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一起医疗事故案。一名医生因严重违反手术操作规程,致使纱布落在产妇腹腔,造成该产妇近70%小肠被切除的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检察机关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对该医生提起公诉。据了解,这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确立“医疗事故罪”10年来,天津法院系统审理的首起案件。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称,2003年12月24日13时许,被告人付某在宁河县七里海医院为产妇郑某做剖腹产手术过程中,未通过器械护士,违反规定擅自下手术台从敷料储槽取过一块纱布垫(39cm×18cm),放置在郑某被打开的腹腔内,用于挡肠管,造成手术后器械护士清点器械敷料遗漏,致使纱布垫遗留在郑某腹腔内。后继发郑某小肠坏死,折叠粘连。经天津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纱布垫遗留在郑某腹腔内,造成患者小肠坏死,近70%被切除,结肠造瘘,存有因短肠所致营养吸收障碍,属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同时,郑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七里海医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和交通费等85396.57元
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对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提出的赔偿请求进行了当庭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果。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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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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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手术后纱布存留体内,医生和护士责任划分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如果你是医院一方,就要根据在实际手术过程中个具体情况和医院规定来确定医生和护士的责任;如果您是受害一方的,您就不要考虑医生和护士的责任划分了,医院要承担责任;至于医生和护士之间的责任划分问题是医院考虑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随时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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