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74条股权回购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5:41:28 124 人看过

一、《公司法》74条股权回购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法》的本次修改对公司运营产生的影响是什么?

1、对债权人的影响;

由于可以认缴形式设立公司,故而公司是否实际具有相应资产,债权人难以确定;更由于实收资本不在登记事项中,故而,债权人很难简便可行的查悉交易对方的实有资本情况,从而导致交易上的风险难以把控,某种程度上将导致交易的谨慎性增强。

从另一方面讲,股东认缴出资的行为构成对公司的承诺,形成了公司对股东的债权。若届时公司无资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可透过公司行使代位权和追索权,将债务人直接转变为股东。

2、对股权转让的影响

由于认缴制的实施,会大量产生股东认缴还未实缴(或未完全实缴)期间转让股权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形下的股权转让与实缴制下的股权转让有何不同。

实缴情形下,股东转让的股权是一种完全的权利,受让方成为股东后就无负担的取得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和管理权。

但认缴未实缴的情形下,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取得的股权是一种不完全或有瑕疵的股权。因为,原股东在未实缴出资的情形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没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权对于股东有何意义。

也就是说,如果股权转让的标的包括原股东对公司应尽的实缴义务,则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实为股东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产生新老股东的身份更替;如果股权转让的标的不包括原股东对公司应尽的实缴义务,则新股东取得股权而无需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出资义务该谁履行。进而,如前所述,新股东取得的股权将因未实缴出资而缺乏利润分配权,形成毫无意义的股权。

因此,认缴制下的股权转让,转让双方应当就尚未履行的实缴义务的继续履行问题达成协议,而不是简单的股权交割。

3、公司章程的影响

以前的公司章程,大多数企业都只是将名称、住所、资本额、股东名称、董事人数等事项予以填写,对其他事项基本上复制工商局范本,毫无个性可言,无法实至名归的成为公司运作管理的章程。

但在认缴制下,公司章程应该大有可为:公司股东的出资期限、出资顺序、未按期缴足情形下利润分配权的调整、股东会议决事项及程序、董事会议决事项及程序、股权转让事项的特别规定等等。

《公司法》的本次修改对相关社会中介服务者的影响

1、对律师服务的影响

由于不强制实缴即可成立,且实收资本不登记,因此,交易双方很难转却判别相对方的资信情况,交易安全成为重要问题。这时,交易双方都有可能会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获取相对方的资信情况

其次,由于认缴制的实施,会比以往对公司章程的制作提出更加个性化的要求,企业主和股东往往会要求增加更多保障条款,使得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这主要反映在股东对出资应缴未缴的情形下如何调整股权、公司治理结构中如何设置和调整相应规则等情形,这些都客观上催生了律师制作更富有个性更具操作性的精细化地章程这一类业务。

再次,由于认缴制情形下发生的债权人追索类案件,将产生大量的债权人追索股东类案件,需要律师代理。

2、对会计行业的影响

由于取消了必须验资方能成立的要求,会计师行业的验资业务将锐减。

3、对评估机构的影响

由于非货币出资无强制评估要求,故而评估师的业务也将有所减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回购股权后的处理是什么
    公司回购股权后可以选择注销或者作为库存股保留。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如果注销该部分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如果是作为库存股,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请求公司回购股权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请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并且要符合上
    2023-08-11
    331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权有什么方式
    1、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2、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一、公司能股权回购吗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
    2023-03-18
    112人看过
  • 论公司法中回购权的规定
    《公司法》如何规定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请求权:,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了解回购债权是合理运用和行使回购债权的关键。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法律帮助,欢迎您通过律师协会的在线律师服务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2023-05-07
    226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回购的股票?
    回购的股份归公司所有,回购是回购公司在外的股份,通过回购股份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股价。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回购股份,但如果减少注册资本或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公司决定分立,或用于奖励员工,可以回购公司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向本公司员工奖励股份;(四)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回购的股票归哪些人公司回购的股票一般是归公司所有的,回购的股票会从总股本中扣减。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购回的行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通过这一方式达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
    2023-08-08
    242人看过
  • 股权回购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股权回购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为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异议股东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出资的股权予以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事由在《新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款中做了规定。通常而言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
    2023-06-19
    157人看过
  • 有限公司回购股权法院裁判规则
    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权,法院裁判规则如下:一、有限公司法定回购异议股东股权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原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二、股东通过公司回购股份退出公司,并不仅限于《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情形。舜天公司与叶宇文股权转让纠纷案再审裁定[(2009)民申字第450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通过公司回购股权。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公司法》并不禁止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以合法方式退出公司,包括以公司回购股权的形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五
    2023-06-09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股权回购怎么回购股东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2
      在与员工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时,企业需要明确员工离职时可以回购员工的股份和约定的回购价格。同时,公司保留不回购的权利,即员工离开公司时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这对初创公司来说非常重要。确定股权回购价格是建立回购机制的关键。
    • 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规定,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8
      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有关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规定? ? ? ?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4
      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公司法规定股权回购是如何实施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
    • 公司法规定股东回购股票怎么回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0
      严格意义上讲,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允许的股权回购,其目的在于确保异议股东的退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