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其他合同履行地确定方法如下:
1.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非即时结清的合同,根据争议标的确定合同履行地。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
(2)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方法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合同履行地只能定一个吗
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多个,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借贷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履行地
491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怎么认定买卖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
477人看过
-
服务合同履行方式,服务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61人看过
-
对于合同履行地如何确认?
229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201人看过
-
2024赔偿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401人看过
-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的合同履行地的地点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
-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8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具体是出
-
《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如何明确以合同履行地??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12日作出了《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并明确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该规定对以前有关的司法解释作了重大的修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司法解释,共规定了三项内容: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法院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判决书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