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7:31:53 167 人看过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

(2)申请回避权。

(3)委托诉讼代理人

(4)为了保证赔偿的实现,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

(5)为了解决生产或生活上的困难,有权要求先予执行。

(6)参加法庭调查,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和证据作出陈述和发表意见,参加法庭辩论。

(7)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自行和解。

(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9)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二、什么主体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对这一问题,学术界有不同观点。一般认为,刑事诉讼法第77条中规定的“被害人”,作为犯罪侵害的对象,应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因为二者都是可能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譬如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以侵害人身权利为对象的犯罪中,被害人当然只能是自然人,但在诸如盗窃、贪污、抢劫、故意放火等犯罪活动中,被害人显然应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是与死者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通常享有继承被害人财产的权利。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而应获得的赔偿,理所应当看作是被害人遗产的范围,因而,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备事实根据。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可以”应理解为“应当”,即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责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检察机关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它既是公诉机关,又是附带民事原告人,享有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权利。但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无权同被告人就经济赔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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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其特殊性在于,刑事被告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了刑法,又违反了民法,同时造成了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责任,在同一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解决。相对而言,解决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是主诉讼,解决民事责任的民事诉讼是从诉讼开始的。
    • 民事诉讼上的附带原告人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7
      只有被害人、被害人家属或者是法定、指定监护人,才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主体是没有资格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体包括: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列为被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1、一起列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就好了。2、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