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在判决前就已经被缉拿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在监狱或者是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在服刑期间,若犯罪分子确有真诚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有期徒刑的刑期有多长?怎么计算?
现实生活中,或许大家通过电视、网络媒体等新闻报道,都知道有期徒刑,知道人犯罪后,就会判刑,就要坐牢,但法律上,有期徒刑有多久,有期徒刑的刑期是怎样计算的,这些具体情况,往往清楚的人就不多了。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达20年。此外,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当然了,犯罪嫌疑人怎样判刑、判多少年、是否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等问题,是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各方出示的证据等因素由法院判决而定,至于最后判刑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最有利,就要看找的刑事辩护律师是否专业了。
有期徒刑的计算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例如罪犯张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那么刑期就从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3年刑期,如张三在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前,已经被公安机关羁押了4个月,那么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即张三已经实际执行了4个月的刑期,只需要执行余下2年8个月的刑期,就可以释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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