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病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劳动者患病后,在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顺延到医疗其结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享受患病医疗期限是多久
医疗期是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暂时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期限。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第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龄在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龄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
劳动者患乙肝的医疗期
121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合同到期续签是自动的吗?
49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未满医疗期应该怎么安排
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工伤,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66人看过
-
怎么解除非因公患病医疗期满的劳动合同?
22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在医疗期如何顺延
284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劳动合同到期但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满的,医疗期应当如何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1)原劳动部《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函[1996]40号)规定,“职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根据劳部发[1995]309号文第3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其中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
-
劳动者工伤治疗期间医疗费如何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1)根据我国1953年政务院修订公布《劳动保险条例》第12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2)从1996年10月1日起,按《工伤保险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17条执行,即: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
-
医疗期内怎么办理劳动合同如果到期了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5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仍在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双方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法延长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终止医疗、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终止
-
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医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9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无法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
-
劳动者患病期间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是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