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地的占有权属于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4:50:13 399 人看过

一、一般土地的占有权属于谁?

一般土地的占有权属于谁就要看土地的注册人是谁;土地占有权,并没有任何契据所支持,主要因为占用人已将物业占有了一段长时间,而并没有人提出反对的话,占有人便可因此而将土地注册,成为土地的注册拥有人。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但是国家和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未必亲自支经营和使用土地,这样就导致了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分离。因此土地所有权人不一定就是土地占有人。

二、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有哪些?

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的占有权就是实际占用土地的人,但对于占用土地的人不管是多久都是不能获得此土地的所有权,对于土地的拥有者是属于国家,因此,想要获得此土地的合法占用就需要结合依法的申请,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人都是属于国家的吗?
    一、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人都是属于国家的吗?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人不一定都是属于国家的;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但是国家和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未必亲自支经营和使用土地,这样就导致了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分离。因此土地所有权人不一定就是土地占有人。这个土地占有权,并没有任何契据所支持,主要因为占用人已将物业占有了一段长时间,而并没有人提出反对的话,占有人便可因此而将土地注册,成为土地的注册拥有人。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1、含义不同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范围不同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土地私有制
    2023-06-16
    160人看过
  •  土地权属由谁所有?
    这段内容讲述了土地所有权从集体所有转变为国有后,使用权等具体情形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经政府审批后,土地所有权从集体所有转变为国有,但使用权等具体情形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土 地 所 有 权 转 变 , 使 用 权 需 具 体 分 析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土地即全民所有,属于国家所有;而集体所有的土地,则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或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土地所有权转变后,使用权的具体分析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若土地使用权从国家所有转变为民营企业或私人所有,则企业或个人需要
    2023-09-03
    366人看过
  • 侵占村民土地属于财产所有权吗
    违规侵占村民土地的行为,一把属于侵犯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侵占集体土地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应如何解决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可以与他人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当地领导和乡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但个人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
    2023-06-22
    40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权益属于谁所有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加快我省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现就加快全省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积极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全省土地权利法制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依法保护城镇住房用地权利人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目前我省
    2023-07-08
    313人看过
  • 违法强拆后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国有土地所有权任何情况下都归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跟强拆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违法强拆可能涉嫌哪些刑事犯罪?1、非法侵入住宅罪。拆迁过程中,若拆迁方强行闯入被拆迁人住宅或者进入被拆迁人住宅后被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2、故意伤害罪。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故意造成被拆迁人或其他人轻伤以上的,如故意殴打被拆迁人至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3、故意杀人罪。拆迁过程中,若发生暴力冲突,拆迁人杀死了被拆迁人或其他人,则应当认定拆迁人构成故意杀人罪。4、非法拘禁罪。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限制被拆迁人或者其他人人身自由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5、故意毁坏财物罪。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非法破坏财物的
    2023-06-23
    145人看过
  • 我国土地属于谁
    小产权房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所以土地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相对应的,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可因国家的征收和征用而丧失。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不过国家在法定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就涉及到了两种获得国有土地的方式,出让和划拨。土地在一级市场的获得分为出让和划拨。划拨也并不是无偿的,也需要交纳补偿和安置等费用,但也有无偿的情况,划拨取得的土地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出让则不同,商品房的期限是70年,工业、教科文卫等的出让期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是40年,综合和其他用地是50年。一、大产权和小产权赔偿一样吗大产权和小产权赔偿不一样。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未经国家房管部门颁发产权证。小产权房并非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称谓。我国是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与集体土地所有制,有
    2023-04-10
    482人看过
  • 滴水下的土地属于谁的
    是属于自己。如果是农村来说一般优先看的相关权证(四至范围),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的话那么按照历史上形成的位置,属于个人利他人侵权是不合法的。一、村里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参考如下:(1)如果是农村中,由于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2)如果是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没有产权,那么只能找卖给你房子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补正自己没有房屋产权,否则将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二、村民违法占地建房怎么处理具体来讲,政府在认定违章建筑的时候,要看建筑的范围,是否在批准使用可以建房的范围之内,以及是否拿到了许可证。像刚才所提到的,在自家房屋的四周或者是院子里面私建筑物,或者是在宅基地上扩建或者是
    2023-04-12
    30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不是属于农民朋友个人所有,同时在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意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农村的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二、农民朋友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土地确权登记改革之后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那么农民朋友能够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呢?这一点农民朋友需要了解清楚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三权分置改革,是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置,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基础上,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也就说农民朋友将能够永久的享受土地承包权,同时农民朋友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
    2023-04-03
    85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属于谁?哪位网友了解?
    我国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所有权。国家和农民集体是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国家和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或公用事业占用的土地;其他一切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2)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广泛,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的山岭、荒地、滩涂,国有森森、草地、水面所占用的土地等;(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国家的强制性;(4)在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方面,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不进行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中国境内的一切未被确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2)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包括:(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
    2023-02-18
    211人看过
  • 霸占土地属于村霸吗
    强占集体公有土地算村霸,犯了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侵占罪怎么判?侵占罪的判决: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二、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三、侵占罪怎么判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2023-03-25
    418人看过
  • 婚前占有的拆迁房权益属于谁?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婚前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情况而定。如果约定了婚前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则以约定为准。在没约定的情况下,婚前工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规定的除外;5、其
    2023-07-11
    315人看过
  •  村民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侵占基地?
    本文介绍了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概念和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排斥他人干涉。同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包括请求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等。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违反出让合同造成土地使用权人损失,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要求赔偿,但已不是侵权赔偿问题,而属于违约赔偿。违反法律规定,侵占村民土地使用权是不被允许的。土地使用权人拥有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并且任何人都不能侵犯这些土地。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造成土地使用权人损失的,
    2023-08-28
    64人看过
  • 一般土地入股占几成
    土地根据目前的价格折算成多少钱,你们这个项目总投资是多少,土地折算出来的价格占总投资的比例就可以算成多少股份。一、投资占股比例应该怎么样计算投资占股比例应该这样计算:一、根据投资金额除以公司总投资金额,得出的投资比例和股份比例;二、至于持有多少股份,这取决于的股东之间设定的每股的价值金额;三、投资是指特定经济实体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入足额资金或实物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以便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资本增值,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资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四、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未完全支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2、股份代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3、股票可以以股价的形式表示其价格。二、棚改的补偿标准怎么
    2023-06-28
    184人看过
  • 土地上的附着物征地属于谁
    一、土地上的附着物征地属于谁农村土地被征用的,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享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数额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拆迁中地面附着物怎么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分别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由用地单位按原标准支付适当的拆迁补偿费;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但是,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
    2023-06-08
    28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弃土场占地属于谁的所有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11
      所有的弃土和弃渣都,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归属于公路局。 弃土场,即渣场,渣场的上游汇水面积不宜过大,尽量选在仓库内。 交通运输部门的二级局。交通运输部设有公路局,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
    • 村民组土地属于谁的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村民组,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农村开采的荒地属于无主土地吗?是属于先占,有土地所有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开荒地你要先去申请,获得批准之后你才可以拥有使用权。XX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公民只拥有使用权。
    • 侵占该村的土地属于侵占农民所有权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农村土地被他人侵占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 承包出去的土地确权权属于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5
      1、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承包的土地确权归承包人。 2、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