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赴美29载无音讯不尽义务养母诉请解除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21:53:07 233 人看过

09-02-06

原指望将外甥女收为养女,能为自己养老送终的方老太,岂料养女晓玲去美国求学后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从此变得杳无音讯。风烛残年的方老太在29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记者今日获悉,静安法院判决解除方老太与养女晓玲之间的收养关系。

晓玲原为方老太的外甥女,从16岁起就寄养在膝下无子女的方老太家中。在1975年至1980年的几年里,因双方同处一室关系和睦,在1980年11月,经过方老太夫妇与晓玲及晓玲亲生父母商议,方老太将晓玲收为养女,并在户籍登记中将晓玲的外甥女身份变更为女儿身份。1981年9月,晓玲赴美国求学之后,双方就断了音讯。2008年1月,方老太丈夫过世时,晓玲也未回国料理丧事。

2008年2月下旬,80岁的方老太以原告身份起诉到法院称,自1975年8月起,也是看在晓玲父母亲的情面上同意把晓玲寄养家中,在之后生活中双方逐渐有了很深的感情,经双方及晓玲的父母亲商议后,把晓玲的寄养关系变更为收养关系,并在户籍登记中将晓玲的外甥女双方变更为女儿身份。自打晓玲去了美国后,初始尚有电话打来问候,之后便断了音讯连养父过世,晓玲也不见回来奔丧。现在是无法指望养女晓玲给自己养老送终,尽为人之女的孝敬、赡养义务,双方的收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判令予以解除。方老太还请老邻居出庭作证,来证明自己的诉称。

法院依法按照涉外程序向晓玲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但晓玲未到庭应诉答辩。

法院认为,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视同父母子女关系。晓玲身为养女,有义务对方老太尽赡养义务,这既是法律上的规定,又是几千年传承的华夏儿女尊老爱幼传统美德。但晓玲自1981年赴美国后,长期不与养母方老太联系,也不尽赡养义务,双方的收养关系已名存实亡,遂法院作出了一审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义务相关文章
  •  父母能否与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断绝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和照顾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父母的责任。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不能和子女脱离关系,也不能向子女清算和索要抚养教育费或其他生活费用。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可依法解除,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有责任抚养和照顾他们的子女,而子女也有义务赡养和扶助他们的父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不能和子女脱离关系,也不能向子女清算和索要抚养教育费或其他生活费用。对于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才可依法解除,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父母子女关系。 父 母 与 子 女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解 除 父 母 子 女 关 系 的 情 况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
    2023-09-28
    467人看过
  • 离婚不尽抚养义务可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余某家住肥西县,经人介绍和孙某相识并结婚,婚后夫妻两人摩擦不断,最终感情破裂。2014年11月双方协议离婚,当时协议儿子(5岁)由孙某抚养。但是之后的生活,余某认为孙某未尽到抚养的义务,要求变更抚养权,遭到孙某拒绝。2015年3月,无奈的余某来到当地司法所申请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小孩变更由余某抚养,孙某每周可探视小孩一次。专家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
    2023-06-11
    419人看过
  • 离婚回国养女诉请与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远嫁德国的养女离婚回国后,不仅将养父母逐出居所,还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虽然双方从未办理过收养登记手续,但上海一中院法官根据现有证据,认定双方为事实收养关系。鉴于双方在三十多年的相处中建立了深厚感情,虽近来争吵,但仍有和睦相处的可能,法院判决驳回养女的诉请。养女长成初嫁了时光回到35年前。1976年,刘某和王某夫妇结婚好几年没能生育子女,看着别人家儿女绕膝,两口子眼馋得很。当年3月,他们经同事介绍,到浙江诸暨收养了当地一户陆姓人家年仅5个月大的女儿,带回上海共同生活。他们给女孩取名小X,并在诸暨办理了收养证明,随后又给小X报了上海户口。夫妻俩对小X百般疼爱,将她抚养成人。1994年初,19岁的小X与一名德国男子恋爱,之后随该男子去德国生活,并于当年底在德国结婚,刘某夫妇还专程到德国参加了女儿的婚礼。婚后小X不仅多次邀请老两口出国旅游,还经常寄钱回家,两位老人非常感动。2001年,小X在
    2023-06-08
    292人看过
  • 如何解除无收养义务人的收养关系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所形成的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如何解除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是指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二、法定解除收养关系。法定解除收养关系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
    2023-07-31
    407人看过
  • 养子不尽赡养义务养父诉求解除收养获支持
    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成年养子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引发的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作出宣判,一审判决解除谢某与吴某间的收养关系,并责令吴某补偿谢某的收养费用3万元。1988年,谢某与吴某之姨李某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后因未生育,两人于1990年收养当时年仅3岁的吴某,将吴某抚育成人。2007年,李某与谢某感情不和解除同居关系,吴某亦离开谢某外出不归。谢某要求吴某履行赡养义务遭到拒绝,遂诉请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补偿其收养支出。法院经审理认为,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收养关系解除的,应当补偿养父母的收养支出。谢某作为养父,承担了部分收养支出,吴某作为养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应对谢某的收养支出予以相应补偿。据此,作出如上判决。一、收养关系未解除的法律后果1、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
    2023-03-09
    321人看过
  • 赡养义务不履行收养关系被解除
    9月2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告周某和养子女的收养关系,养子女共同支付周某生活费3万元,养子及其家人搬离周某的住处。76岁老汉周某于40年前在当地收养了一双儿女,现今,养子女都已经长大,并分别建立了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养子一家虽然都居住在周某的房子里,但却和周某分火吃饭。周某孤身一人,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还要自己买菜做饭或出门买饭吃,晚年生活非常凄凉。近几年,周某因心脏病复发多次住院,刚开始,养子女还能到医院看望,后来则不管不问,周某深感心灵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恶化。2008年4月,周某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同时要求养子女支付多年来的抚养费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由于两被告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周某要求解除双方收养关系的理由正当、合理,法院应予以支持,遂依法作
    2023-06-08
    284人看过
  • 父母告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案由:赡养费纠纷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详细客观的说明事情的经过,说明赡养人的具体情况,说明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
    2023-04-21
    367人看过
  • 未尽抚养义务的父子关系能否自行解除
    未尽抚养义务的父子关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因为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的,任何人的自动放弃行为,对该关系不发生法律效力。且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需要赡养吗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需要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
    2023-08-10
    446人看过
  • 养父母为生二胎起诉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刚满18岁的玲玲被养父母告上了法院,诉状中养父母称玲玲不知感恩对他们不好,为此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赔偿5万元抚养费。但玲玲却给出了另一番说法,称养父母其实是想生育第二胎。昨日,从广州萝岗法院获悉,经该院调解,玲玲与养父母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放弃追索5万元抚养费,而玲玲也承诺将来工作后尽赡养义务。玲玲称,为满足养父母合法生育二胎的报恩之心,她曾陪同他们去民政部门要求办理解除收养关系,但被民政部门拒绝。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存在虐待养父母的情况,一直是心存感激。
    2023-06-08
    484人看过
  • 养女失孝养父母告其解除收养关系
    19岁的养女不尽孝离家出走,养父母一气之下上法庭要求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近日,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某夫妇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1991年9月20日,年过不惑之年的夏某夫妇领养了年仅3岁的小丽(化名)。1993年7月,夏某夫妇与小丽的生父母在南汇区公证机关办理了收养手续,确立了收养关系。从此,养父母将小丽视同亲生女儿,精心照料抚养。近年来,由于小丽不接受养父母的管束与监护,经常逃夜在外,并变卖家庭财物进行挥霍,且于2005年6月起离家出走,至今不归。夏某夫妇以与养女小丽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小丽之间的收养关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丽自幼由夏某夫妇抚养成长,现已成年,成年后理应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然而,小丽却不听从养父母正常的劝导,经常逃夜在外,且变卖家庭财物进行挥霍,长期外出不归,现去向不明,导致双方之间关系恶化,对此小丽应负主要责任。据此,夏某夫妇要求与小丽解
    2023-04-25
    317人看过
  • 养子女如何解除养父母和养父母的抚养关系?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解除抚养关系的,可以协议解除,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1、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2、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3、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养父找孩子要抚养费是合理的,因为养父和子女已经构成了相关的赡养关系了。如果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就抚养费或者赡养费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起诉的过程中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撑自己的诉讼观点争取胜诉。《中华人民共
    2023-07-30
    277人看过
  • 父母尽抚养义务是否是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必要条件
    父母尽抚养义务不是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必要条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因为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予以免除。赡养老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得且也不能随意免除。一、父母未尽赡养义务小孩可以要求父母给吗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也可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赡养父母是怎么规定的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2023-03-07
    289人看过
  • 父母是否可以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脱离关系的吗
    对于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才可依法解除,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父母子女关系;若亲生父母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的,只是消除了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仍然属于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程序可对该关系进行解除。《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024-04-22
    201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含义
    养父母子女关系含义是通过收养的法律行为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在本无自然血亲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区别?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1、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2、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3、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
    2023-08-17
    242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义务的具体包含下列内容: 1、给付父母赡养费; 2、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给予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经常看望探视父母,对父母给予关照与爱护。... 更多>

    #赡养义务
    相关咨询
    • 成年后养子不尽赡养义务 养父母诉求解除收养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1-19
      收养了三十年并抚养成人的养子,却与自己形同陌路,伤心的老王夫妇将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8月7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判决解除老王夫妇与小王的收养关系,小王支付老王夫妇生活、教育费用共计10000元。今年,老王夫妇已经步入古稀之年。三十年前,老王夫妇收养了只有三岁的小王,但未办理收养手续。随后,老王一直将小王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来抚养。在小王中专毕业后,老王还多处托关
    • 养子不尽义务法院判决解除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倾尽心血培养的养子却不尽赡养义务,寒心的徐大爷将养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关系。近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经调查审理后判决解除徐大爷和养子之间的收养关系。徐大爷的养子在年仅6岁时随其母亲嫁到了徐大爷家,组成了家庭共同生活。徐大爷将养子视为亲生的孩子,将其抚养成人,供养子上学并为其娶妻。在徐大爷年老后,养子对其不管不问,为此徐大爷十分痛苦。2006年老人将养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达成赡养协议。但事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1-18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
    • 收养关系解除不免除赡养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1-19
      被告孟海燕系原告程凤云之外甥女。1960年因程凤云与其夫(已故)未生育子女,故收养孟海燕为养女,当时程凤云3岁。此后,被告一直与原告及其夫一起生活。 1981年10月,原、被告之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原告与其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孟海燕之间的收养关系。法院受理后经调解,解除了原、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当时被告孟海燕24岁。后原告与其夫再无其他子女。 2005年8月,原告以自己年岁已老,丧失了劳动
    • 怎样解除无收养义务的收养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解除收养关系公正,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第二十七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收养关系解除登记。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成子女登记办法》二、申请资料1、薄;2、;3、收养登记证;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