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主观要件信用卡诈骗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银行的财产所有权。
信用证诈骗罪一罪与数罪问题
1、行为人采取伪造、变造公文、印章等手段,实施信用证诈骗的,应按照牵连犯的情形,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其理由如下: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单据、文件中伪造、变造的行为当然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而加以使用的行为不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内容,但却是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在实施信用证诈骗时实质上实施了两个不同的行为,即伪造、变造行为和使用的行为。二者具有目的行为与手段行为的牵连关系,应按照牵连犯的适用原则及司法实践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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