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刑假释制度自查自纠的报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8:33:57 261 人看过

减刑假释自查自纠报告是某段时间内对于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减刑假释进行一定的总结和自我检查,帮助更好的对被告人进行减刑假释案件;减刑假释自查自纠报告也是监狱部门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部门工作的表现;对于高效准确适用法律有着非常正向的帮助的,也可以更好的保障被告人的权益。

减刑假释适用什么程序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XX中支反洗钱自查自纠报告
    XX中支在收到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开展反洗钱工作自查的通知》后,总经理室高度重视,成立了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组长由中支总经XX洋担任,小组成员分别是公共资源部经理XX、反洗钱合规专员XX、财务部经理XX、运营部经理XX、培训部经理XX、保费部经理XX、营销部人管岗XX。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我中支的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由公共资源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追踪落实、汇总上报。本次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覆盖到中支各部门、各服务部,自查时间为20XX年3月25至4月30日,自查时间跨度: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我中支反洗钱自查工作已完成,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反洗钱管理工作小组,公共资源部经理任合规官,财务部经理及运营部经理任合规专员,其它部门经理及前台岗为合规情报员。人员发生变更,我中心支公司能及时按要求报备市人行
    2023-04-24
    341人看过
  • 完善减刑假释程序制度促进减刑假释公开公正
    7月1日起,四川高院和全省各中院、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将全面试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程序的规定(试行)》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的规定(试行)》。此举将进一步推进四川省减刑假释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今年年初,四川高院决定将“减刑、假释情况分析以及制度研究”作为今年的重点研究课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研。经过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十余次反复修改,院领导亲自把关,四川高院制定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程序的规定(试行)》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的规定(试行)》。上述规定对听证程序的目的、原则、听证范围、听证参加人、回避听证程序、听证后对案件的处理以及裁前公示的内容、裁前公示期间、裁前公示的方式、异议和意见收集、调查核实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确定以下新的制度和内容:一是在减刑、假释
    2023-06-02
    145人看过
  • 减刑假释刑罚制度的完善与出路
    本文介绍了减刑假释刑罚制度的完善与出路系列相关内容,建立有效的制度,强化制度的作用,能够切实维护监管秩序,有效落实减刑假释政策。(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作用。制度是硬约束,制度具有不因人的变动而不变色的作用,制度能够使坏人变好人,建立有效的制度,强化制度的作用,能够切实维护监管秩序,有效落实减刑假释政策。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减刑考验期制度、财产刑履行情况与减刑假释挂钩制度、减刑假释听证会制度,将这些制度不断予以完善,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作用。二是出台规定,对困难证明的出具单位、条件、格式、程序予以严格规范,一方面只有达到低保条件的人员,并有当地县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才能认可,不能随便哪个单位都可以开具困难证明,另一方面是法院要制作统一的、规范的困难证明格式,供服刑人员和民政局使用,同时法院要尽到审慎义务,认真审查困难证明的真伪,确保这项制度不被滥用、不走样。三是建立司法救助执行基金
    2023-04-22
    366人看过
  • 建立完善减刑假释的撤销制度
    本文介绍了建立完善减刑假释的撤销制度系列相关内容,减刑假释的撤销,有几种情形:因检察机关提出异议而撤销、因再审改判而被撤销、因减刑假释后减刑假释条件丧失而撤销。减刑假释的撤销,有几种情形:因检察机关提出异议而撤销、因再审改判而被撤销、因减刑假释后减刑假释条件丧失而撤销。关于因检察机关提出异议而撤销的,法律规定比较明确,实践中问题不大。这里主要谈一下因再审改判和减刑假释条件丧失而撤销两种情况。再审改判是对减刑假释所依据的原审裁判的撤销,相应的原减刑假释裁定即失去了法律依据,应予撤销。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曾有过几个批复和答复,对于经再审改判的,原减刑裁定应予撤销,还需要依法减刑的应当重新办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办理。但这些规定没有明确重新办理的程序,如减刑经过不同法院的,应当由原做出法院撤销,1992年关于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又改判应如何处理减刑问题的电话答复也是对经过高院和中院几次减刑后
    2023-04-22
    159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制度解析
    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前款罪犯,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后的刑期最低不得少于二十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职务犯罪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一般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并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023-07-05
    202人看过
  •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分别出台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定。减刑、假释是指国家授权有关机关和组织,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服刑期间的良好表现,经法定程序审理后,适当减轻其刑罚或者附条件提前释放。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批准其在一定期限内在监外服刑的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根据法律规定,罪犯的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包括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部门)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对罪犯暂予监
    2023-06-11
    409人看过
  • 减刑假释应由监狱报请检察机关审查
    按照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实行减刑、假释的都是由监狱或其上级管理机关直接报请人民法院裁定。这一规定虽然对罪犯的改造及监狱管理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弊端。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而罪犯在监狱服刑,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对这一阶段中的减刑、假释工作,检察机关只是事后介入,没有事前介入。如裁定下达后,有人举报反映减刑、假释不正确或举报监狱管理人员及审判人员涉嫌徇私舞弊、受贿违法犯罪的,检察机关再去调查核实或立案侦查,造成监督不力及纠正困难。因此笔者建议,对罪犯减刑、假释应先由监狱报请检察机关(驻监狱检察机关或监狱所在地检察机关)审查,再由检察机关移送法院进行裁定。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公正执法和慎重做好减刑、假释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工作中发生违纪、违法乃至犯罪案件;体现了法制的公平和统一
    2023-06-11
    429人看过
  • 关于监狱的减刑制度是什么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
    2023-04-03
    290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减刑假释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
    2023-02-19
    69人看过
  • 刑罚减轻的程度与自首有关吗?
    自首后刑罚可以减轻多少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的损失并且得到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金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积极赔偿但是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是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的治安犯罪的应该从严掌握。怎么让累犯刑罚减轻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以让累犯刑罚减轻。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一般应从重处罚,并且不得适用缓刑。但并未限制累犯适用自首或立功的清新风,如果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可以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
    2023-07-01
    407人看过
  • 我国广告自律审查制度的立法完善
    广告审查根据审查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的行政审查和广告行业的自律审查两种。前者是一种依赖行政权力实施的外部监管手段,而后者则是一种主要依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商业道德而进行的自律措施。无论何种形式的广告审查制度,其设计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在源头上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在广告发布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以期实现事先预防虚假广告的目的。为此,各国的广告审查制度通常由政府的行政审查和广告行业的自律审查两大体系组成。如在美国就拥有一套非常发达和有效的广告行业自律体系,并在整个广告审查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同时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通讯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政府机构也负责广告的行政审查,承担着弥补广告自律审查的职能。在我国也不例外。除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着全国广告行政审查的职责外,还存在着由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展开的自律审查。然而近几年来,我国虚假广告层出不穷,大有泛滥之势,因虚假广告导致
    2023-04-24
    67人看过
  • 假释是否属于限制人身自由
    算。因为假释是附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真正释放前都是在执行机关的控制下。所以是限制人身自由。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纵观世界各国的假释规定,大多数国家对适用假释的对象没有限制,但也有一些国家对假释的适用对象有限制。例如,意大利刑法中明确规定对渎职犯罪、财产罪、杀伤罪等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假释;苏俄刑法中以其对特别危险的累犯以及犯有法定严重罪行的罪犯不得适用假释的规定对假释适用的对象作了
    2023-04-22
    165人看过
  • 法律上最新的减刑假释制度是怎样的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
    2023-04-28
    481人看过
  • 自首轻伤的减刑力度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具有自首情节的话,应该依法从轻处罚。影响自首处罚幅度的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如果自首的犯罪事实未被发掘的,可以减少标准刑的40%。如果自首的时候,办案机构已发掘的但尚未调查询问的话,可以减少标准刑的30%。如果将人打成轻伤后自首,最多可以免除处罚。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自首也可以叫做投案自首,这属于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分为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认定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减轻或从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
    2023-06-30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关于新刑法减刑假释制度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0
      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观,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 关于法院期限内减刑假释自由裁量的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6
      想要知道法院减刑假释自由裁量这个问题如下一是监狱网上报送。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奖惩、认罪悔罪等情况实行网上录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内部审查以及报请省级监狱管理局审核等均在网上进行,向法院报送案件一律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上进行传输,无需再将纸质卷宗材料移送至法院。二是法院网上审理。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分案、阅卷、审查、文书起草及审签等活动全部在网上进行,各环节高效运转,审理活动全程留痕,开庭审理可以
    • 自首情节减刑幅度有多大,关于减刑的规定是什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自首减4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4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一般立功减20%,重大立功减20%-50%,主动退赃减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户口清理自查自纠报告怎么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后,县公安局以“要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户口问题,要开展提高人口信息质量会战,提高人口数据项目饱和度。”这两个重点为工作核心,系统警务综合平台,以信息会战为契机,以提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为目标,深入彻底地在群众中开展了户口整顿工作。 各派出所的民警们在接到任务后,没有等待、没有推托,而是抓住农忙前后这一有利时机,统筹兼顾,深入群众家中,在进行最初阶段的户口核对时将户口清理整顿与其
    • 公诉科自查自纠的报告要如何写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公诉科的职责是: 一、对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二、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三、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四、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五、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 六、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