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享有的权利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08:20:20 284 人看过

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1、知情权;

2、陈述和申辩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一、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什么等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二、非法批准征用和占用土地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非法批准征用和占用土地罪既遂最多判七年有期徒刑。具体判刑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流程如下: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听证需要的时间最少是十日。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在听证会七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因此,行政处罚听证需要的时间最少是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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