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形下,刑事案件适用于诉讼终止: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此时,没有必要进行诉讼,刑事诉讼终止;
2、犯罪实施时间过长,超过中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的,人民检察院不能起诉;
3、特赦免除刑罚的,此时不再需要进行诉讼,从而结束;
4、检察院或者当事人不告诉或者撤回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
6、其他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一)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二)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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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止什么时候终结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7行政诉讼中止的消失将结束。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必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需要送有权机关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理必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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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止何时终结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11、若行政诉讼因事由中止的,其中止的期间在中止事由的消灭之后即终结。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止诉讼的事由包括: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八十七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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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刑事诉讼时效是否终止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追诉时效是没有中断情形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连续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司法机关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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