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般是这样的:1、双方起草协议,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基础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2、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3、子女抚养涉及三方面内容:谁行使抚养权;谁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4、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5、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一、离婚欠的债务怎么办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欠的债务达成协议,约定如何清偿其债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男女双方在离婚时,需要对债务作出处理,并且写入离婚协议中。
二、抚养权协议书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抚养权协议书的有效条件有:
1、双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2、双方必须写明是自愿签订抚养协议;
3、在协议中写明孩子由谁抚养,谁支付抚养费以及探视权;
4、协议里需要写明抚养费需要支付多少,是以月单位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协议书后面又签了补充协议
168人看过
-
离婚补充协议:离婚后重新签署
302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签署补充协议?
480人看过
-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以签补充协议有用么
225人看过
-
协议离婚:如何确保补充协议的有效性
84人看过
-
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能补充协议吗
200人看过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 更多>
-
补充协议离婚应如何办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6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因为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你们二人想使被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拿
-
离婚后能不能签补充协议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4协议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补充协议有效。 1、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属可撤销情形); 3、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保证书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
离婚后补充协议怎样才有效,离婚补充协议在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1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 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2、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
补充协议离婚协议内容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5离婚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相比,补充协议更为有效,因为补充是对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比较完善。公证处所说的不属实。 如果感到不踏实的话,可以到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法院制作出调解书,就会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协议书则不行。而且协议书过两年之后,如果不经法院确认,法律由不再保护。
-
离婚协议书如何补充,怎么修改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16如果真想变更,那得到法院起诉推翻离婚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