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确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9:33:08 285 人看过

不能。租赁的土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因为租赁的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在该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无法确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一、商品房和安置房区别有什么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所以不同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但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因此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不缴纳出让金。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即支付土地转让金;

3、质量差异。安置房的建设利润往往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往往可以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此外,由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勾结,安置房的质量普遍不如商品房;

4、交货时间限制。许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在这方面没有规定,只要你买了注册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但是,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法律法规的约束,还受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因此与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不同。享有权利的区别。商品房买受人一般享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买受人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房屋,甚至依法出典。

二、小区地下车库所有权归谁?

小区内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没有明确确定。

1、小区土地使用权如果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

2、如果地下车库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就应如道路、管线一样,是房屋的从物,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

3、如果业主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包含了空间权,如果承认了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发展商,那么就承认了空间权被发展商保留,因此只能推定出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享有。

三、土地确权没确定土地怎么办

农民不对土地进行确权,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当遇到房屋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确权将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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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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