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制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9:42:52 370 人看过

用人单位在制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注意:一是义务主体范围应明确。只有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独特经营模式、生产方法的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才应被确定为竞业限制义务主体。二是应在合同中写明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且不得将这一行业的一般知识、技能或劳动者因工作而累积的专业技能都归入商业秘密的范围。尤其对劳动者创造并享有的知识产权,不能单纯作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应双方协商,确定归属,不具有可保利益而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三是限制从事的竞争性行业或单位及限制从业的地域应在合同中列出,限制从业的范围越窄,竞业限制条款越容易被法院认定为有效。四是协议中不仅必须约定竞业限制补偿费,还应该明确补偿费的数额或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且补偿费应实际支付,否则,竞业限制协议无效。五是聘用新的劳动者工作时,应在聘用协议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没有违反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行为,不在新用人单位中使用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独特经营模式、生产方法等,且劳动者的近亲属没有在竞争行业或单位中任职等情况,否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卷入不必要的商业纠纷中。

一、有效的竞业禁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

2、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3、竞业禁止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劳动者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这种不作为义务的民事责任方式通常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如果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同时泄露、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该劳动者应当同时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4、竞业禁止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5、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6、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原则上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如何解除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协议?
    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办法: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合作协议如何解除1、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2、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对方退伙,诉求合理,则可以退出合伙。3、关于要求对方退出后的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诉讼到法院。如果诉讼到法院的话,首先会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赔偿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类似的约定,那么就需要举证实际由对方造成的损失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2023-07-28
    382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往往只约定劳动者应当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协议中未约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即使约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单纯限制劳动者的竞争活动,而不对劳动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对价补偿,必然会剥夺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与生存发展权,因此,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合理的补偿金。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规定,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典型案例】2005年3月份,王先生入职深圳一
    2023-06-09
    298人看过
  • 竞业限制是什么单位发的
    单位发出竞业限制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是什么意思1、在劳动者和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在两者之间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在一个规定的时间以内,劳动者不能够在与原先所在用人单位相互竞争的单位从事或者是工作与之前一样的职位,这个只是在中国有明文规定。2、首先,竞业限制指的是用人单位对有着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一些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是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协议或者是有关于一些技术的保密协议当中所约定的一些竞业限制的条款。也就是:劳动者在终止或者是解除了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不能够在与原先所
    2023-08-02
    235人看过
  • 合同中怎么订立竞业限制
    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劳动者违背协议的情况下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一、签保密协议有没有补偿费签保密协议后正常离职,劳动者遵守了保密协议约定的有补偿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二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协议制补偿金标准关
    2023-06-25
    441人看过
  • 竞业限制包括哪些人员和用人单位
    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间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去从事同类的业务。一、竞业限制是不是没有直系亲属有权干竞业限制并不限制劳动者的直系亲属,被限制的人员主要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承担违约金后是否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后双方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约定;但双方不解除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
    2023-06-28
    106人看过
  • 合同制事业单位与编制事业单位区别
    事业单位合同制与编制的区别:1。工资支出来源:正式工资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解决。2、正式按照政策规定和上级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3、正式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四、正式可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得。事业单位没有编制,类似,但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的聘任制,比如法院的职位,就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编制将总量控制,即以2012年底全市事业编制统计数据为基数,分级分部门实行总量管理;未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区县不得突破已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如果确需增编,原则上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属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市机构编制部门可在市级部门之间、市与区县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合理调剂事业编制。各部门、各单位报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可在各自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合理调剂;对因承接疏解
    2023-08-08
    394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单位怎么填写?
    竞业限制中的限制单位是指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一、竞业限制的时间有多长,竞业限制要多长时间竞业限制期限,依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竞业限制不解除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吗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
    2023-03-15
    150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单位如何确定
    竞业限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协商好后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一、公司不给竞业限制补偿金,对就业还有限制吗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就会失效。不过,一旦公司没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最好也不要果断选择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公司就业。因为公司停止支付补偿金,就是取消对员工的竞业限制,那么
    2023-02-19
    284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人员包括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以下人员:1、高层管理者,掌握大量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技术秘密;3、高级营销人员,掌握大量客户资源;4、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5、重要信息员,掌握各种调研数据。在职人员有竞业限制吗?劳动者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条款一般不产生拘束力,而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生效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与前用人单位同类的业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
    2023-08-13
    321人看过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一、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
    2023-04-29
    109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终止竞业限制可以解除吗?
    雇主可以解除竞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请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三个月的经济补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违反公司制度;3、给公司带来损害的;4、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自己工作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2023-08-18
    276人看过
  • 竞业限制签订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一、竞业限制签订时间是在什么时候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最长为三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竞业限制协议应该在什么时候签署比较利于企业竞业限制协议最好在员工离职时签署,不是每个岗位都需要签订,要根据
    2023-06-15
    32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条款中常见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条款中常见的情况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约定“保密协议”,而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以“保密协议”替代“竞业限制条款”。“保密协议”有效,但是不发生竞业限制的法律效力,劳动者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其中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项约定无效,劳动者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该项约定由于违反关于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而无效。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中,有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的约定。但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履行支付经济补偿的约定。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的经济补偿过低或者违约金过高。律师认为,不能单纯的认为经济补偿过低或者违约金过高就会直接导致约定无效。原则上该约定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对此有异议
    2023-06-13
    189人看过
  • 什么不能被用人单位视为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不能将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工作人员列为竞业限制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除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被列为竞业限制人员。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是什么一、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第一、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第二、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其中是包括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的。第三、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经理任职期间,后者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的若干时间。第四、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如果你
    2023-07-06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注意事项竞业限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2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 竞业限制该怎么写,竞业限制的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签订一份公平、合法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
    • 当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签订一份公平、合法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
    • 竞业限制条款中的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该注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到约定的单位就业,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在原用人单位未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或约业,现在在用人单位生产的产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9
      如你所述,你在原用人单位未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或约业,现在生产的或经营的产品,不属于使用原用人单位的注册商标或专利技术,属于合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