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可以终止执行,申请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中止履行义务和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立刻中止执行申诉。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成立后,也可以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再审,中止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死亡的,应当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申诉需要终止执行。被执行人死亡的,应当等待继承人承担义务,申诉也需要终止执行。
上诉和申诉之后对执行的影响
《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如果是对一审法院不服、提起上诉的话,是不可以执行的。就是说一审的判决还没有生效,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了,这个判决就不生效了,就不能执行。但如果提起申诉的话,无论是对一审、二审、还是最高院作出的判决进行申诉,都不影响执行。因为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生效的判决就要执行。如果遇到这边申诉还没有结束,那边就执行了,错了怎么办?《民事诉讼法》中又有“执行回转”。如果是对生效的判决,由于它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那么,通过“执行回转”,把执行了的财产再拿回来。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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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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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否停止执行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1通常是说,在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除非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在原告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裁定停止执行。所以,行政诉讼是否停止执行得考虑情节的严重性。 此外,在行政诉讼期间,若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申请复议,但在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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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能否停止执行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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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是否能够停止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3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一项原则。 这是基于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作出的,行政复议开始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是否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和职责范围。 其强制力和执行力表现为,在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以前,并不因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影响其执行。 因此,管理相对人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还要继续执行行政机关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