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0:03:16 226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2)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3)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4)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与规划?
    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验要求1、主体部门检验前,墙面施工孔必须按规定密封,做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未经检验不得进行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分阶段进行主体部门工程质量检验时,建设部门项目负责人在质量监督基础上向质量监督人员书面申请,经质量监督站同意。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表面清洁,混凝土结构缺陷处应整改。3、楼层高度控制线必须明确弹出墨线,制作醒目的标志。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内容已完成,检验.检验报告应符合现行检验规范和标准要求。6、安装工程中各种管道预埋完毕,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完成,结果符合规定要求。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油漆。8、在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量监督站发出整改(停止)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完成报告书送到质量监督站备案。二.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检验.检验的主要内容1、对实体
    2023-08-18
    389人看过
  •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的处罚有哪些
    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6号修正)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责任事项1.立案阶段:对发现或者接受违法行为投诉或举报,作出立案、转办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调查阶段:对投诉或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取证、核实。3.审查阶段: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在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决定阶段:对违法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
    2023-03-25
    154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何判定呢
    (一)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为质量问题1、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的;2、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但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问题。(二)凡存在下列条件之二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三)凡出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二人以下重伤的。一、工程质量的行政责任有哪些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主要形式有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具体情形如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勘察单位
    2023-02-25
    430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主要分类
    (一)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二)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三)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一、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性和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建筑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二是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基于建设工程以上特点,形成了建筑工程质量本身具有以下
    2023-03-24
    13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房屋建筑质量由建设局下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设厅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立法和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在从业的各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培训各级质量检查、监督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含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认定;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负责全省的监理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负责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省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内工程质量投诉。一、对工程质量应该如何控制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目标全面贯彻建
    2023-03-25
    204人看过
  •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一)安全资料1、有代签字现象的;2、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或"从零工作法"日志记录不全、有虚假现象的。(二)脚手架3、脚手板未满铺的;4、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的;5、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的;6、内排架距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防护的。(三)"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8、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的;9、安全网内杂物过多的;10、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11、基坑、屋面、楼板、阳台、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四)施工用电12、电箱前堆放杂物的;13、电箱未按规定设置防雨设施的。(五)起重机械设备14、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的;15、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的;16、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各层卸料平台安全门未按规定关闭的;17、塔吊、电梯、井架、吊篮
    2023-06-04
    487人看过
  • 事故责任分类工程质量分为哪些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一、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
    2023-02-19
    219人看过
  • 基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
    2023-06-19
    161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二、建筑工程质量的特性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上述六个方面的质量
    2023-06-07
    216人看过
  •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划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第一类: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第二类: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300万元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150万元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50万元之间。第三类: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
    2023-07-05
    12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建筑类哪些工程不能分包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承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基础工程可以单独分包吗基础工程不可以单独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基础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包工头是属于违法分包吗包工头不属于违法分包。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违法分包,是指在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总承包
    2023-06-20
    463人看过
  • 浅析建筑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
    所谓”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施工单位的资质限制,往往需要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因为是总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有效地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
    2023-06-10
    44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哪几种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那么,大家知道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吗?下面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第五条总工程
    2023-06-28
    162人看过
  •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如下: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二)一船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三)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
    2023-06-07
    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建筑质量事故标准房屋建筑质量事故怎么划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国家目前工程质量事故通常根据造成严重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0人以下重伤或500万元以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有哪些,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如下几个方面:(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
    • 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9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单位的要求是必须具有相关的资格条件、按照国家相关的工程建设的标准对工程进行勘察和设计、勘察单位所提供的工程的数据必须真实,设计单位的设计不仅要符合国家的要求,而且还要注明起所选择的材料和配件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施工单位的总要求是其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划分怎么样?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8
      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包括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者的角度来看,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也可能是上述参与单位的双方或多方。一旦建筑质量出现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找出质量的原因,然后确定责任主体应对质量问题。例如,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和行业标准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
    • 建筑法中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规定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9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