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销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1:22:00 283 人看过

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佣金很低,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证券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发行成本。

证券代销的特点有哪些?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0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券发行相关文章
  • 非法证券活动的特点有哪些
    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类型和手法:1.未上市公司以即将在境内、外上市为名,非法发行、销售本公司股票。未上市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以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为幌子,承诺上市后投资者可在短时间内获取巨大收益,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2.中介机构非法销售或非法代理销售境内、外未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有的中介机构冒充正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义,或打着“股权投资公司”、“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旗号;有的通过电话推销、组织推介会或培训会方式;有的采取类似传销方式销售或非法代理销售境内、外未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理财产品。3、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代客理财等活动。不法分子有的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以“推荐股票”、“提供黑马或大牛股”、“与庄家互动”等名义,招揽会员或客户,通过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或开办培训班
    2023-05-04
    160人看过
  • 证券公司债券的特点有那些?
    一、什么是证券公司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二、什么是证券公司债券1、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公司债的发行和转让行为进行监督。2、证券公司债应当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托管和结算。经批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负责证券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3、
    2023-03-28
    111人看过
  • 证券承销合同的特点
    1、签署证券承销协议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特别许可和授予的承销业务资格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自营、承销等业务。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证券监管机构的特许授权,可以依法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所以,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获得了承销业务资格,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未获得证券承销资格,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取得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可能取得不同证券的承销资格,如有的证券公司仅取得A股股票承销资格,有些则可同时取得B股承销资格。有的证券公司只取得证券分承销商资格,有些取得主承销商资格。证券公司必须在证券监管机构核准或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证券业务。2、证券承销协议是书面要式合同首先,证券承销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署,不得采取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协议。其次,证券承销协议应当记载法律、法规要求记载的事项,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记载的事项,
    2023-04-24
    415人看过
  • 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
    1、签署证券承销协议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特别许可和授予的承销业务资格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自营、承销等业务。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证券监管机构的特许授权,可以依法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所以,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获得了承销业务资格,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未获得证券承销资格,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取得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可能取得不同证券的承销资格,如有的证券公司仅取得A股股票承销资格,有些则可同时取得B股承销资格。有的证券公司只取得证券分承销商资格,有些取得主承销商资格。证券公司必须在证券监管机构核准或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证券业务。2、证券承销协议是书面要式合同首先,证券承销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署,不得采取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协议。其次,证券承销协议应当记载法律、法规要求记载的事项,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记载的事项,
    2023-04-16
    303人看过
  • 证券发行核准制的特点有哪些
    1、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人的发行资格及证券发行的实质条件。通过确定证券发行人资格及发行条件,尽力排斥劣质证券的发行,依此,并非各种公司无论其规模及营利能力均可公开发行证券,只有具备法定资格并符合法定条件的发行人才可以发行证券。2、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享有独立审查权。严格地说,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保证法律规则的贯彻与实施,于审核期间,若发现发行人资格、条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者,应禁止其公开发行;目口使发行人资格及条件符合证券法规定,证券监管机构也有权不核准其发行证券。3、证券监管机构在核准证券发行申请后,如发现存在其他违法情势时,有权撤销已作出的核准与批准,且证券监管机构撤销已作出核准的,无须承担责任。一、证券发行的程序(一)证券发行的核准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2023-02-06
    199人看过
  •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1、破产隔离资产证券化在法律制度上的创新在于,通过把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破产隔离”,实现证券化投资者的权益与发起人的信用状况的分离,从而避免了发起人破产对证券持有的影响,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破产隔离是证券化交易的特征之一,也是影响交易是否成功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它要求当原始权益人破产清算时,证券化资产的权益不作为清算财产,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现金流仍能按照交易契约规定支付给投资者,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实现破产隔离决定于两个主要因素:1)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2)在交易结构中设立SPV。为了避免破产可能对证券化资产产生的不利影响,原始权益人需要将证券化资产以真实销售的方式出售给为证券化交易而特别设立的公司。判断真实销售的主要标准是出售后的资产在原始权益人破产时不作为法定财产参与清算。这取决于各国法规的解释和法庭判例。如果转让在法律上不能确立为真实销售,而是抵押融资的话,特定目的实体将
    2023-02-18
    162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发行是指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在证券发行市场依法向投资者以同一条件出售证券的行为。证券发行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 更多>

    #证券发行
    相关咨询
    • 有价证券有哪些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8
      有价证券的性质是: (一)产权性; (二)收益性; (三)流通性; (四)风险性; (五)期限性。
    • 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公司债券的特征:公司债券是要式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金钱证券,融资证券;公司债券是流通证券,可以转让、抵押而流转;公司债券是政权证券。
    • 公司债券具有的特点有哪些,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如10年或20年)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公司债券具有的特点有哪些,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代位权的特点有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相对人主张权利等。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行使。
    • 代位权的特点代位权有哪些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0
      1、代位权的特点有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相对人主张权利等。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行使。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