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能办理土地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43:46 455 人看过

自留地是一个历史概念,其是作为一种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农户可以通过经营自留地,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是基本农田,没有土地证,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跟房屋所用土地是一样的性质,但是有房本的原因是:房子是你自己的,但是土地是集体的。

那自留地不能办土地证,如果征地的话,能够得到征地补偿吗?

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缴纳农业税,享受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但是自我国取消农业税后,其与通常的承包度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

再者,对于宅基地和承包地,国家会颁发相应的土地证,但是对于自留地,国家现在并没有对其发放任何的证件。但是由于其属于客观的存在,在遇到政府征收的情形下,政府会统一按照征收普通农用承包地的标准进行相应的补偿。

但是,因为没有政府颁发的相应的土地权属证明,也会引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的问题,对于这样的纠纷,一般可以申请政府进行土地确权。

自留地(自留山)如何确权?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来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赠与他人后可以办理土地证吗,农村土地赠与他人后如何办理土地证
    农村土地是不可以按照赠与的方式给他人的,只能通过继承或者遗书的方式给他人。农村土地给他人以后可以办理土地证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关的一些材料才可以办理。农村土地赠与他人后可以办理土地证吗?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亲戚赠与,只能办理继承。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让过户,只能办理继承。需要你亲戚写遗嘱,过世后才能办理。土地是不可以赠予的,即使赠予也是无效的。我国土地政策是,土地有两种形式,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农村土地赠与他人后如何办理土地证?虽然可以办土地证,受赠人与赠与人带好相关各自身份证件及房产证件,一起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土地证、
    2023-05-05
    4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款村级能提留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征收补偿款一般是由农村经济集体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如何分配的,村委可以提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一、征地制度改革为了适应城镇化对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便随之引出。自去年9月
    2023-02-18
    496人看过
  • 农村征用土地能否村提留
    可以提留,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报有权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征地。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一、什么是征地提留?提留地和留用地的意思是一样的。提留地的提留,来源于原来的村提留,是向农民和企业收取村提留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经营收益的一种分配形式,体现社员、企业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项。该收入来源通常为土地资源,因此提供村提留资金的土地即为提留地。而留用地在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的留用地(下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
    2023-02-16
    66人看过
  • 在农村,农民自家自留地、荒地、承包土地(耕地林地)可以建房吗?
    1.农民自家自留可以建房吗?农村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组织成员用于家庭副业并可以长期使用的土地。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等都对农村自留地作了明确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同样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是不能私自在自留地上建房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
    2023-05-02
    401人看过
  • 民法典农村土地有土地证吗
    一、民法典农村土地有土地证吗一、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拥有使用权。因此,您在农村的房子尽管属于您的私人财产,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里,如果你的户口已迁出就不是该村的村民,不能拥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也就不能办理该村的土地证。二、如果你想办理土地证的话,只能把你的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迁回该村才能办理。三、户口迁回后,你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四邻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国土资源部门(一般为国土所)办理土地登记,申领《集体土地使用证》。二、农村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办理流程如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
    2023-05-18
    41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农村土地能转让吗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
    2023-08-15
    2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吗,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但是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登记,并且取得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申请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之后即可。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吗农村土地使用证抵押可以拿来贷款。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取得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同时只有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土地可以设定抵押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二、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023-06-04
    274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土地证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自建房土地证,国土资源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有些地方其他规定除外。2、因为现在农村的自建房很多都是老人在居住,如果是您本人想办理土地证,因为农村的土地使用证也是有名字的,那么这里要提醒朋友们办理土地证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必须在农村才符合要求。3、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权证书。4、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提早掌握好申请事项的流程,可以提高你自己的办事流程和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力。以上就是ask.com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
    2023-03-01
    2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可以转包吗是否能转包农村土地
    一、农村土地可以转包吗农村土地不能转让,但土地转包法律是允许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转包行为,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对于转让行为,需经双方签定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同意。二、土地转包纠纷怎么处理土地转包纠纷的解决途径及现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
    2023-03-25
    43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政策——论中国农村土地目前之不能自由流通
    现在有一个普遍的呼声,就是农村土地的部分私有化,或者说: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下,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通。经济学家把这看作是市场对资源的更高效率的配置;农民或者农民支持者,把这看作自主权力的主张和体现,看作一种更大自由的象征。我的看法是:在近期阶段,中国农村地权的自由流通,绝对不可行。这个近期,有多长,要看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状况如何。我们可以这样来分析。要求土地自由流通的人,有两种:1)已经富裕起来,完全不再需要土地保障的农民;2)没有富裕起来,多半是因为面临燃眉之急而急需用钱的农民。目前,在许多地区,实际上已经出现了部分私下的地权转让。以我所知道的辽宁某地为例,年租50-200元/亩为单价,一次性支付20-30年的租费便可以买断地权,折合地价约1000-6000元/亩。在笔者家乡的南方大多数欠发达或非邻近城市的地区,地少人多,地价会相对高一点,但1-2万/亩,应该也差不多了。这样的地价,对
    2023-06-10
    126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自留地?
    农民自留地种树是不违法的。占地后除了土地的补偿还要赔偿土地上作物的价值。自留地是国家分配给个人的自行安排种植的土地,无论种植经济作物亦或是种植庄稼都是具有自主权的。任何企业及个人占用农民自留地均要对农民进行赔偿。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需要出具土地使用费用、及土地上承载作物的经济价值。不仅仅是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法理上自留地和承包地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自留地不参加重新分配。在补偿和流转等问题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土地的补偿与承包地没有区别,土地实际耕种的人应该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果给他人使用,在土地补
    2023-06-03
    425人看过
  • 农村没有土地证怎么证明土地是自己的呀
    农村的土地,如果没有该土地承包证书的,就没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据依法与发包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申请办理土地承包证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哪办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呢?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
    2023-04-04
    405人看过
  • 农村办土地证的作用
    1、通过确权,可以明晰现有土地使用人和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关系,通过对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等土地登记程序,最终确认每宗土地的权利归属,推动党在农村基本政策落实到位。2、借鉴城市改革经验,通过产权改革,发挥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农民非农产业方面的收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比例。3、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国家依据登记的数据,拟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出台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种田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壮大,有效解决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后谁来种地的问题。4、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打消农民流转土地的担忧,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最清晰、最原始的重要数据。一、农村土地证可以过户吗1、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2、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
    2023-02-25
    240人看过
  • 能否将农村土地证过户?
    1、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2、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并经依法批准;(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3、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调剂协议、村民委员会同意调剂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同时是房主拥有此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只是有一个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即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土土地证,没有房
    2023-07-05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词条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 更多>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自留山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1
      自留地,自留山没有纳入承包地范围。按照国家土地承包法的规定,80年后农村土地下户后划给农户的才是承包地,也就是纳入承包经营权范围的土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
    • 外村人能在农村开户办理土地证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
      不能,只能办理本村的,去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 农村自留地不能确权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通常农村自留地都需要确权的,但如果自留地存在以下问题是可以不确权的,首先自留地存在纠纷问题;其次自留地为私自开垦的荒地;接着自留地未利用且不能确权到户的;最后自留地为已退耕还林的,并且取得林权证的,都无法确权。
    • 农村办土地证,一个人能有两个土地证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现实中有一种情况可以有多个证件,即该家庭以后需要分家,而且符合发放条件,政府批准了宅基地,但是办理证件时尚没有分家,这时候可以有多个证件
    • 农村自留地征地赔偿怎么办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29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