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的房产是否可以优先受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2:01:07 453 人看过

对于被人民法院保全了的房产,被保全人的债权人是不可以优先受偿的,否则即违反了保全的目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立案多久冻结账户

立案后关于冻结账户,只要原告提出申请,法院立案后就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在先保全时能否给予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首先采取财产保全的债权人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一、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条明确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情形只有两种,即担保物权和优先权(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直接规定享有的优先受偿债务人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价值的权利)。财产保全作为诉讼保障制度,不同于财产保障。担保权是典型的物权,可以排除其他债权。二、我国法律法规和解释尚未赋予财产保全优先受偿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多名债权人分别向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多个债权
    2023-08-05
    61人看过
  • 财产保全:应优先受偿还是先考虑其他方式?
    享有优先受偿权须有法律明确规定,而与是否财产保全无直接关联。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能足够清偿债务,则财产保全申请人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足额清偿债务,则需要按比例受偿;但部分省高院规定,首保人可以增加分配比例。保全在先的债权是否优先受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尤其是近几年来各地均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企业投资和民间融资规模越来越大,而经营或投资一旦出现问题,必将发生骨牌效应,引发大量纠纷,法院近年来受案数激增即有此因素。实践中,一些债权人在起诉时申请诉讼保全,而有的债权人未申请保全或保全在后,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这些债权是否平等执行呢?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保全在先优先受偿。理由是设立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制度,目的是为了解决多个债权对同一执行标的
    2023-07-20
    3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有优先受偿吗
    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有优先受偿吗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有没有优先受偿权,要看保全的财产是否有担保物权,如果没有担保物权的,保全申请人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
    2023-06-17
    498人看过
  • 可以优先受偿有担保的债权吗
    一、可以优先受偿有担保的债权吗1、有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是可以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就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债权优先受偿权是什么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
    2023-04-20
    430人看过
  • 法院对的抵押、质押财产保全是否影响优先受偿权
    一、法院对的抵押、质押财产保全是否影响优先受偿权1、不影响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二、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
    2023-06-17
    108人看过
  • 破产清算抵押担保可以优先受偿吗
    破产清算银行抵押债权是有优先权的,公司破产的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再对破产财产分配,最后是清算终结、注销登记。一、破产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呢?破产清算程序是:1、在公司破产事由发生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通知申报债权,核算财产和债务,并制定清算方案;3、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执行清算方案,按照法定程序清偿债务。二、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有怎么样的区别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的区别是:1.破产清算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2.普通清算是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三、如何进行企业破产债务清算企业破产债务清算如下: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企业破产宣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2、清算组接管
    2023-06-24
    188人看过
  • 能优先受偿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吗
    一、能优先受偿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吗1、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而将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前到判决生效前实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措施有哪几种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或异地封存;2、扣押。扣押
    2023-06-14
    414人看过
  • 同一被告不足清偿数个债权,先财产保全的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一、被执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参与分配制度,按比例分配,不按财产保全顺序受偿。受偿顺序为:1、执行费用2、对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3、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比例受偿。二、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1、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走企业破产程序受偿顺序按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1.1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1.2担保等优先债权1.3职工工资、社保、补偿等1.4税款1.5普通债权。同为普通债权的,不足清偿按比例分配。2、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被执行企业住所地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受偿顺序为:2.1执行费用2.2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2.3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三、对企业债权处理延伸1、由上述清偿顺序可见,不管对方是公民还是企业,有担保的债权可以优先受偿,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即进行债务担保,某种程度保障
    2023-04-06
    370人看过
  • 《民法典》诉讼保全债权能否优先受偿
    一、《民法典》诉讼保全债权能否优先受偿诉讼保全的债权,多个债权人申请受偿时,如果债权没有担保的,保全的债权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二、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我国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1、诉讼保全申请。由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
    2023-04-12
    429人看过
  • 申请保全被抵押房产抵押权人要优先受偿
    某企业欠我20万元债务,我想向法院申请对某企业所有的一处房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说,要保全的房产已由某企业向银行做了抵押,并进行了抵押权登记.法院能将抵押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吗?王佰岭律师答:法院可以对某企业所有的房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欠债公司将财产转移法院可执行分支机构某建筑公司拖欠我们企业50万元的材料款,法院已判决他们给付货款。但现在某建筑公司把财产都转移到了外地的分公司中,我们可以要求法院执行某建筑公司的分公司财产吗?王佰岭律师答:法院可以执行建筑公司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你们公司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的法函[1995]158号答复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企业
    2023-06-08
    227人看过
  • 是否可以转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一、是否可以转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可以转让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承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什么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
    2023-04-20
    284人看过
  • 但是无财产担保债权是否能优先受偿
    无财产担保债权能优先受偿。无担保物的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即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因其是设定于债务人非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是什么意思根据我国立法规定,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债权分为有担保的债权与无担保的债权两种。根据担保形式的不同,有担保的债权又分为由物(或称财产)担保的债权和由保证人担保的债权。无担保的债权与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统称为无担保物的债权。这种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
    2023-07-27
    321人看过
  • 房屋诉前保全是否有优先权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采取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他债权相比并无多少区别,更无任何优先性可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保全的目的是为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落空,诉讼财产保全的作用在于限制他方当事人对自己持有的财产实施转移、隐匿或灭失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发生,其只是一种诉讼保护性措施,而非设定一项优先受偿权。而且在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债权人更不可能因法院的主动行为而取得优先权。从法理上,作为诉讼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的效力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一是程序法上的效力,即先采取措施法院的处理有先主持分配权限的效力;二是实体法上的效力,即
    2023-04-21
    4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可否优先执行
    一、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可否优先执行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可权优先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追索劳动报酬等的案件,符合条件后,可以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
    2023-04-19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财产保全能否保证财产优先受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6
      申请财产保全不等于取得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可见,财产保全的目的只是为了防止财产的流失,避免执行落空,法律并没有赋予财产保全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 财产保全是否优先受偿?,法律怎么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2
      财产保全并不是优先受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一般是指防止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的,由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对被保全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 财产保全成功是优先受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2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这个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一个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命令其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时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只是为了防止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采取的强制措施。该措施不是财产保全申请人权利的保证,
    • 保全在先债权优先受偿的债务可不可以抵押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4
      保全在先的债权不可以优先受偿,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有财产保全是否要优先清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4
      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而将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前到判决生效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