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有哪几个步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6:32:25 228 人看过

福州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哪几个步骤?

福州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五步骤:

1.参保缴费

2.工伤事故报备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待遇支付(提交费用报销材料)。

(一)参保缴费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法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2条、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

2、费率。

由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法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4条、工伤保险条例第8条)

根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多种经营的按照工伤风险最高的行业确定),按照行业分类工伤保险费率划分为八类,以此为0.2%、0.4%、0.7%、0.9%、1.1%、1.3%、1.6%、1.9%。为减轻企业负担,二类以上的统一下浮20%(下浮期限至2017年12月)。(依据:榕人社保[2015]261号)

3、缴费额。每月缴费数额=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费率。(法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5条、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

该步骤特别提醒:申报增员之日起24小时后生效,工伤待遇支付前不能减员。

(二)工伤事故报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工伤保险条例第4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认定办法第4条)。即福州市社保中心要求的,工伤事故发生30日内参保单位需到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事故报备手续。

目前报备途径有:

1、电话报备87305920;

2、网络报备;

3、窗口报备。

该步骤特别提醒:

1、超时限则报备之日前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2、工伤治疗不能使用医保卡。

(三)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

福州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只要办理了工伤事故报备,一年内提出认定都是有效的。福州市工伤认定在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五里亭)7楼社保处,电话83926779。

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或其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及初次就诊门诊病历。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提供事故的详细调查报告盖公章。

6、考勤卡。

7、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该步骤特别提醒:

1、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

2、未参保企业认定在企业所在县(区)级劳动局申请认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五里亭)7楼,电话83627511。

劳动能力鉴定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表。

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鉴会)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即省级劳鉴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工伤待遇支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

2、劳动能力鉴定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上月或当月的养老保险申报表、明细表、税单(单位盖章);

5、医疗费用正本发票;

6、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7、医院盖章医嘱单、出院小结;

8、门诊病历复印件;

9、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钱转给谁?工伤医疗费转给单位,伤残费转给个人)工亡职工还需提供:

10、工亡职工与供养人户籍原件、复印件及供养人身份证(加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公章);

11、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或公证部门的公证材料);

12、供养人无收入证明(街道或乡/镇政府盖章);

13、供养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工伤保险旨在保护劳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伤害进行相应的补助,从而保证廉价劳动力的进行产生。保护个人的安全工作,相当于保护工厂的顺利完成,以及各个企业的顺利发展,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就是需要政府部门的保护才能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交个税吗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事故补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十一项所得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1、申请主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自行到有关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2、申请时间我国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么就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了,因此劳动者发生工
    2023-02-16
    428人看过
  • 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交个税吗
    一、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交个税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事故补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十一项所得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1、申请主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自行到有关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2、申请时间我国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么就无法再
    2023-04-28
    35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怎么领取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一、劳务分包出现工伤怎么处理劳务分包中发生工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二、发生轻伤的工伤事故如何处理发生轻伤的工伤事故应当按以下程序处理:用人单位将劳动者送往医院治疗;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鉴定要去哪里鉴定工伤鉴定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2023-03-03
    77人看过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步骤是什么?
    一、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工伤发生当天,因病情危急抢救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不受是否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次日或病情稳定后应当转往我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一律持医保IC卡及病历本就诊,诊疗结束后开具工伤住院、工伤门诊发票,不可开具自费发票(除就诊当天急诊外)、基本医疗保险发票。如已开具自费发票、基本医疗保险发票需持医保IC卡回原就诊医疗机构及时更换成工伤发票。须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意见,填写《柳州市企事业工伤职工治疗审批表》,报社保局工伤待遇科批准。如因急诊抢救需转诊的,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社保局工伤科办理转诊手续。因伤情需要继续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仍需按此方式审批。二、第二步要办理工伤认定申报当职工发生工伤后,需在30日内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提交
    2023-03-03
    339人看过
  • 江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商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二、所需材料(1)《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2)《江阴市企业职工因公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3)《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收入情况统计表》(4)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及供养关系核定表(5)《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三、办理期限伤残津贴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为每月的15日前审核发放;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在30日内经业务人员审核、复核并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予以支付。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承办单位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六、联系电话
    2023-04-14
    384人看过
  • 扬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赔偿标准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办理条件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
    2023-03-31
    366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步骤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4
      可以依法向单位所在地部门申请仲裁。依据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步骤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0
      申报流程是: 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步骤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5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步骤,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并做出认定结论;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工伤认定后,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职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
    • 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步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5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书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病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具体领取时间、条件、程序可以咨询当地部门。
    •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7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