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效力的相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9:50:47 117 人看过

1、房屋租赁与抵押的效力

应当提示债权人,已出租的商品房可以抵押,但实现抵押权(处分该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房屋有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限内对于商品房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承租人仍可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继续占有、使用该房屋并从中收益,受让人除可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抵押后的房屋也可出租,但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已经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房屋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受让人可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对该房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继续租赁权。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实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损失的,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只对于被设定为抵押物的房屋本身有效,利息、租金等孳息不是抵押物。但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自查封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物的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查封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取得孳息的清偿顺序:

(1)收取孳息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2、附属物、从物、从权利与抵押权的效力

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或抵押当事人对房屋附属物、从物、从权利的移转有特别约定的,以折价、变卖、拍卖方式实现抵押担保债权时,附属物、从物、从权利随抵押物一并转移。

抵押权的效力通常及于抵押权设定时已经存在的房屋从物,而一般不及于抵押人以后取得的从物。

抵押房屋与从物分别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3、房屋转让与抵押效力

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应当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买受人可代替抵押人清偿全部债务,消灭该房屋上的抵押权,并向抵押人支付房价和已清偿债务的余额后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抵押房屋转让,未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1)房屋抵押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受法律保护,抵押权人可主张抵押登记后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仍可对抵押房屋主张权利,买受人不得对抗抵押权人对该房屋实现抵押权。买受人遭受损失的,可向抵押人追偿;(2)房屋抵押未经登记的,买卖权优先受法律保护,抵押权人不得对抗买受人,买受人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4、抵押房屋的拆迁

房屋在抵押期间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交换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

(2)实行作价补偿的,抵押人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提前清偿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也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将补偿金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

抵押人与拆迁人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后,应当与抵押权人就前款规定的事项进行协商。抵押人向拆迁人提交其与抵押权人关于该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处理问题的书面协议后,方可取得补偿金和安置房屋。

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一项重新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原抵押物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各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应当与原抵押登记的顺序一致。

5、抵押物拆除改建的限制

应提示委托人,除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外,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拆除或者改建。

6、查封与抵押效力

先查封后抵押的,担保范围受限制。.应当合理地提示债权人,商品房在抵押前存在被查封、扣押、财产保全的,抵押不能包含已被查封、扣押或财产保全的份额。

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应当提示债权人,对于事先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或对抵押担保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对该商品房已抵押部分或全部享有优先受偿权。

7、抵押权的保全

抵押期间,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应当及时、适当地采取警告、制止、补救等措施,直至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抵押人的行为:

(1)抵押人未经通知债权人,擅自转让抵押房屋的;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威胁担保债权的实现或可能致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的,经债权人警告、制止、补救、抵押人不予理睬的;

(3)抵押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抵押房屋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4)抵押人转让房屋的价款没有向债权人优先清偿或提存的;

(5)抵押人故意阻碍债权人依法实现抵押权的其他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抵押效力相关文章
  • 未经授权的抵押合同效力问题
    无效。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如何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撤销。《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可以撤消: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
    2023-07-16
    248人看过
  • 房产抵押贷款该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对房产抵押贷款房产以及借款人的要求对于可抵押贷款人的要求:贷款人必须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即拥有房产证。产权必须清晰,证件齐全,无其他的债务房产。对房屋建筑的要求:房产建筑年代越老,借款人的贷款成数将会降成。一般最好用做20年以内的年限的房产进行抵押,否则审核时候无论是审批还是额度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二、贷款资金用途的要求目前银行对房产贷款用途的要求一般包括:购车、购房、装修、留学、医疗、旅游、大宗购物等消费贷款。对于企业的资金用途包括:可流动性资金周转、创业融资、开展新业务等。之所以要求贷款人的资金用途主要是为了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的管理,防止一切可能出现的骗贷、贷款资金进入股票风险行业等不良资金用途的发生。除了向银行做抵押贷款之外,网贷平台基本上也能够完成企业或者个人的抵押融资贷款,贷款流程和条件比银行的流程手续简单的多,目前平台针对贷款人的申请费用为零,贷款年利率最低到10%左右,几乎
    2023-05-08
    394人看过
  • 商品汽车抵押登记部门的相关问题
    近年来汽车销售市场火爆,成交量迅猛上升,但不少汽车经销商一度陷入流动资金不足的困境,并已直接制约汽车销售行业的发展;而用商品汽车抵押贷款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此举不仅能帮助经销商解决燃眉之急,还能拓展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促进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目前,国内许多地方已经开展了商品汽车抵押贷款的业务,但其中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规范,抵押登记部门也是其中一个问题。汽车作为交通运输工具,在我国一直作为需要登记的特殊动产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公安部也发布了《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机动车登记作出详细规定。商品汽车是指经销商买断、未履行汽车牌照登记手续,并且尚未销售出去的车辆。
    2023-04-30
    460人看过
  •  房屋抵押贷款过户相关问题解答
    房屋抵押流程包括四个步骤。首先,抵押人需提交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其次,进行看房评估,预估抵押物的价值。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签署合同。最后,公证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房屋抵押流程如下:首先,抵押人(自然人)需提交以下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其次,进行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因素预估其大约价值。我公司将以预估价值作为贷款依据,并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为贷款金额。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第四步:公证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房 屋 抵 押 价 值 评 估
    2023-09-08
    78人看过
  • 抵押权和质押权同时存在的效力问题
    抵押权与质押权并存时,在都没有通过登记而公示的情况下,都无优先的效力。但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清偿的效力。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有什么法律效力哪个优先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
    2023-07-06
    46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0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这里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2款和《土地管理法》第9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1条第1款进一步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从文义上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而“集体”由“本集体成员”构成。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集体所有权权利主体虚位以及农民集体成员权利保护不力的问题,但这并不表明集体成员就集体财产形成共有关系,集体成员不能独自对集体财产行使权利,离开集体时也不能请求分割集体财产。一、政府征地我们农民可以不同意么《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只要该项目经法定程序审批,并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就是合法的。换言之,集体所有的土地如
    2023-03-04
    464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相关问题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抵押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将房地产抵押给贷款银行。银行在发放公积金贷款时担心违约风险。如果贷款不还清,房产将一直存在银行。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会作为抵押物,贷款还清后银行才能拿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房产证为抵押,贷款需还清后方可领取,借款人无需到房管局领取房地产许可证。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带房产证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房产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借款人需要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条件主要包括: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有合法
    2023-07-01
    249人看过
  • “免抵退”税办法的相关问题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进[2002]19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经国务院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为贯彻执行上述文件精神,做好管理操作规程的试行及有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根据本市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按照国家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
    2023-04-24
    212人看过
  • 婚姻中的房产抵押:相关政策与法律问题
    不可以,夫妻共同的房产,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进行抵押。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4、查档结果证明;5、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夫妻一方失踪了可以离婚吗夫妻一方失踪了可以离婚。当事人可以作为失踪一方的配偶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离婚;甚至配偶还可以基于对方下落不明向
    2023-07-12
    96人看过
  •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
    (一)了解付费情况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1、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2、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期至少48个课时。3、护照、签证费:按规定支付。4、机场建设费:按国家规定支付。5、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您与派遣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按收据金额支付。在您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中,根据国家规定,还有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一些条款。(二)交押金的原因履约保证金是您一定要按《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规定在国外工作的押金。履约保证金由您直接交给派您出国的
    2023-04-16
    255人看过
  • 退还租房押金的相关问题
    租房押金不能退。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成立或者中止的,除非出租人同意,否则承租人原则上无权收回定金;因出租人原因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中止的,除非承租人不要求,否则出租人原则上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租房押金多少钱现在的房东都是要求押1付3或者是押一付一的,同时押金也是需要根据租金来决定的。如果每个月的租金是2000元,那么采用押1付3的方式就需要支付2000元的押金了,同时也需要支付三个月的房租,三个月的房租是6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
    2023-07-04
    175人看过
  • 关于尸检问题的相关问题
    关于尸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于死因不明或者对死因有争议的,应当进行尸检。司法实践中,许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种种原因致使死者在死亡后未进行相应尸体检验,并且由于相关资料缺乏致使死者死亡原因不明。造成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病人死亡后,患方当时即对死亡原因提出异议,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死者家属拒绝尸检;(2)病人死亡后,患方即对医疗诊治提出异议,医疗机构也未提出进行尸检,或者医疗机构提出尸检但不能证明家属拒绝的;(3)死者在院外或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死亡,而对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治提出异议的。应当认为对于第一种家属拒绝尸检的责任在患方。第二种由于医疗机构比患方更了解相关规定,也明知尸检的重要意义,而不能证明已经提出尸检或家属拒绝尸检,因此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于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应当根据患者死亡后,患方是否及时通知了医疗机构,通知的时限是否在尸检尚能查明死因的时
    2023-06-08
    382人看过
  •  2021年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公证相关问题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以下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以及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以下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以及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民 法 典 】 房 产 抵 押 权 如 何 办 理 公 证
    2023-09-21
    263人看过
  • 合同关系效力认定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呢
    合同关系效力认定的相关问题有:1、合同的成立、有效与生效。合同生效需要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成立),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2、批准、登记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一、采购订单有合同效力吗采购订单不具有合同效力。采购订单只是合同成立的一项内容,并不属于采购合同,也不具备采购合同效力。只有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订单作为采购合同的一部分,才具有合同的相关效力。有效合同应当具备以下生效要件:1、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成立采购合同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3、采购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房产合同有效吗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房产合同有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当事人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房地产产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
    2023-06-23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效力是指抵押担保对所担保的债权、对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对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法律效力。包括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权的效力、对抵押物的效力、对抵押权人的效力、以及对抵押人的效力。... 更多>

    #抵押效力
    相关咨询
    • 关于抵押合同中的抵押合同无效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抵押合同无效的条件: 1、主合同无效; 2、当事人没有签订抵押合同的资格; 3、抵押合同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 4、抵押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个人物品抵押合同范本的相关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30
      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 有关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的相关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
      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以其生产、经营关键的国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事先得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申办公
    • 希望咨询有关于工厂抵押贷款的相关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3
      一、工厂厂房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文件 3、抵押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房产证) 4、借款人本人身份证或企业股东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5、企业公章、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材料 6、厂房抵押登记 7、评估机构出具的厂房价值评估材料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厂房抵押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有推出厂房抵押贷款的银行或贷款公司,咨询贷款事宜 2、借
    • 股票质押,股权质押,的相关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4
      (1)在现有的法律规定里,限制转让股票的转让是有法律依据的; (2)限制转让股票的转让应该采取公平拍卖方式,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3)如有其他方便清偿的财产,先以其他财产清偿; (4)限制股权质押在执行时也应该采取拍卖方式。为此,我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限制转让股票的质押问题是完全可行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完全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限制转让股票的质押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予以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