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1:16:18 362 人看过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一、交强险赔偿需要投保人签字吗

确实是需要的。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处理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除了按照交强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赔偿以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除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5)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6)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做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保险欺诈的情况有哪些

保险欺诈的情况有哪些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这种情形是指投保人为获取保险金,故意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构事实编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非法获取保险金的行为。所谓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所渭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保险事故,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能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以及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的责任进行赔偿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就不能借此索赔,否则以谎称保险事故发生而取得赔偿的,即属违反诚实信用、最大善意原则的保险欺诈行为。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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