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保证金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2:33:09 419 人看过

一、联合体投标保证金规定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联合体投标是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本办法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要求投标人具备特定条件的,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就可以。

以强弱联合的投标方式,扶持中小企业。联合体招标保证金可以以其中一方提供,没有强制规定双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投标人也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二、联合体投标保证金由谁提交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四十五条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只要招标人没有专门规定,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但是,注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方中应当包括牵头人。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一般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不予退还的,需要说明理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投标联合体)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仅适用于投标联合体)我们是作为联合体申请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联合体基本信息二、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的管理四、授权委托书五、共同投标协议的有效期六、联合体名称和成员数量七、牵头人名称和地址八、另一成员名称和地址九、两成员有关本次投标的责任十、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两成员有关本项目的责任。联合体成员一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鉴于,我司己决定作为(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的成员之一参加汕头市海滨路中段(利安路—华侨公园)市政综合改造工程BT项目(下称“项目”)的投标,(授权公司名称)是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法定地址位于,特此正式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作为(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的牵头人,全权代表我公司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参加答疑会议、澄清投标文件、签署相关的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
    2023-06-14
    120人看过
  • 哥哥想问下投标保证金有哪些具体规定
    以下是对投标保证金有哪些具体规定问题的回答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二、投标保证金的运用(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
    2023-02-21
    500人看过
  •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与投标联合体的投标行为
    由于该组织是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其投标行为之前也有各主体之间的联络、合意,表面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有些相似。但两种行为性质完全不同:首先,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组成的投标联合体都是合法的投标主体,其行为可能是合法行为也可能是违法行为,关键是看其是否依法投标;而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其次,投标联合体是由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投标阶段不允许联合体各方以各自的名义投标,联合体必须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串通投标中,投标人以各自名义投标,或者在投标前以合意让其他潜在投标人退出。再次,如果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都应同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串通投标得逞后,只有串通一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该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合同,其他串通者不参与签订此合同,他们与中标者或招标者之间的协议私下履行
    2023-06-13
    158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时标书盖谁的章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一、什么是共同投标?共同投标又称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有一个是乙级,则这个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
    2023-03-21
    177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付款给谁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成立后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所以在该协议里已经有约定。履约担保可以牵头人一个人支付,也可以由成员组成员按约定比例支付,这是都允许的。
    2023-04-07
    496人看过
  • 投标人如何获得联合体投标的付款?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成立后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所以在该协议里已经有约定。履约担保可以牵头人一个人支付,也可以由成员组成员按约定比例支付,这是都允许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比较买房涉及金融宠大,一般很少有人能在短期内凑足大笔资金,所以很多房屋的买卖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当然也有人喜欢一次性付足购房款,从而彻底解决问题。那么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各有什么优劣呢下面我们不妨比较一下:1、从支付的金融来说,一次性付款人金融要少于分期付款的总金融。这是因为,分期付款未缴纳部分,实际上等于出售方给予购买者在将来的缴付金额中不仅包括未付足的款项,同时包括该笔资金的应付利息。所以,分期付款最后的总支出一般要大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2、从投资人掌握资金的灵活性来说,这里的比较有一个前提,即分期付款者同样持有一次性付款的资金,只是他不愿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而已。
    2023-07-11
    499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资质如何办理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但对牵头人无相关规定资质规定的,不影响联合体协议效力。2、牵头人单独与业主签订合同,违反了以下规定:(1)所签署合同实质背离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2)牵头人不具备承担合同内容资质,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3、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要求宣布前述所签合同。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解释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违法转包、分包的;(5)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不具备下列情形的,则挂靠协议就是有效的: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2023-06-19
    127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具有哪些特征
    联合体投标具有以下的特征:(1)联合体的主体包括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联合体是为了进行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而组织起来的一个临时性的非法人组织;(3)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就中标项目,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关知识:1.联合体投标的含义和特征。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一个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为了确保联合体投标的质量,防止利用联合体的方式规避法律,使不具备投标资格者投标甚至中标,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及与招标人的关系。首先,在联合体内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
    2023-06-14
    172人看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1.实施条例出台的背景招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颁布12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搞权钱交易,使公共采购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灾区;一些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相互串通,围标串标,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当前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堵塞制度漏洞。2006年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历时6年,国务院2011年11月30号审查通过,
    2023-06-07
    338人看过
  • 评审如何面对联合体投标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越来越多地出现联合体的面孔,政府采购法律对联合体投标也作了积极而明确的规定,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相对供应商单个个体投标而言,联合体投标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显得比较复杂,特别是关键的评标工作往往令专家们无所适从。政府采购项目通常为批量性项目,规模较大,一般情况下,一个供应商难以独立完成,让少数供应商中标容易形成垄断,很不公平,也容易加重中标企业的负担。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不但可以分散市场压力,而且能让更多的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形成的商业机会。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采购项目通常为复合型采购项目,即一个采购项目往往含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中两个或三个对象,如网络建设,既有服务内容,也有货物内容,需要多个供应商联合完成。另外正是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多为批量性项目
    2023-06-14
    77人看过
  • 投标联合体的组织与管理
    由数家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其是否能够统一协调、有序高效地运行,是其能否获得招标人的信任并中标、中标后能否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协议的要求按时合格地完成招标工程项目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这又取决于管理组织工作的优劣高下。在实践中,因为组成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方的情况迥异、招标的工程项目千差万别、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也因此不可能统一,所以不同的投标联合体的组织与管理具有不同的方式和内容。但不管其组织与管理如何地千变万化,其目的只有一个:中标并按时合格地完成招标的工程项目。下面,我们将结合在实践中遇到的招投标案例及我们的思考,提出一种较为合理、具有某种普遍适用性的招投标联合体组织与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可称之为“2C-IL”模式。管理委员会由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的授权代表组成,是联合体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负责人(或称“主任”、“首席委员”等等)一般由牵头单位的代表担任;专家委员会由投标
    2023-06-14
    474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一、联合体投标工程合同注意事项?1、联合体的组合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也可以由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2、联合体是临时性组织联合体是1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带来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项目完工的可靠性。3、联合体组成无强制性联合体“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是由联合体各方自愿决定的。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应的规定,并进一步说明了联合体组成属于政府采购供应商自愿的行为。4、联合体对外是1个身份联合体对外是1个投标人的身份。也就是说,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投标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共同名义进行,不能以其中一个主体或者两个(多个)主体的名义进行,即“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里需要
    2023-06-07
    296人看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违法
    招标文件中一则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规定,不成想竟引发了一起投诉。近期,沿海某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接到了一起供应商投诉。投诉称,某项目招标文件中注明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该条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接到这样的投诉,对于该地监管部门而言,还是第一次。让监管部门犯难的是,几乎翻遍了所有的法律法规文件,也找不出相关的处理依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到底是否违法?发生这样的质疑和投诉后,相关政府采购部门又该如何处理?围绕该话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包括实务专家、律师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结果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观点一:违法,不能阻扰市场进入当记者提及该案例后,大部分受访者立马都会援引《政府采购法》第24条的相关规定。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这应当是违法的。东部某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4条的明文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2023-04-24
    409人看过
  • 谁收到了联合体投标的付款?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成立后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所以在该协议里已经有约定。履约担保可以牵头人一个人支付,也可以由成员组成员按约定比例支付,这是都允许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比较买房涉及金融宠大,一般很少有人能在短期内凑足大笔资金,所以很多房屋的买卖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当然也有人喜欢一次性付足购房款,从而彻底解决问题。那么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各有什么优劣呢下面我们不妨比较一下:1、从支付的金融来说,一次性付款人金融要少于分期付款的总金融。这是因为,分期付款未缴纳部分,实际上等于出售方给予购买者在将来的缴付金额中不仅包括未付足的款项,同时包括该笔资金的应付利息。所以,分期付款最后的总支出一般要大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2、从投资人掌握资金的灵活性来说,这里的比较有一个前提,即分期付款者同样持有一次性付款的资金,只是他不愿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而已。
    2023-07-11
    16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私下参与投标要交保证金了,联合投标收取保证金怎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4
      招投标法中的投标保证金分类规定如下: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
    • 联合投标中的保证金是否需要付清?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8
      联合体投标是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本办法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要求投标人具备特定条件的,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就可以。以强弱联合的投标方式,扶持中小企业。联合体招标保证金可以以其中一方提供,没有强制规定双方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联合体投标怎样签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 什么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对于联合投标可作以下理解: (1)联合体承包建筑工程的联合各方为法人。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组成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资质较低的一方借用资质等级较高的一方的名义取
    • 投标保证金可以转化为投标保证金吗, 投标保证金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
      因履约保证金可由投标保证金转化,可参看投标保证金的部门规定。如:1、七部委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2、原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