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与第三人履行有什么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22:03:14 148 人看过

1、协议的存在。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协议,是区分债务转让和第三人履行的一个重要方式。

2、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的内容明确为转让债务,则可认定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可能发生债务转让。

3、债权人的同意。

一、民法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如何生效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分为两种情形:一、债权人转让债权。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即债权转让协议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未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二、债务人转让债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债务转让协议需经债权人同意后才生效。

二、债务转让需不需要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是对债权人偿还财产的义务,它是否能切实履行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必经行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债务转让几方签字

一般情况下,债务转让协议是在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即债权人、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显然,由于是三方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协议只有在三方同意后才能生效。换句话说,债务转让协议需要三方一致确认,特别是债权人的同意。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参与原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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