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一家青少年活动室,16岁的林明(化名)正与同伴一起整理图书,他曾经参与抢劫并伤人,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他本应被判刑或监禁。然而,正在这里进行的一项司法尝试对他进行了缓刑,让他重新回到学校过着与正常人无异的生活。
重新回到学校的林明学习勤奋,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在本学期考试中,曾是全班最差的他一跃成为第一名,令老师和同学们刮目相看。林明告诉记者,他明年准备报考大学。
中国正在尝试尽量减少对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新模式,即有条件地把那些涉法不深、并确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从刑事司法程序中分流到社区、家庭和学校进行矫治,而不将他们监禁或送进监狱。这一被称作未成年人司法分流的管教模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进行试点以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此间专家建议,这种行之有效的尝试应当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推广。
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极富挑战性的工作不仅有助于有效预防触法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而且是对健全和完善中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的有益探索。对触法未成年人进行司法分流是英国救助儿童会与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于2002年启动的一个合作项目。过去一年内,昆明市盘龙区政法机关依法让辖区内的8名触犯刑律的未成年人免于监禁,而是让他们回到社区、家庭和学校进行矫治。目前这项试点已进入推广和起草未成年人司法分流细则等实质性工作阶段。
未成年人司法分流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武梅说,中英文化、司法体系差异极大,但是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及共识。这个项目借鉴了英国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这一制度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警方问讯时,必须有适当成年人到场,为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协助其与警察沟通,同时监督警察在询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行为。适当成年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可以是其他有负责能力的成年人。目前,盘龙区政府组织下的32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适当成年人专业培训,他们将在不妨碍警方侦查破案的前提下,协助警方对触法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今年7月1日起,盘龙地区公安机关已开始施行盘龙区政法委的规定,在审讯未成年人时必须要有适当成年人到场,否则警务人员就是违章。
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分流试点项目办公室适当成年人主管王世雄介绍,目前适当成年人已参与公安分局对3名触法未成年人的讯问。
盘龙公安分局警官李建明说,公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一直比较灵活地坚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如果制定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司法分流办法出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措施将会更规范。
盘龙区检察院老检察官胡文明介绍,一年来,在未成年人司法分流试点中被免除监禁的8名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的,他们的生活与其他年轻人没什么区别。目前,中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调查发现,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急剧上升,去年中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近7万人,比上一年上升了12·7%。
中国的刑事司法程序没有专为未成年人设计的刑罚及处理方式,有关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规定仅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
近年来,中国法学界不断呼吁立法机关制定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司法实践中也在不断探索针对青少年情况的特殊处理程序及处罚方式,如缓捕、缓诉、前科消灭、社区服务、家庭管教等。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副所长鞠青透露,中国1992年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不适应当今的社会现状,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修订之中。她希望修订后的新法一定要行之有效,要突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触法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鞠青认为,将失足青少年分流到社区、家庭和学校进行矫治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办法,但中国的社区近年来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现代化居住小区中的物业管理取代了原来的居委会,其功能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离退休的老人中,不少人主动参与邻里之间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和教育,现在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他们中绝大部分人比较注重锻炼身体和养生之道,无力承担矫治的工作,因此社区矫治只能有选择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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