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一年二月六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粤府[1991]14号)
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筛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目标任期责任制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市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省环境保护五年计划、本届省政府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和本届政府的环境保护计划,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制定任期内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县(区)、乡(镇)政府应根据上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计划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和本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计划制定任期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制定后,报上一级政府批准。经批准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应向社会公布。
各级政府应将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本级政府的各部门及其隶属的企事业单位,并督促其采取落实措施。
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对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实施负主要责任,并接受上级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市级政府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以其管辖行政区内城区的综合整治为主,结合《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分类项目表》(详见附件)规定的项目进行制定。
第六条县(区)、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以控制城区内、县城、乡(镇)污染,调整乡睁(街道)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合理布局和保护生态为主,结合《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分类项目表》规定的项目进行制定。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权限划定其行政管辖区内的各类环境功能区,并确定不同的环境质量指标。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接到分解下达的污染治理指标后,将指标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落实污染的治理项目、治理规模、治理投资、治理效果和完成时间。
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属下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需进行企业承包合同签定时,应将完成环境保护指标和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作为承包合同签定时的必备条件和厂长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九条各级政府对其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执行情况每年检查一次;省政府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检查。
各级政府在换届时,均应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第十条在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年,由上级政府将本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在其管辖区内通报。对完成者予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不完成者除通报批评外,还应查明原因,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420人看过
-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134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加大环境违法责任
231人看过
-
河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试行)
465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目标
452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形成多元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171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环境保护法百刑事责任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1根据新刑法的规定,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 2、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所谓非法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有关规定。所谓危险废物是指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3、构成该罪必须是产生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所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般是指出污染行为造成的
-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水电部系统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需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申请表”,并正式向XX提出申请,由XX审批后报送国家环保局登记和办理评价证书核发手续。
-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目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9参评项目环保科技奖候选人不得担任评审委员,本单位有参评项目的评审委员不得担任该项目的主审人或副主审人。评审委员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知识产权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
环境保护法刑事责任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31环境刑事责任的特征指的是在外部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特征与其他刑事责任的特征以及在内部区别于环境法律义务(狭义即第一法律义务)的特征。 (1)强制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强制性特征指的是作为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根本标志。它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具有强制性:当环境行为者违反环境刑法规范规定,侵害了环境刑法法益时,通过国家有权机构强制其承当责任。 (2)惩罚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惩罚性
-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18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一、改善环境质量;二、加大财政投入;三、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四、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五、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六、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七、统筹城乡污染设施建设;八、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环境法律规定为依据,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以责任制为核心,以签订合同的形式,规定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