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身亡家属疑是“过劳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9:34:45 160 人看过

清明节他放假回来,我还喊齐家里的四兄弟吃了顿饭,一个星期没有,再见到弟弟,他就躺在殡仪馆里了。4月9日上午,王志宏接到长沙步步为赢食品有限公司的电话,告诉他弟弟王志立被发现死在出租屋内。短短4天,由生到死,王志宏和家人认为,王志立的死公司负有责任。

最后电话:堂客,我好不舒服

他话不多,是个开朗的人,又没什么事逼着他,所以也绝不会是自杀。对于事后公安机关得出的排除他杀的结论,王志宏语气肯定地告诉记者。

王志立,45岁,望城县坪塘镇太平村人,在长沙步步为赢食品有限公司工作6年。4月7日,他清明假期结束后回到厂里工作了一天,4月8日就没出现在单位,同事们拨打他的电话也无人接听。4月9日上午10点左右,车间主管找到了他在工厂马路对面的出租屋,发现他躺在床上已经没了呼吸。当日中午12点半左右,家人接到了厂方所报的死讯。王志立的妻子告诉记者,在4月8日晚上8点她曾接到丈夫的电话,他就说了一句:堂客,我好不舒服。

家属质疑:工作环境太恶劣

上有四老,下有一小,就靠他在车间磨豆子的一千多块工资过活。王志立多次向家人表达了换个工作的愿望。王志宏告诉记者,高强度劳动和恶劣的工作环境让王志立难以忍受。

11日上午,在长沙步步为赢食品有限公司,家属带着记者来到王志立工作的车间。封闭的空间、昏暗的灯光、刺鼻的异味,家属表示,王志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了6年,每天工作近10个小时,还一直处于高温憋闷的环境中。王志宏告诉记者,王志立在4月7日下班时就曾告诉同事身体出现不适,种种迹象显示,步步为赢公司对弟弟的死负有责任。

记者随后采访了步步为赢公司的几名员工,他们证实,油炸房等部分车间生产时温度确实偏高,为此厂方还发放了高温补贴。

厂方回应:我们正忙于协商

我弟弟在这里上了近6年班,要到每年7月1日才签劳动合同,每次都只签半年合同,更没工伤保险。在交谈中,王志立的家属对于步步为赢公司在员工合同上的操作手法感到气愤。

11日下午,在望城一家酒店,记者见到了正在与王志立家属协商赔偿事宜的步步为赢公司负责人。对于员工的合同和保险问题,该公司负责人一再以正在协商为理由回避记者采访。

随后,记者找到参与协商的望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一名虢姓负责人,他表示:我们今天的协商内容一直都围绕死者的赔偿问题进行,关于劳动合同等方面我们没有进行很全面的了解。(三湘都市报黄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9日 1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员工下班后死亡算工伤吗
    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属于工伤,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
    2023-02-21
    307人看过
  • 员工下班后在家死亡,公司能赔偿吗
    1、该员工是在什么时候死亡的呢?如果是在不舒服开始的48小时内死亡的话,就有很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亡)了,具体认定情况的话,得由公司住所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确认。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将被认定为视同工伤。2、关于赔偿方面的话,得看该员工是否有购买社保(工伤保险)。如果有购买社保(工伤保险)的话,则工伤(亡)待遇将由工伤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的话,则由公司承担。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
    2023-02-21
    385人看过
  • 员工下班在家死亡和公司有关系没
    在家死亡属于意外,不属于工伤,与公司无关。如果死者的意外死亡与其下班后职务行为有关,或者这种意外死亡是由于工作中带来的侵害造成的等等,那么死者的在职公司就有义务赔偿。一、员工下班后猝死了公司是否会赔偿员工下班后猝死了,按照法律的角度来说,公司没有义务赔偿,员工下班后,说明工作已经结束,并非工作时间;在公司宿舍,也说明场所并非工作场所,这种情况发生的意外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属于可视同工伤的情形。所以员工下班后猝死了公司从法律角度来说不需要赔偿。猝死是人类的最严重的疾病。猝死的内涵可以浓缩成6个字,即患者是“因病突然死亡”。这6个字准确精炼地概括了猝死内涵的三要素:猝死是终结性诊断,是盖棺定论;因此猝死是只能预防,不能治疗的疾病,任何能够治疗甚至治愈或复苏成功的情况都不能称为猝死。患者属于自然死亡,即因自身疾病而死亡,死亡起因于患者身体内部因素。猝死是突然发生的,其发生时间是不可预料的,也
    2023-03-20
    403人看过
  • 过劳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又称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的保险,工作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因这两种情况死亡的劳动者的受扶养亲属提供丧亡抚恤金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职工的压力普遍加大。在很多企业,违反劳动法加班已成为普遍现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在经历了这么多的过劳死之后,我们能不能改进一下或者关注一下呢“过劳死”往往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导致劳动者过劳死的。因此,我们期待《工伤保险条例》能够适应这种情况,基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考虑
    2023-05-02
    448人看过
  • 过劳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又称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的保险,工作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因这两种情况死亡的劳动者的受扶养亲属提供丧亡抚恤金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职工的压力普遍加大。在很多企业,违反劳动法加班已成为普遍现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在经历了这么多的过劳死之后,我们能不能改进一下或者关注一下呢“过劳死”往往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导致劳动者过劳死的。因此,我们期待《工伤保险条例》能够适应这种情况,基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考虑
    2023-05-02
    106人看过
  • 下班时间意外死亡属工伤吗
    上班意外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关系工伤认定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后再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则应当属于工伤。但是需要注意,此处的死亡不能是自残、自杀或者因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一、上班期间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上班期间疾病死亡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二、上
    2023-03-05
    21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员工下班后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3
      要看具体的死亡原因。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
    • 员工下班途中死亡是否属工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员工按要求加班下班途中死亡是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 员工下班回家后突发疾病死亡属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不符合有关因工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条件,预估不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员工下班后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是否属工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员工晚上下班睡公司宿舍,第二天早上才回家,显然已不是下班合理时间,按规定不能视为上下班途中,因此,这种情况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 员工下班途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是否属工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员工晚上下班睡公司宿舍,第二天早上才回家,显然已不是下班合理时间,按规定不能视为上下班途中,因此,这种情况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