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1、患者就存在医患关系举证
患者就双方存在医患关系举证并不困难,但需要注意对于临时就诊而出具门诊手册的保管和举证,因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第5项规定:“在医疗机构建有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审判实践中,就有患者因没有保存好门诊病历,起诉后因无法确定医疗机构诊断的事实,最终导致患者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患者在诉讼时,经常会遇到曾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的问题,在举证方面患者应当将其与所有的医疗机构建立医患关系并进行相关诊治的证据向法院提供。患者提供上述所有证据的目的,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第一,确定诉讼主体,因为治疗行为的多因一果性,可能患者选择治疗的医疗机构都实施了与损害结果相关的医疗行为,故有可能是多被告;第二,划分因果关系,因为多家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可能导致相互关系,只有充分分析这些医疗机构的病历才能得出个医疗行为在造成损害后果中应承担的原因程度;第三,证明当时病情和医疗行为过错的依据,因为不同医疗机构在诊断过程中针对同一病症得出相同或不同的结论,这些结论均对应患者当时的病情,故而其可以作为认定病情事实以及确定过错的依据。
2、患者就损害结果的举证责任
患者就其因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大多数的医疗行为,如采取手术治疗方式,都具有侵袭性的损害,故而患者在举证时较为容易,但是这种简单的举证也会因医疗机构举出手术同意书或证明属于正当侵袭性治疗,而证明非侵权损害结果,从而将该种损害归结为患者获得更大治疗上的利益而采取的正当治疗行为。因此,患者在举证时不仅应提供证据证明有损害,还应说明或证明该种损害的不正当性。以一手术换肾失败的诉讼为例:患者首先要证明换肾是否成功;第二,要证明换肾失败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一方面为手术治疗本身的损害,一方面为换肾不成功的影响;第三,患者要表明换肾是否经过自己的同意;第四,患者要说明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详尽的可能性并发症或医疗危险的告知义务;第五,要证明换肾手术过程有无可能导致损害结果的过程;第六,要证明损害结果所能够产生的人身损害及经济利益损失。患者可以通过证据也可以通过相关医学理论或陈述,在举证时向法官提出,以便于法官对争议的焦点问题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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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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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时注意哪些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6所有未经核实的事实,由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收集的,应当在诉讼中提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证据材料。1、证据方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时,应当向法院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类型和事实。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当提供原材料。对于不适合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容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物证的照片、视频或者物证的检查记录。3、证据材料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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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属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5、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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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5一切未经查证属实,由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收集到的,在诉讼中被提出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是证据材料。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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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的时候应注意哪些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8举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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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9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