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期分摊土地成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20:40 252 人看过

如何分摊分期开发的土地成本房地产企业一次购地分期开发。一次不能确定可售建筑面积的,按下列顺序扣除分摊的地价:

(1)首先计算开发项目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开发项目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开发项目建筑面积/开发用地总面积)

(2)则,本期允许扣除的地价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期允许扣除的地价=(本期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可供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本期对应的地价已开发项目本期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本期申报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计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3)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允许扣除的地价,应按项目结清,总额不得超过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总额。(四)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土地出让金的返还,不得从支付的地价中扣除。

如何分摊一次性开发的土地成本,按照成本对象占用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用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分期开发的,按照全部成本对象占用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在本期开发用地占用的总面积中。

然后根据一个成本对象的建筑面积占该期间所有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当期所有成本对象占用的土地,从当期开发对象占用的土地中扣除。

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摊。不能按照建筑面积法分摊的,应当按照建筑面积法或者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的分配方法是按土地面积法划分不同的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分期开发,可按土地面积进行分配。

对于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可按该类房地产的占地占项目总占地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出让相关文章
  • 土地增值税拆迁补偿费如何分摊扣除
    1、是否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2、如属于“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还需要确定是否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此案中,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政府进行“旧城改造”批复文件、具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入可以认定为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收入,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一、环保部门要求工厂搬迁是否有补偿因环保关闭企业可以申请补偿,但只有因城市规划而导致环保问题的,才可以获得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的补偿,厂房、设备的补偿,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
    2023-03-09
    163人看过
  • 公摊面积是否包括分摊土地面积?
    1、是一个意思2、土地证上的面积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房产证上的面积是指房屋产权面积。两证所指都面积并不是同一概念。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补偿非公摊面积是什么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2023-07-15
    297人看过
  • 一个人私自转让土地的成本是否必须平均分摊
    一个人私自转让土地的成本是否应该平摊?土地私人转让的成本应由双方平均分担。如果对方不同意转让土地,可能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转让是指甲方将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乙方。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租赁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遗赠属于无偿转让。实行永佃制时,土地所有权属于地主,农民按合同约定取得永久性土地使用权,包括通过继承、出租、出售等方式转让给他人。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后,国家禁止非法出租、转让、出售或者变相出售土地。转让过程一、转让人提交的材料一、土地证原件或土地证明材料二、土地转让合同原件三、向税务局提交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四、,土地评估报告5、地图数据6、土地出让专项审计报告7、营业税证明材料II。受让人应提供申请材料1、项目批准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3、移交财政局的契税证明4、符合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的地图资料3、双方共同提供的材料1、土
    2023-05-31
    215人看过
  • 土地分期建设如何核算
    我公司是生产经营性企业,征地500亩,分两期建设。现在一期正在建设,已有部分项目投入生产运营。我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土地计入在建工程,待工程竣工验收时与房产一起计提折旧。但制度中没提未使用的二期土地应怎样处理。对于生产性尚未使用的二期土地摊销问题,我认为既然已投入土地计入在建工程,等竣工结算后与房产一起计提折旧,就是要做到收入与费用配比。但二期土地没有使用,又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条件,在二期建设前不产生任何收益,如果用一期运行收入去配比二期闲置土地的摊销,显然不符合收入配比原则。请问我的想法是否正确?【解答】公司未执行新准则,土地使用权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
    2023-04-30
    343人看过
  • 如何分期计算土地建设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企业,征地500亩,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部分项目已经投产。我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土地计入在建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时与房地产一并计提折旧。但该制度并未提及如何处理二期闲置土地。对于第二阶段的生产性闲置土地摊销问题,我认为,由于土地已投入在建工程,结算完成后,需要与房地产一并计算折旧,即收支相匹配。但二期土地未使用,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条件。在二期建设前不产生任何收入。如果用一期经营收入与二期闲置土地摊销相匹配,显然不符合收入匹配原则。我的想法对吗?公司未执行新准则,土地使用权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预计使用年限超过合同约定的受益年限或者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合同约定受益年限,法律未约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得超
    2023-05-08
    297人看过
  •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债务如何分摊?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来得到法院的认可,我国并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夫妻分居制度。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的欠款,实践中是当作了夫妻个人债务进行处理的,即此时债权人是不能向其配偶主张偿还债务的。同时还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夫妻个人债务范围的内容,此还有问题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夫妻离婚如何分摊抚养费夫妻离婚一般可由夫妻协议分摊抚养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标准为月总收入、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
    2023-08-05
    345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费用分摊筹划法
    我国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征,纳税人的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重不同,其适用的税率就不同。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开发成本作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金额越高,应纳税额越小;反之,应纳税额越大。因此,纳税人应尽可能扩大费用列支比例,以节约税款。但要注意的是列支比例并不是越大越好,在必要时适当减少费用开支效果可能更好。这种方法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业务较多的企业,因这类企业同时进行几处房地产的开发业务,不同地区的开发成本比例可能因物价或其他原因相差较大,从而导致不同地区的项目土地增值率高低不同。这种不均衡状态实际上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将所有开发项目综合起来考虑,通过综合计算增值率来降低整体增值率,进而达到降低整体税率的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将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各项开发成本进行最大限度的调整分摊,将获得的增值额进行最大限度
    2023-06-10
    431人看过
  • 土地分摊面积拆迁有补偿吗
    下面为大家解答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拆迁时有补偿吗:1999年,荆州原古城公园(现九龙渊公园)改造,本人地处南环路正对江汉石油学院北大门对面的临街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我的房子办了土地证,房子是简易平方,面积100平方,用于打台球及卖饮料,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经马河鱼场等领导上门做工作,用马河连接荆州大道与东环路的一条规划路临街的土地交换,并签订了拆迁还地合同。合同约定由马河协助办理建设规划等手续。马河鱼埸的领导换了一任又一任,都承认这件事,但都没落实,到现在也没落实。我该怎么办?我不想再等了,我的要求不高,把地给我也行,给我钱也行,给我房子也行。请问律师,通过诉讼程序能解决问题吗?谢谢!
    2023-03-26
    52人看过
  • 购房款包含土地分摊面积吗
    关于如何在购房协议中明确相关房屋面积计算方式的问题,如是否包含公共分摊区域等方面进行协商,并作出明文规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公共分摊面积?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享墙体以及整栋楼的服务性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这些都是整栋楼的业主们共同拥有的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通常以水平投影面积来计算,它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总和构成了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下商铺公摊面积的国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铺公摊面积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如果楼梯已经被计算为建筑面积,那么其下方的空间无论是否得到充分利用都将不再被视为建筑面积;2.对于临街楼房或者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情况,无论它们是否有柱子支撑、是否有维护结构,都不会被计算为建筑面积;3.对于二层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应按照《房产测量规范》中的
    2024-05-15
    79人看过
  • 对于我国土地使用税分摊吗?
    一、对于我国土地使用税分摊吗?不用进行分摊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般是预提不是摊销。因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都是一个季度交一次,而且是交前面月份的,即在10月份申报期申报交纳的是7-9月份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对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应该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土地出让金、契税及费用入账,全部计入土地成本中。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应该按照土地使用的年限摊销。摊销金额按土地成本价值。即:“
    2023-05-22
    82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分摊内容有哪些
    分摊土地使用费的内容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售价比率法、层高系数法以及层高系数法。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计提摊销,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不需要计提折旧。土地使用费分摊内容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n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n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022-07-18
    135人看过
  • 想知道土地使用税用分摊吗?
    一、土地使用税用不分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般是预提不是摊销。因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都是一个季度交一次,而且是交前面月份的,即在10月份申报期申报交纳的是7-9月份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对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应该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土地出让金、契税及费用入账,全部计入土地成本中。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应该按照土地使用的年限摊销。摊销金额按土地成本价值。即:“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023-05-22
    225人看过
  • 基本土地如何改成建设土地
    一、基本土地如何改成建设土地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审查符合的颁发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然后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最后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2024-01-22
    477人看过
  • 计算房产原值时应分摊的土地价值如何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参照《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11]8号)规定,同一宗地分期开发,在申报房产税时,应按该期(栋)房产建筑面积占该宗地上的房产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配比地价并入房产原值。依据上述规定,同一宗地分期开发,应按该期(栋)房产建筑面积占该宗地上的房产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配比6000平米的全部地价并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023-06-15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出让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通常是用于经营性用地的使用。土地出让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 更多>

    #土地出让
    相关咨询
    • 健康保险成本如何分摊?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由于健康保险有风险大、不易控制和难以预测的特性,因此,在健康保险中,保险人对所承担的疾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往往带有很多限制或制约性条款。
    • 土地使用权摊销如何做分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
      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为自己建造办公楼等的具体要看情况而定,计入开发房屋的成本里去,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如果非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关用处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然后每月摊销计入成本费用中去。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等的:如果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出租赚钱租金的,应做为存货,成本计量模式
    • 土地使用权的分摊面积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权的分摊面积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计算公式: 土地面积分摊系数=用地面积/房产证总面积 用地面积=土地面积分摊系数×建筑面积(确权的建筑面积)。 二、分摊面积包括: 1)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还包括套(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分隔墙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建筑面积。 2)根据规定,以下共有建筑
    • 大土地证如何拆分成小土地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1
      1、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才能办理土地证。 2、可给可不给。不过为方便办理土地证还是给开发商比较好。跟开发商写好交接单,写明为办理土地证将XXXXX原件交开发商处。在办土地证的时候是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土地证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办好。办好之后就能拿回你的原件了。
    • 民法典土地分摊,土地怎么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30
      农村土地所有权转移应当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转移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二)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如交换和调整协议;(3)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4)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