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公司擅设分支机构如何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8:54:31 158 人看过

《〈公司法〉修改后擅设分支机构处罚的依据》一文,对公司在其住所外擅设分支机构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列举了几种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应适用《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总局83号令)第三十二条定性处罚;有的认为应认定为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名义行为,按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定性处罚;有的认为应按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有关未办理变更登记处理;有的认为应当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定性处罚;原文作者则认为,“冒用”、“变更”等词语不能贴切表示出擅设分支机构的性质,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又无擅设分支机构无照经营类型的规定,因此,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上,对此问题规定不够明确,令基层执法人员困惑。

笔者认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此问题的规定已经很明确了,关键是要正确理解法条。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这里的“无照经营”,不仅包括相关单位或个人本身无营业执照却开展经营,还包括本身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单独或共同设立应当办理营业执照却未办营业执照的经营机构开展经营。例如,新《公司法》第14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合伙企业法》第18条,也有类似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办照的规定。因此,企业擅设无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同样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调整范围。

新《公司法》第211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0条所规定的“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是指未经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擅自使用分公司名义,既包括无任何营业执照而冒用分公司名义从事经营,也包括已依法领取除分公司营业执照之外的其他营业执照却冒用分公司名义从事经营。

何谓“分公司名义”,是否要求名称中一定要含有“分公司”字样?

其实,《公司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并未使用“分支机构”的概念,而是使用“分公司”概念。《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总局83号令第十五条第一款则明确,公司设立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其名称可以不含“分公司”字样,但应当按分公司登记程序办理登记。也就是说,凡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含有“分公司”字样,都属于分公司。当然,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分公司名称中不管是否含有“分公司”字样,都应当冠以其所从属公司的名称。因此,“分公司名义”,既包括名称中含有“分公司”字样的情形,也包括名称中虽不含“分公司”字样,但通过冠以某公司名称并缀以“经营部”、“服务部”等字样的形式,表明其属于某公司下属经营机构的情形。

公司或分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经营机构,却未办理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的行为,首先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和第十四条所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如果该擅设的经营机构使用了分公司名义的,则同时构成了《公司法》第211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0条所查处的冒用分公司名义行为;如果该擅设的经营机构未使用分公司名义(如仍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的,则仅构成无照经营而未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行为。

如前所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0条,并非专门调整无照经营,还调整有其他营业执照但冒用公司或分公司名义的行为。因此,此法条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属于法条的交叉竞合,但相互间并无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不存在依《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转致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0条实施处罚的问题。对于同时构成无照经营行为和冒用分公司名义行为的,应分别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0条,指出其违法性并实施行政处罚,但同种处罚仅适用法定幅度最重的法条实施一次。

总局83号令在被明令废止前,凡与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不相抵触的条款,均继续有效。不过,总局83号令第32条对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行为的处罚规定,其立法背景是原《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此类行为均未设定行政处罚,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也尚未出台。当《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后,总局83号令第32条就与这些上位法相抵触,不应再适用了。

另外,无论是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还是老条例,均未将分公司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因此,将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行为,认定为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按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理,明显是错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企业分支机构与分公司区别,分公司的特点
    一、企业分支机构与分公司区别企业分支机构与分公司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内涵不同,企业分支机构包含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其中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二、分公司的特点分公司有如下特点: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三、分公司注销流程分公司注销流程如下: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
    2023-06-26
    494人看过
  • 法人分支机构是分公司吗
    分支机构不一定是分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和办事处两种形式。分支机构如果是分公司的,则可以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
    2023-03-03
    150人看过
  • 分公司是不是就是分支机构
    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的关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相应的各类活动,子公司若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二、分公司被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吗分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者总公司表示
    2023-04-01
    167人看过
  • 基金公司设分支机构要什么材料?
    核心内容:基金公司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均须向证监会提交承诺函、申请报告,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等七项申请材料。同时,应当注意基金公司的分支机构可分为分公司和分支机构两种,二者有某些申请条件上有所差别,eee(一)承诺函公司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承诺。(二)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设立分支机构原因,具备设立分支机构条件的说明,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场所(地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和传真等。(三)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四)拟设立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和管理制度(五)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简历(六)法律意见书(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知识拓展:基金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和办事处基金管理公司的分公司和办事处相同之处:1.分公司和办事处为基金管理公司的全资附属非法人机构,其法律责任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2.分公司和办事处不得
    2023-02-24
    403人看过
  • 怎么处罚私自刻制总公司公章的分支机构?
    对于私刻他人公章的行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达到一定情节的,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一.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
    2023-07-06
    379人看过
  • 分支机构是否为子公司?
    分公司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直接从事总部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司执照作为经营范围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国
    2023-07-18
    325人看过
  • 公司法对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上的分支机构是相对企业整体而言的,是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相对母公司而言的,是按照公司之间的控制或从属关系所作分类。分支机构是相对企业整体而言的,是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法人分支机构与子公司、分公司有何区别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三、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
    2023-07-24
    110人看过
  • 外国公司依照《公司法》在华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
    外国公司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是一种跨国资本运作模式,对于扩大本国的国际市场和增强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因不需要有自有资本,一般由母公司拨款设立,数额不限,设立程序简单、花费少等特点,不失为外国公司选择在华投资的一种理想方式。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目前受理申请的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023-06-09
    139人看过
  • 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如何处罚
    对于私刻他人公章的行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达到一定情节的,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一、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
    2023-04-10
    52人看过
  • 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申请书
    公司名称__XXXX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X年X月X日_______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填报说明一、保险公司可按申请书统一格式自行复制打印,也可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所填内容必须真实。二、“其他申请材料”须连同本申请书一并递交。三、此表一式三份。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公司名称(印章):一、公司基本情况开业时间X年X月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国有独资)注册资本或出资额X亿元注册地址X市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或负责人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E-MAILXXX通讯地址及邮编XXXXXXXXXX现有分支机构情况公司自X年设立以来,目前共有分支机构X家,其中分公司X家,(中心)支公司X家,营业部X家。主要分布地区,从业人员情况概述,高管人员基本情况。申申请前一年业务经营及接受行政处罚情况去年业务经营总体情况概述,包括保费收入、业务种类、主要销售渠道等。有无受到行政处
    2023-06-09
    181人看过
  • 子公司是否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不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并不需要母公司来替其承担民事责任。一、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债务问题如何分担从法律角度看,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在法律上,母公司不出资或者母公司同意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公司法》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务责任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相互独立,各自是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二、分公司如何分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
    2023-03-02
    226人看过
  •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债务如何清偿?
    在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本身财力范围内的债务,它本身就可以承担。这是通过国内司法途径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只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本身财力不足以清偿债务,才需向外国公司索债。这样,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就需要相应外国的司法协助。当然,也可以直接向该外国的法院提起诉讼。为了避免出现空壳分公司,公司法对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如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责任该分支机构的代表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拔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
    2023-06-09
    239人看过
  • 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可以怎么处罚
    公司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在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一是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二是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不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而以其他名义,如经营部、分厂等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直接控制,而是间接控制;但分公司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由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
    2023-06-28
    333人看过
  • 如何处罚擅自设立外资保险公司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擅自设立外资保险公司、擅自设立外资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中国保监会将予以取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外资保险公司或者从事非法保险业务活动的,中国保监会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中国保监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年金保险的分类是什么(1)按参保人数单一年金是只支付一人年金,支付两人以上年金称为共同年金。联合年金的两种重要形式是联合生存年金、联合生存年金和最后生存年金。(2)根据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年金保险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保险费(单项保险费)或分期支付的方式购买。个人可以用自己的储蓄
    2023-05-31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自己设立分支机构和分部会怎么处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5
      公司和分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外国公司违反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
    • 咨询XXXX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设立过程是如何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1
      分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公司设立的同时设立分公司,二是在公司成立以后设立分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96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遵从以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方能从事经营活动: 第一,设立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公司登记机关向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分公司颁发《营业执照》。在公司成立后
    •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违法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0
      1、以公司分支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按照《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罚。2、公司擅自设立的不以公司分支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第四条(一)、(二)、(三)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为禁则,《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作为处罚。
    • 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分别是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1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外国公司如何建立分支机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7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