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卫设施拆迁审批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9:46:09 241 人看过

一、城市环卫设施拆迁审批是怎么样

1、相关部门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需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2、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1、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当事人包括:

(1)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被拆迁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对被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3)房屋承租人:是与被拆迁人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人,在租赁关系没有解除且房屋所有人不能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合理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承租人一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产权调换,应按被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旅游景区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方便居民生产、生活,提高城市居民居住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是指在城市中的各类垃圾(粪便)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及其他用于放置或者储存各类垃圾的设施。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布局合理、美化环境、方便适用、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的要求,
    2023-04-22
    93人看过
  • 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审批
    新乡市环保局行政审批项目(项目名称)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审批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行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①、公示责任。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②、解释、说明、允许更正责任。(1)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的,工作人员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材料存在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③、告知责任。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
    2023-06-06
    418人看过
  • 拆迁设备设施该怎样补偿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一、企业拆迁的补偿费用有哪些1、停产停业损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
    2023-03-01
    394人看过
  •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是怎样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获得监理方、建设(发包)方等方面签批,但是,必须经施工项目部所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依据本企业有关规定)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生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20-2009,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023-06-08
    450人看过
  • 拆迁规划城市建设关系是什么?
    一、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已于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指出,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文物古迹。这是城市房屋拆迁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审批拆迁人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实施房屋拆迁管理时,对其是否符合以上原则要进行严格审查。如不符合以上原则,那么即使拆迁人已得到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也不能核发拆迁许可证,不能完全排除拆迁人在获得有关批准文件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作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义务和责任把好这一关。二、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条例》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
    2023-06-02
    240人看过
  • 破坏市政设施如何处罚,市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呢
    一、破坏市政设施如何处罚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的程度适用不同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市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呢1、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对象: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
    2023-06-16
    318人看过
  •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资格审批程序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的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进行自行拆迁或受拆迁人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提供拆迁服务的单位。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规划区域内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工作。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域的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工作。第五条申请设立的房屋拆迁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拆迁业务。第六条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所在地设区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临时资格证书》,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房屋拆迁单位资格
    2023-07-05
    160人看过
  • 东源县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东源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
    2023-05-28
    166人看过
  • 城市拆迁和农村拆迁政策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首先农村涉及到拆迁的,通常补偿是依据《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补偿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而城市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
    2023-08-15
    354人看过
  • 城市更新是否可以实施拆迁?
    不是。城市更新的核心:以人为本,目标多元,包括城市功能优化、环境质量改善和治理能力提高三重提升。城市更新的定义:指特定主体根据城市规划,在特定的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土地功能和资源利用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活动。城市更新内涵:优化结构、完善功能和提升品质。城市更新通俗来讲就是: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棕地改造+城市景观改造+文化遗产保护。深圳的城市更新补偿标准规定了多种搬迁补偿方式。明确物业权利人可以自主选择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搬迁补偿方式,充分尊重物业权利人的自主意愿,发挥居民的积极性。规定了搬迁安置最低补偿标准。明确已登记的商品性质住宅物业(即红本住宅)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补偿,其他合法建筑和历史违建的搬迁补偿标准,由市场主体与物业权利人参照本市房屋征收相关规定协商确定。规定了面积误差处置方式。明确要求产权置换的实际面积不得少于
    2023-07-16
    322人看过
  • 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津党发[2004]7号),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一)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二)跨区、县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以下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食品加工,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造纸及纸制品,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胶片洗印,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金属制品,机械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港口、码
    2023-04-24
    144人看过
  • 城市房地产抵押后的拆迁是怎样的
    1、抵押人应当负有及时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抵押人未履行此项义务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发生城市房地产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对此造成抵押权人的损失,抵押人无过错的,不应承担责任。3、发生城市房地产拆迁时,抵押人如果能重新为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不能要求提前清偿;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权债务以防受到损失。4、抵押人拒绝提供担保,也不清理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抵押权可及于债务人所获得的补偿金。
    2023-06-15
    371人看过
  • 拆迁房屋是城市建设的关键步骤
    城市建设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加快城市建设,不仅是提升地方形象、实现和谐人居的现实需要,更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城市的发展与变化,范围扩大,环境变美,综合功能变强,对于开封这样的老城,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对旧城改造和对外延拓展逐步实城市建设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加快城市建设,不仅是提升地方形象、实现和谐人居的现实需要,更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城市的发展与变化,范围扩大,环境变美,综合功能变强,对于开封这样的老城,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对旧城改造和对外延拓展逐步实现的。近年来,我市按照“保护、修缮、适度开发老城区,高标准建设西区,充实完善东区,启动杏花营组团”的城市建设方针、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我市改造和建设步伐,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建成区面积超过8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口达到90万,城市基础设施和居民居住条件等得到了完善,让市民群众切
    2023-07-03
    214人看过
  • 锦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保护市政公用和环境卫生设施的通告
    为保护市政公用和环境卫生设施完好,确保城市正常运转,根据《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区道路,不得擅自进行有损路面的施工作业;禁止载货机动车在人行步道上行驶、停放或碾压路边石。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区路灯等照明设施,禁止依附照明设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堵塞城区排水管渠,不得擅自在排水设施上接设管道,不得损坏排水井盖、阀门、管道等。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拆除城区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功能。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雕塑、小品、树箅子、健身器材和游乐设施。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2023-06-10
    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批是怎样的, 如何审批城市绿地设计方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批:(一)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公共绿地、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加盖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三)用地面积(包括水面面积)在3公顷以上的公共绿地总体规划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
    • 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拆迁时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
    • 往县城申请拆迁是哪里审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按下列规定组织编制、审批:(一)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三)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四)其他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隶属于区的,由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
    • 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使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审批程序是:①由县、市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拟订城市建设用地统一开发方案,向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直辖市城市建设用地统一开发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涉及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的,应当同时拟订农用地转让、征用土地和
    • 城市房屋拆迁之前要进行哪些审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0
      城市房屋拆迁之前的审批程序有: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拆迁方案审批等,对于相关审批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审批事项的认定错误而导致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