可以转让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债权人对外转让债权的话,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但是如果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话,则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如何去转移债务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债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
    2023-03-13
    19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否包括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之后还能提出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行政诉讼不服的向谁提出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环保局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而行政诉讼向法院提出申请,环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对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裁决环境行政争议案件的司法执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05
    97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
    一、哪些条件是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
    2023-10-19
    260人看过
  • 雇主责任前提是什么
    构成雇主责任的前提条件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着直接的雇佣关系,即只有雇主才有解雇该雇员的权利,雇员有听从雇主的管理从事业务工作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均通过书面形式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来进行规范。下列情况通常被视为雇主的过失或疏忽:(1)雇主提供危险的工作地点、机器工具或工作程序。(2)雇主提供的是不称职的管理人员。(3)雇主本人直接的疏忽或过失行为,如对有害工种未提供相应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等。雇主责任成立的条件是:(1)雇主和受雇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2)受雇人所为的行为是执行雇佣合同的职务行为。超越职务的行为、擅自将职务行为委托他人的行为及违反禁止的行为,均非职务行为。
    2023-06-14
    75人看过
  • 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货物发生了毁损。所谓毁损,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人货物,在运达目的地时,已经受到了损坏,造成了货物价值的减少。(二)货物已经灭失。所谓灭失,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承运人已经无法将托运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灭失又包括两种情况:1、是货物在物质意义上的灭失,如玻璃制品被打碎;2、是货物在法律意义上的灭失,如货物已经被盗走,在此种情况下,货物本身还存在,但承运人已经无法交付给收货人。一、承运人的责任在规定的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请求人对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规定的情形除外。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自带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船舶的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
    2023-03-03
    55人看过
  • 签字是否为责任认定书提车的前提条件?
    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也能提车。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不需要对机动车作进一步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扣留车辆返还当事人。如需检验、鉴定的,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当事人即可提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了可以提车吗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了可以提车吗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了可以提车。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说明取证和鉴定都已经完成,不需要对机动车作进一步鉴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扣留车辆返还当事人。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
    2023-07-17
    241人看过
  • 撤销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
    若出现出现法定情形则行政行为会被撤销,具体说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违反相应的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有以上六种法定情形任意其一的,人民法院都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近半数案件被判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报告中说,去年全省法院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等占判决结案总数的43.71%,同比上升8.55个百分点。报告显示,为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去年省法院出台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审理一审行政案件5530件。加大对重点领域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力度,通过审理工商、税务、卫生、安全生产、城乡建设执法和行政赔偿等案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等占判决结案总数的43
    2023-07-01
    485人看过
  • 车辆逆行产生的责任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当事人开车逆行,如果对方无过错的,逆向行驶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判定双方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车辆逆行扣分吗逆行,在任何一个城市都是需要扣分罚款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
    2023-07-04
    407人看过
  • 违约责任是否会因提前履行合同而产生?
    合同履行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迟延履行也包括提前履行,一般也属于违约,要视具体情况确定是不是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
    2023-07-05
    346人看过
  • 交通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交通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的前提条件是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二、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情形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对在哪些情形下才可当场收缴罚款严格规定:(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此外,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有些违法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又对因特殊情况而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作了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
    2023-06-02
    296人看过
  • 假释的前提条件和执行刑期的条件是什么
    一、假释的前提条件:1、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实质条件。犯罪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二、假释后执行刑期的条件: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
    2024-04-23
    450人看过
  • 委托生产疫苗未经批准的行政责任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生产疫苗未经批准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处货值15-5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件,相关责任人终生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疫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疫苗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设备等物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按五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申请疫苗临床试验、注
    2023-04-17
    471人看过
  • 什么是误诊法律责任的前提
    一、什么是误诊法律责任的前提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院误诊中的免责情况是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化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者一方的过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才能免责,否则就
    2023-10-30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更多>

    #行政拘留
    相关咨询
    •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责任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3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劣药处罚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劣药中本条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 生产、经营活动都是限制十年,劣药有前提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 行政诉讼中责令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和责令当事人提供证据。就补充证据而言,包括下述三种情况: (1)当事人虽然掌握了证据,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向法院提供或未完全提供; (2)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瑕疵,如证言含混不清,物证不够完整,视听音像资料不清晰等; (3)当事人有争议而没有相关证据的事实。这里的当事人既包括原告或第三人,也包括被告。
    • 行政赔偿的前提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8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的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
    •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区别: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 行政拘留提前离所的条件是哪些样的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
      行政拘留一经公安机关决定,就必须到期才能释放。 如果被处罚人或者家属对拘留处罚有异议的,可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要求撤销或者变更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