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什么意思,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0:20:54 122 人看过

一、死刑是什么意思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死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

为了限制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缓”。判处“死缓”,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的。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为了依法及时打击现行犯罪分子,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既可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判决,也可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然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3.死刑的执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并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由执行人员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死刑的执行必须在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下进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得示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假释是什么意思以及什么条件下适用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2024-05-11
    152人看过
  • 量刑适当是什么意思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犯罪人,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一、对于律师如何做量刑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量刑辩护,是根据刑法裁量的基础上进行的辩护。量刑,即刑罚裁量,指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并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基础上,根据其所犯罪行以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决定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二、累犯有判缓刑的吗累犯不可以判缓刑。累犯是指在服刑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再次判处刑事处罚的罪犯,往往应该从重处罚,缓刑是一种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
    2023-04-10
    176人看过
  • 死刑缓刑是什么意思死刑哪些情形适用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行为人在罪当处死但又不必立即执行的情形下可以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宣告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犯罪分子适用死缓,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犯罪分子的罪行应当判处死刑;其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二、怎么理解死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为死缓,主要指的是那些应该被判处死刑,但是又不是必须要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被判处死缓的犯人,虽然已经定性为死刑,但是却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而相对于那些立即执行死刑的犯人来说,其罪行还是相对来说较轻一点的,只是达到了死刑的那个界定范围而已。因此对于这类犯人,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又会宣告缓期两年执行,而在这两年的时间里,
    2023-03-22
    338人看过
  • 假释出狱的意思是什么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为:(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024-05-06
    38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意思股东代表诉讼,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3.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二、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诉讼是公司股东基于股东身份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公司正当利益受到侵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以公司名义自己对侵权人提起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区别如下:1.原告主体不同。股东诉讼是原告是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2.侵权客体不同。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3.诉讼目的不同。股东诉讼是为保护股东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而股东代位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维护公司利益。4.法律
    2023-06-18
    173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意思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包括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并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1.应当由原告举出盖然性的证据,证明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了损害的结果。2.由被告证明其不存
    2023-07-06
    236人看过
  • 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意思民事没有速裁程序,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速裁程序,其适用条件意思是指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涉外犯罪以及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是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且被告人没有辩护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在开庭前通知辩护人,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二、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1.审理期限不同。速裁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10日,简易程序的一
    2024-01-08
    83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 什么人不适用死刑
    一、什么是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什么人不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
    2023-01-27
    229人看过
  • 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缓期二年的适用条件
    一、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区别在哪里?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可以不被立即处死,比如有悔罪表现或者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情形。2、在审判程序方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二、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1、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
    2023-12-20
    139人看过
  • 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是什么意思
    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除审普通程序除简易程序、特殊程序等均适用。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1、结婚时间短,对婚前财产、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意见比较一致,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结婚时间不长,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无大争议,只是各自坚持已见,在给付金额多少和何时给付上有争议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的案件。3、确认或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遗产数额不大的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明确、争议焦点集中、争议金额不大的其它案件。综合上面所说的,在提起民事诉讼的案
    2023-08-09
    317人看过
  • 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意思是什么
    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意思是,可以单独判处附加刑。独立适用附加刑是可以的,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只能依据法律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取保1.可能判处管制
    2023-08-03
    178人看过
  • 醉驾建议适用缓刑是什么意思
    一、醉驾建议适用缓刑是什么意思醉驾建议适用缓刑的意思是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对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察期限内的一些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二、判缓刑罚金不交后果人民法院会依法强制缴纳;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三、以前判过缓刑可以出国吗以前判过缓刑可以出国。但是应当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所居住的市、
    2023-08-20
    200人看过
  • 缓刑的适用条件,考验期限,考察机关是什么意思?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一、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对有期徒刑缓刑的的条件是什么呢?于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以下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
    2023-03-22
    490人看过
  • 适用死刑有什么限制条件
    一、适用死刑有什么限制条件1、死刑对象的限制基于人道主义,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2、死刑核准程序的限制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死刑核准程序的规定。3、死刑执行制度上的限制《刑法》第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死缓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又在是否实际执行的环节上留了一线生机,只要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均可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规定。二、哪些死刑可以不用立即执行?1、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
    2023-06-16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死缓是什么意思, 适用死缓的条件是什么, 死缓的适用条件又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4
      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
    • 死刑适用性是什么意思死刑适用的对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4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刑者基于相关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镇压,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合法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及重要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私有制度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
    • 什么是死缓, 死缓和缓刑是一个意思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又是怎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死缓的缓是死刑缓期执行,与缓刑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
    • 什么是死缓, 死缓是什么意思, 适用死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如何执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所谓的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给有的人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
    •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6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制套房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具有经济适用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