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3 21:27:42 137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符合其中一项条件的,可以申请:

1、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2、依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十五条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其中,不涉及建筑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应当由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第十六条申领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取得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二)有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技术设备;(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申领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等级的分级标准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八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前,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九条危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或者破坏其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危害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或者破坏其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危害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据此,本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建议贵局依据法律规定对申请条件进行调整与完善。

二、办理材料

设计方案应具备以下内容:1.编制单位加盖公章或专用报审章及注明总负责人、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等;2.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3.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4.工程设计概算;5.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6.若该文物保护单位已编制并公布了相关规划,应附上规划文件;7.设计方案文本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文本编制深度参考》进行编制。

复印件加盖原章,盖章处应列明用于的工程名称。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gxjwsbs.dg.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及《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9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文广新局作出审查决定。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评审,作出审查结论。市文广新局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关于同意xxxx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文广新局办事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关于同意xxxx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文广新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及《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9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文广新局作出审查决定。市文广新局组织审查,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专家评审,作出审查结论。市文广新局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关于同意xxxx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文广新局办事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关于同意xxxx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n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n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n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n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深圳宝安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许可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宝安区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预受理。承办部门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通过,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不通过,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3.受理。核验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审查。承办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复文件。5.领取结果。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接件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接收,并安排申请人当场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023-05-28
    203人看过
  • 佛山南海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和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粤林[2001]172号,自2001年12月4日起施行)第六条,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利用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加工、制造野生动物产品的企业还应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条件,所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还应具备进出口权,其所主营业务应与所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相关联;3、、建立完善的台帐制度;4、主要业务员熟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的野生动物专业知识;5、申请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具有合法的来源渠道。二、办理材料内容需真实。收原件。1、如属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或野生动物备案登记证明或驯养繁殖台账(档案)或经营利用
    2023-05-09
    363人看过
  • 汕头迎宾路龙湖区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县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1)提供调拨、交换和借用文物的单位必须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2)调拨、交换和借用该文物必须有利于充分发挥文物的教育功能;(3)调拨、交换和借用文物的单位已建立完善的文物藏品档案;(4)调拨、交换和借用不会对文物造成损害;(5)征询调拨、交换和借用有关单位的意见。二、办理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龙湖分厅(网址:http://lhsp.st.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
    2018-02-28
    248人看过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文化厅行政审批办公室86号)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六、办理机构省文化厅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文章来源: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jlzwfw.gov.cn/)
    2023-12-14
    321人看过
  • 东莞莞城区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六条规定: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括:a)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b)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c)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2)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备案,并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二、办理材料填写清晰,信息真实。材料清晰,原件备查。材料清晰,原件备查。填写清晰,信息真实。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名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
    2023-05-31
    55人看过
  • 遵义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外发掘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申请条件:(一)属本厅批准权限;(二)地质遗迹保护程度允许;(三)采掘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四)活动主体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并用于科学研究、教学和科学普及活动。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该事项。条件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第十一条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内发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其他区域发掘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外发掘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因科研、教学和科普需要采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采掘地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古生物化石采掘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后作出决定。省人民政府国土资
    2023-12-12
    412人看过
  • 曲江区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保护野生动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具备以下条件: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设施包括与驯养繁殖动物种类、数量相应的笼舍和饲料加工、兽医、隔离观察、消毒检疫、产仔育幼等仪器设备。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主要包括:(1)申请以商业性利用为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野生动物或者兽医等技术人员1名以上;(2)以科学研究、保护救护为目的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野生动物或者兽医等技术人员2名以上;(3)以建立小型动物园或观赏园等观赏展览等为目的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野生动物或者兽医等技术人员3名以上;(4)以建立野生动物园、城市动物园和大型专类观赏园等观赏展览等为目的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野生动物或者兽医等技术人员5名以上。3、驯养繁
    2023-05-31
    133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初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者为本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业主、管理者和使用者;2、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连南瑶族自治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专家评
    2023-12-23
    300人看过
  • 佛山禅城区国家二级(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第十六条,申请《驯养繁殖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三)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二、办理材料内容需真实,收原件。真实有效,验原件退回,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需提供,内容真实,核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或签名。企业需提供,内容真实,收原件。内容真实,验原件退回,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3.受理:部
    2023-12-12
    408人看过
  • 梅州市丰顺县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建设工程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二、办理材料表格式样正确,填写清楚设计方案应具备以下内容:1.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或专用报审章,注明总负责人、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等;2.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包括对文物周边景观影响和文物本体安全影响,必要时提供报建工程效果图、视线分析图及施工图等。若新建工程对古建筑产生振动影响,如道路、桥梁、地铁、铁路等,需提供工业振动对古建筑影响的评估内容);3.1:500或1:1000地形图,图上标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报建工程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位置;4.报建工程平、立剖面图;5.土地使用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6.若是修改后的方案,应提供修改内容列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签字)及编制单位公章;7.若该文物保护单位已编制并公布了相关规划,应附上规
    2018-04-01
    209人看过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2)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材料原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原件原件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含电子图,一式两套,加盖公章并核定建筑面积,效果图A4纸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含电子图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电子核
    2023-11-26
    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四川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核定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州(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州(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文物点由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布,并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和保护。
    • 文物保护法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是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文物认定工作,督促检查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落实文物保护安全措施。根据工作需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所属的文物管理机构实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
    • 三级文物保护单位退休年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等级是怎样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8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承担其业务范围内所有级别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项目;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承担其业务范围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监理项目;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承担其业务范围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监理项目。
    • 文物保护法中文版24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8
      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发掘计划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抢救性发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开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补办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