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销售方式、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条件、基础设施、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符合该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按照约定收取购房款,那么该协议应被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按照约定收取购房款,那么该协议应被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什么内容呢?该条主要规定了: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销售方式、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条件、基础设施、违约责任等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一项针对商品房销售的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该管理办法对于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如商品房开发企业的资质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确定、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签订等。
同时,该管理办法还对于商品房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法规的开发商和销售代理机构进行严格的处罚,维护商品房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总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它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旨在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该管理办法对于商品房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法规的开发商和销售代理机构进行严格的处罚,维护商品房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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