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解释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6:23:19 105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第94条内容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具体解释

解读:本条是关于个人承包经营者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个人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个人承包经营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定时期出现的解决部分合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补充措施。个人承包经营对一些企业扭亏转盈,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作用,但也出现了个体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混乱,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后,赔偿责任不明确,劳动者得不到赔偿的问题,更是亟需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承包经营期间因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对其违反法律的行为承担责任,对劳动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针对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个人承包经营者侵害劳动者权益,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者逃避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却很难得到赔偿的现象,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承包经营期间,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条规定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承担连带责任目的就是防止个人承包经营者在承包经营过程中,急功近利侵害劳动者利益,或者损害劳动者利益后没有能力或逃避承担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虽然是由于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但发包组织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样,个人承包经营者也不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时违反本法规定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劳动者既可以要求个人承包经营者全额或者部分赔偿,也可要求发包的组织即个人承包经营者所承包的单位全额或者部分赔偿。诉讼中,劳动者既可以单独起诉发包组织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者,也可将发包组织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者列为共同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解释有怎样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保护相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法规,相关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这类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都适用于本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对相关的劳动法适用范围作了详细的解释,规定相关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合同制工作人员,都受到我国劳动法律的相应保护。劳动法第二条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和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为:(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5)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
    2023-04-29
    67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释】本条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
    2023-06-05
    1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关于双倍工资的解释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该条款的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自聘用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在这个问题上,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一。在有些地方,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充分必要的条件,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外;在某些地方,雇主的过错是适用的要素其次,从该条的字面意思来看,似乎只要从雇佣之日起一个多月内存在“未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用人单位有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事实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应简单理解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该法第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精神,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双方未就
    2023-05-07
    172人看过
  •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
    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离职两年还能仲裁吗不一定,要以计算基数为依据计算年限,确定是否超过仲裁时效首先,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的申请具有时效性,一般为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其次,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只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1年内,就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当事人在产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
    2023-03-04
    63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解释】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随意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本条规定了
    2023-06-05
    442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解释】本条是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如何支付的规定。无效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2、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就是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法律既不保护无效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也不强制当事人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有其特殊性,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重实际履行的合同,已经发生的人身从属关系
    2023-06-09
    99人看过
  • 司法解释中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融资租赁,顾名思义融资性质的租赁,又称为财务租赁或现代租赁,是一种区别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经营性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定向出卖人购买设备然后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一种商业行为。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
    2023-04-13
    131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九十八条【施行时间】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施行时间的规定。法律的实施时间也就是法律的生效时间。法律的生效和法律公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的公布是指法律的制定机关将通过的法律向社会予以公告,让大家知道。法律的生效是法律开始施行,开始对社会行为具有约束力。一般法律通过后都会在当日公布。但法律从何时开始生效,是要根据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通常有三种生效方式:第一种是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第二种是法律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后才施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生效施行的具体日期,我国的法律多数采取这种方式;第三种是法律公布后先试行或者暂行,而后由制定机关加以修改补充,再通过为正式法律,公布施行,在试行或者暂行期间,也有约束力,如1982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试行)。劳动合同法采取第二种方式。本条规定:“本法自20
    2023-06-09
    457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解释】本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目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有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基本工资相差30%—40%。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也有差别,正式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的,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有的用工单位是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一并交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自己的薪酬制度确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因此,对于用工单位而言,无法做到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某市总工会的调查报告显示,同样从事一线岗位工
    2023-06-09
    172人看过
  • 符合劳动法三十八条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全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如果使用者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者劳动,或者使用者违反指挥,强制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事先通知使用者。违反了劳动法三十八条怎么赔偿《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
    2023-08-18
    168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和效力】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和效力】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
    2023-06-05
    29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符合劳动法第几条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一、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情形《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
    2023-04-01
    173人看过
  • 举动犯是什么意思,怎么解释?
    一、举动犯是什么意思,怎么解释?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我国刑法中的举动犯一般都是原本属于非实行行为而被刑法分则实行行为化的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两类:一类是原本为预备性质的犯罪构成。如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之参加行为。二是教唆性质的犯罪构成。如煽动分裂国家罪之煽动行为。举动犯的犯罪既遂,不要求犯罪行为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实际危险,甚至也不要求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典型的举动犯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由举动犯行为人一着手实行犯罪就构成既遂的特点所决定,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二、法条
    2023-06-19
    4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是什么(劳动法38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符合上述法条规定,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并向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单位,可立即离职,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拒绝的,可申
    2023-06-04
    58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94年以后劳动合同工是什么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4
      固定工,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前,在国家计划指标内由劳动(人事)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9月30日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修订本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94年以后推行劳动合同制,不再有固定职工的概念。现在企业里没有什么固定工,你所谓的固定工应该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工,还有一种就是有期限的合同工也只限制企业签定不超过两次的合同,第三次必须是无固定合
    • 五年劳动合同什么意思的,是如何解释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3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签几年时间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就转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人们通常观念里的差不多终身劳动合同了。
    • 劳动合同竞业条款5年是什么意思呢,如何解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9
      关于劳动合同竞业条款5年的回答为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 拘传94条是什么意思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对于你提出的拘传94条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作出以下回答,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可以使用戒具。[1]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
    • 购销合同司法解释三第38条内容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1
      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分期付款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