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8:55:02 114 人看过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1、表现形式,以实物、工业产权、非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等;

2、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责任

1、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法》28条即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但是,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公司成立后,虚假出资股东仅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显然这种观点把已替代承担出资责任的足额出资股东的追偿权排除在外了,而且有违公司法28条的规定。

2、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依《公司法》31条之规定,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

(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

(4)《公司法》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虚假出资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以法定最低注册限额来区分责任形式:公司资本额明显达不到法定最低注册限额时,按前述第(1)种情形对待,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公司资本额仍达到了法定最低注册限额的,则按前述第(2)种情形对待,承担差额填补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该补充清偿责任为连带责任。这是资本充实原则的体现,其目的在于促使股东寻找资信良好的合作人,相互之间建立一种督促、约束的出资担保关系,减少虚假出资之类现象的发生,并阻止公司对外发生巨额债务,以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虚假出资法律分析及责任承担
    1.虚假出资行为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将会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2.虚假出资的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下10%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3.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
    2023-06-09
    472人看过
  • 虚假发票的常见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是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且入账发票正规,但发票开具的内容与业务背景不相符。此类形式主要是购货方出于规避监管或销货方为了偷逃税款等目的,不遵循真实的业务背景,通过非正常手段为购货方提供发票入账或找第三方借用发票,或以其他发票顶替,使购货方得以规避相关行政审批。二是发票真实但编造虚假业务背景,以达到套取资金形成账外账或骗取银行贷款等非法目的。此类形式主要是购货方主观故意虚开发票,利用虚假业务背景的发票入账,或者找第三方代开无真实业务背景的发票,通过发票证明其虚假的业务背景,再通过销货方提现后存放在账外,以脱离正常的财务监管。三是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但入账发票虚假,销货方少计收入偷逃税款。此类形式主要是销货方为了达到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等目的,为购货方提供虚假发票,而购货方未认真审核发票,造成虚假发票入账,一定程序上掩盖了销货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四是业务背景及入账发票均为虚假,以便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等。一
    2023-03-29
    368人看过
  • 虚假广告的主要表现形式
    虚假广告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1、夸大失实的广告:一般是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2、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此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3、不公当的广告:是指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此类广告的经营者不但违反了广告法,而且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4、消息虚假的广告:即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
    2023-08-11
    166人看过
  •  虚假出资及减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该段内容介绍了我国虚假出资的情况及其所带来的后果。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不同,虚假出资可能会带来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和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行政责任则可能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则可能因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股东出资不足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罪,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对于我国虚假出资的情况,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不同,会带来以下后果:1.民事责任方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a.向公司补足出资;b.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三、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3-08-29
    370人看过
  • 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表现形式
    1、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人为编造财务报表数据,二是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调整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人为编造的财务报表,往往是根据所报送对象的要求,人为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形成报表。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表不平衡(子项之和不等于总数)、帐表不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表数据不衔接等。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形成的虚假财务报表,手段较为隐蔽,技术更为高级,更难以识别,常见的手段有:(1)调整收入确认方式,使利润虚增或虚减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取三种收入确定方式:A、销售行为完成(商品已销售,商品发出,取得权利;劳务已提供),无论货款是否收到,即可视为收入实现;B、按生产进度确认(完工程度或工程进度);C、按合同约定确认,主要指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同时规定,在确认营业收入时,还应扣除折扣、折让、销售
    2023-12-14
    322人看过
  • 什么叫做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有哪些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概述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二、虚假出资的行为特征单位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本罪中虚假出资行为,即单位作为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应当交付的出资额(含货币、实物)或者未办理出资额中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行为。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属于不作为。所谓不作为,即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作为单位股东的行为人,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负有真实出资的义务,且这种义务是能够实行而行为人却不实行
    2023-06-26
    427人看过
  • 企业虚假出资有法律责任吗
    企业若有虚假出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有哪些惩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惩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本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公司资本瑕疵包括哪些?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公司资本瑕疵的种类如下:1、出资虚假瑕疵,指股东于公司设立之时根本没有出资却声明已经出资,致使公司实际无任何实收资本而设立并有违法律规定的情形。2、出资不
    2023-06-25
    70人看过
  • 违法批地的表现形式与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法批地是主要的国土资源违法类型之一,《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对违法批地判定的法律依据、表现形式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违法批地的表现形式按照违法批地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不同,违法批地行为有以下五种主要的表现形式:一是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不具有土地审批权的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比如乡镇政府批准征收或使用土地,或虽有审批权但超越自己的审批权限审批征收占用土地,比如省级政府批准征收占用基本农田等。二是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比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范围内批准占地建设等。三是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者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四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比如,没有履行征地调查、确认、告知等程
    2023-04-26
    56人看过
  • 虚假出资行为有哪些及虚假出资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虚假出资有以下法律后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较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虚假出资行为表现1、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这里的“证明文件”,是指在申请公司登记时,申请人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证实注册资本真实性的文件。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文件: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并不是指全部
    2023-08-10
    142人看过
  • 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一,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二,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第四,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区别(一)未履行出资义务包括: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
    2023-03-03
    140人看过
  •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责任承担
    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1、无权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2、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3、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
    2023-06-14
    369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表现形式及承担责任
    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错误医疗行为,致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后果。医疗过错的表现多种多样,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表现有:1、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所谓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具备意思表示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诊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愿做出选择的权利。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知情同意权从医疗机构的角度看,是医务人员的义务,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说明、告知和解释
    2023-02-13
    446人看过
  • 虚假宣传涉及什么法律责任
    一、虚假宣传涉及什么法律责任虚假宣传涉及的法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虚假宣传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包含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主体之间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二、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如下:1.主体判断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2.侵权方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3.侵权方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4.虚
    2023-10-17
    352人看过
  • 虚假出资罪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方式详解
    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假出资罪既遂怎么处罚虚假出资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2023-07-04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及常见的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的承担责任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1、代理权的滥用:(核心: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法律行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某人委托代理人出售一批货物,结果代理人自己压低价格购进。(2)代理人同时代理当事人双方进行同一法律行为。如,代理人既代理卖方又代理买方订立一项买卖合同。(3)代理人和第三方恶意串通而进行法律行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对于(1)(2):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3
    • 虚假宣传的意思与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虚假宣传的含义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的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
    • 亏损是股权收购的表现形式还是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2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况。 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和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通过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资金短期转入公司账户,然后立即转出。公司没有实际使用资金进
    • 股权收购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4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 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
    • 公司出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是怎么样的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为了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正常运作,国家特地通过公司法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额度、转移出资或抽回股本的原则作了规范性规定,以实现国家对《公司法》规定的各类公司的监督管理。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虚假出资,会在事实上使公司的注册册资本大大低于其登记注册的资本甚或陷于虚无,从而使公司成为在事实上没有权利能力或责任能力的空壳子公司;而擅自抽逃公司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